春运来临乘坐列车时这些行为均被禁止! 一男子因做了这事被拘留五
发布时间: 2023-07-11

2023年春运已经于1月7日拉开序幕,截至11日,广东已累计发送旅客1187.54万人次。其中,广铁集团累计发送旅客585万人次,同比增长15.5%。

在高铁上吸烟、随意挑选座位“霸座”、扒阻高铁门……在乘坐列车时,有旅客仍不知道以上行为均涉嫌违法。

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东站派出所查处在列车上吸烟的旅客。

1月12日,广州东站派出所查处两名在列车上吸烟的旅客,其中一名旅客因造成列车降速行驶,被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当天下午旅客王某(男,53岁)搭乘D7179次列车由揭阳站前往广州东站,当列车从东莞南站发车后,王某烟瘾难耐,前往11号车厢卫生间,掏出香烟吸了起来。

最终,因行为造成了列车降速行驶,影响了列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王某被深圳铁路公安处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同日中午,D7142次列车工作人员在巡查车厢时,也发现有旅客在列车上吸烟。

经查,该名吸烟旅客盘某(男,46岁),在乘车过程中烟瘾犯了,便拿着烟偷偷到洗手间内抽了起来,很快被列车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由于未造成列车降速、减速缓行或停车,广州东站派出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动车车厢密闭,车内一些设施为可燃物,再加上动车行驶时速可达200公里(高速动车达300公里),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将相当快。

所以,动车列车全程、全车严禁吸烟,不仅车厢里不准,连接处、卫生间和盥洗间也不准吸烟。一旦吸烟,列车上的烟火报警系统就会自动报警,不仅会造成列车减速或停车,影响行车安全,严重的还会造成列车火灾,危及列车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第14项和第95条的有关规定,在高铁车厢内或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对吸烟行为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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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车上还有哪些行为涉嫌违法?

购买车票时,每个乘客都有一个专属的座位,乘坐列车时应按照座位号乘坐。但偏偏有人随心所欲,侵占他人座位。

以前,遇上高铁“霸座”这种行为往往只能进行道德谴责。现在,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在客运合同关于车票的规定中,特别增加了“座位号”这一关键词,其目的就是规制日常生活中不时出现的“霸座”行为。这一规定从无到有,从法律的角度对占座行为进行了定性。对于霸座者而言,如果坚持“霸座”,情节严重,构成扰乱列车秩序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罚款甚至行政拘留。

除了在列车上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在铁路附近飞无人机也被明令禁止。

春运首日,韶关东站派出所接到报警,韶赣线K164+000M处时铁路线一侧有一架无人机在飞行。接报后,韶关东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在附近的一果园找到涉事人员钟某。

据了解,钟某当天飞行的并非小型无人机,而是一架机身长约1.2米,重达36.5公斤的农用机。“我们回到案发现场发现,钟某升放无人机的位置距离铁路只有20多米,无人机一旦失控,撞击列车或者坠落到铁路,都会给铁路设施设备带来风险。”办案民警介绍,钟某是一名果园经营者,为了提高生产种植效率,早前特意购买了台农用无人机并获得了相关资质。

当天,钟某受他人委托后,来到韶赣铁路线K164+000M附近的一小山坡上,飞行无人机喷洒除草剂。

因此次飞行并未向相关部门报备,属于“黑飞”行为,钟某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铁路附近飞无人机被明令禁止。

无人机爱好者在操作飞行前,应谨慎选择无人机飞行地点,尤其不能在铁路附近升放无人机,否则该行为可能导致电气化铁路设施损坏,高速飞行的无人机一旦坠毁或撞击电气化设施,将会严重影响列车运行安全和车站正常运行,导致重大安全隐患。

据悉,所有铁路线路上空为禁飞区,包括飞跃高架桥的“黑飞”行为在内,任何未经许可的、在铁路车站或者铁路线路周边的无人机飞行都属于非法行为。

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确因现场勘查、施工作业需要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应当按照规定获得批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

这些行为将导致你被限制乘坐火车

日常生活中的违法行为也会影响自身乘坐火车、高铁出行。

在《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以下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将限制其乘坐火车: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其中,有上述1、2、3、7款行为的,各铁路运输企业将限制其在180天内购买车票;有上述4、5、6款行为的,需先补齐所欠票款,如发现恶搞超过3次,将被限制90天后才能购买车票。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也有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赵雅婷 黄子妍 广铁公宣

【作者】 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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