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帝王们的“罪己诏”,不论是当时还是后来,都有两种评价:一种是推崇的,一种是批判的;而推崇的似乎比较多,但批判的却也十分致命。 推崇的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罪己诏”是帝王们的“魅力型统治”。钱穆先生在他的《黄帝》和《国史新论》中提到“罪己诏”时认为,中国古代帝王发布“罪己诏”的做法,是与君权对举的。西方学者韦伯在《儒教和道教》中把中国帝王的“罪己诏”,跟西方的charisma(魅力)理论相比较后认为,如果一个皇帝不能对自己的政过进行反省的话,他的charisma就会流失掉。
二、“罪己诏”是帝王们的“自我批评”。有个叫李雪晴的,在他《寻找那棵树――甲申三百六十年祭》一文中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天自省,合于古训;有过自责,也算常人修身应有之义。但是,帝王决非常人,而是“圣天子”,不惟“圣”,且高居天人之际,近乎“神”,“君权神授”嘛。“如此神圣的古代帝王,能自省其过,已殊非易事,若进而写成文告——《罪己诏》,颁示天下,就更加轰动舆情了。”
三、“罪己诏”是一种“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具体操作。汉朝王符在他的《潜夫论·明闇》中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闇者,偏信也。”唐朝的魏徵把这句话归纳成八个字:“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对“罪己诏”的肯定,也表现在下面两点上:
一、唐德宗颁发《罪己大赦诏》后,据史书记载,“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民心军心为之大振,不久,动乱即告平息;二、诗人李白写的那首“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君以明为圣”的颂扬诗。正是因对“罪己诏”的这样肯定,有人也就对崇祯皇帝临死前的“罪己诏”,不乏赞美之词,说朱由检“毕竟还有爱民之心,宁愿以一人碎尸来保护百姓。”史家还认为,朱由检“十七年里励精图治,企图中兴振作,但终是无力回天。”因为,“从他登基第一天起,国家大厦将倾、分崩离析的事儿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最后“崇祯只能手忙脚乱而又徒劳无功地一遍遍涂写‘罪己诏’”,说他这是“在为万历和天启两代皇帝充当亡国之君的替罪羊。”有个叫顾炎武的思想家认为,有亡国与亡天下之分:亡国只是君王姓氏的轮换和朝代的更替,而亡天下则是整个社会风尚的没落与沦丧。并得出结论:“明朝是先亡天下而后亡国的”。
这是对“罪己诏”的肯定; 在对“罪己诏”的批判方面,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古代帝王们的“罪己诏”,也有“欺骗性的一面”。比如:
一、“仅仅说错了几句话,也要自我检讨”。元和七年(公元843年),淮、浙发生了水旱灾害,庙堂官员御史调查后作了不实的灾情汇报,唐宪宗听罢心里有了底;后来,他又听地方官的灾情汇报,却和御史的汇报大不一样,唐宪宗就怀疑地方官汇报的灾情不实。宰相李绛指出来不该怀疑,唐宪宗想想也是,当即就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就是说错了几句话,也是正常的事,自省反思是应当的,也正是古人倡导的“吾日三省吾身”,即是说几句“不思,失言”了,对皇帝来说,也是在经常见面的大臣跟前顺嘴的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当然,唐宪宗能做到这样,的确也“委实不易”;不过,倘若将此类事拔高成“自我检讨”、“罪己”,却有些“哗众取宠”以及有意“做秀”之嫌了。这自然是史家所为,看来,高兴的可能只有皇帝和这位史家了。
二、“爱民如此,令人叹服。”唐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28年),旱、蝗并至,李世民诏曰:“若使年谷丰稔,天下乂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是所愿也,甘心无吝。”为了百姓有饭吃,宁愿上天把一切灾难都降在他一人身上,这似乎是古代帝王们经常要做的事。然而,这样的爱民之“诏”,很难让人恭维。因为,灾害有一定的地方性,它到来时,人只能想办法减轻、减少受灾的程度,却是没有办法选择的。所以,李世民舍己“使年谷丰稔”、“以存万国”,这不仅不现实,而且也不可能,不过是向天下人“诏”了一句空话而已;其目的是通过这类空话,得到一个“君与民同甘共苦”的好名声。
三、在“自我鉴定”中鉴定自己。在中国古代帝王中,到了最后关头(死与亡),有功摆的就摆功,没有功摆的就骂自己。这都是名垂青史之作。最不易的是后者。清朝顺治皇帝十四岁就亲政,在位十年就死了。在他亲政后,史书上说:“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又留下了一道“罪己诏”,列举了自己的十四条罪状:没将国家治理好,老百姓没能过上安生日子,罪一;未能替母亲养老送终,罪二;父亲死时自己年幼,未能替父亲服三年之丧,罪三;未与祖父、父亲的子孙们常叙叔侄、兄弟之情,罪四;亲近汉族文士,疏远满族武将,罪五;对人要求过高,不能舍其短而用其长,埋没了人才,罪六;姑息养奸,明知有些大臣庸劣不称职,却不能及时罢斥,罪七;国用浩繁,兵饷不足,只知让群臣商议减少俸禄,却不裁撤宫中费用,厚己而薄人,益上而损下,罪八;营建宫室,极尽精巧,却不体恤百姓之艰辛,罪九;董鄂妃逝世,丧葬过于排场,罪十;不以明朝灭亡为戒,仍然任用宦官,致使其营私舞弊,罪十一;贪图安逸,接见群臣稀疏,致使上下情谊滞塞,罪十二;自恃聪明,不虚心纳谏,致使臣下沉默不言,罪十三;自知有错,却不能及时改正,致使过错越积越多,罪十四。有人认为,顺治检讨自己“触及灵魂,实属亘古第一人。”
清朝顺治皇帝是中国古代帝王中不断下“罪己诏”的一个人,此外,还有一个平均三年多点就下一道“罪己诏”的皇帝,他是明朝的崇祯皇帝朱由检。
下罪己诏死的朱由检
史书上说,明朝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朱由检就下了一道“罪己诏”,这道“诏”最大特点不在“罪己”,而在自曝官场腐恶内幕。就在这次自曝官场腐恶内幕七年后,即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这位朱皇帝就自己吊死在煤山上,并带走了一个朝代。
顺治和崇祯这两个皇帝的死,尽管各有不同,有一点却是相似的:不断地下“罪己诏”,直到临死,也没有忘记下“罪己诏”。看来,“罪己诏”不管多么有“charisma(魅力)”,多么有“轰动舆情”;但对他们帮忙实在不大。有人认为:天灾,与帝王们关系不大,而人祸,则绝对是帝王们的“自作孽”。包括因了天灾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激起的饥民造反,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悍将叛乱,奸臣谋大位,皇族窝里斗,乃至于所谓“外患”等等,究其祸源,几乎都可追溯到帝王身上。比较而言,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却可以防范。防范之法说来简单:时刻保持警惕,留心苗头,杜于始萌;紧盯患源,防于未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实际行动起来,却往往任皇权若野马脱缰,恣意妄为。权力的自信过剩症必致拒谏饰非,一次又一次失去改过的机会,终于大祸酿成,大错铸成。大祸临头,帝业动摇,甚至危及帝王头颅时,帝王也会“罪己”的;不过,这样的“罪己”,除了警戒后人之外,对那个皇帝、对那个朝代,是一点作用也没有的。所以,有的学者认为,“罪己诏”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罕见的现象”。多少年来,尽管有人也谈起过“罪己诏”;“但是很显然,人们对‘罪己诏’这个问题已经变得非常陌生。”
一个励精图治、殚精竭虑的青年皇帝在短短的十七年驭内,接连颁布了六道罪己诏,向全天下的官员士绅、黎民百姓认错和谢罪,但是依旧没有挽救日渐沉沦的江山社稷,终于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勤政而同时又是最为孤独的亡国之君,这位命运多舛的崇祯皇帝朱由检也最终于1644年的一个凄风苦雨的黎明时分,在闯王李自成率数十万彪悍的陕西大兵压境的武力剑锋逼迫之下,绝望地选择以自缢的惨烈方式在紫禁城北侧的煤山松柏下结束了他痛苦而忙碌的悲情人生,并以自杀行动向全天下的黎民苍生下达了他三十四年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罪己诏”。崇祯帝殉国之后的持续战乱和社会动荡竟酿成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人道主义大灾难,令后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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