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得其反的例子(你觉得哪些鸡汤会让人适得其反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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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哪些鸡汤会让人适得其反

人生离不开鸡汤,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总离不开苦难和受伤。受伤之后,鸡汤会加速新陈代谢,促进伤口的愈合,然后让你再有足够的信心去迎接新的未知。

但是,在这个千年未有之大变革的时代,鸡汤也变得越来越不纯粹,总会被人有意或无意地添加形色各异的调料。在这些鸡汤里,我个人觉得,有这样几种鸡汤喝得越多,往往会中毒越深:

一种是三观不正的鸡汤,他会影响到我们如何看待世界,如何认识人生,确立什么样的价值追求。因此,三观不正的鸡汤,包装得越美味,对我们的毒害和影响也就会越深越长远。

其次是逻辑错误的鸡汤,它经过一定的伪装,或偷换概念,移花接木,或以偏概全,倒置因果,往往也会迷惑很多的人,造成以假乱真的效果,而且这种手法花样繁多,一般情况下又很难辩识,所以,其危害程度往往要比我们想想的要大的多。

第三种就是杜撰名人名言的鸡汤,这些所谓的名人名言,实际是披着名人的外衣,加进了自己的私货,而这些夹杂进来的私货不仅毫无营养可言,毫无意义和价值,有的甚至南辕北辙,比糟粕更令人恶心。

以上所列几种只是常见而已。因此,在我们需要鸡汤的时候,还得学会辩识真伪,千万不要乱服滥用,惟其如此,才能有益身心,得偿所愿。

有些事情越锻炼越适得其反,这是为何

谢谢邀请!你好,对这个问题老岳很高兴和你聊一聊。运动锻炼是人们生活中保健身体的一种方式,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度锻炼有利健康,过了度及方试方法不对容易适得其反,可能会引起些副作用。

其实,你可以换种心态,做每件事时只要把心态放平,不要太注重结果,因为在内心就有种压力,如果总想这件事一定要办妥,你内心会波澜起伏,本可以做好的事会因为心情的不好往往出错。比如说人们午睡休息时间不宜过长,趴着睡影响健康,方法正确有利调养,方法不对适得其反。

其实,没有事情是越努力越失败的,有可能就是你的努力方法有错误,想成功就要继续,没有人能什么都不做就成功的,需要调整好心态,扎实做好每一步。要想成功得到好的结果,都是靠坚持出来的,同时方法和方式也要选对。

以上是我的看法,不知是否你能滿意,希望留言指点。2019.2.21.

有法律专家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会适得其反,有什么依据

感谢邀请!

不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专家观点

法律专家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只会适得其反,其依据无非是如下几条:

一是不符合世界刑法潮流。因为多数国家将刑事责任年龄起点设定在了14周岁(包括)以上,所以我们也应该效仿,尊重多数。

二是缺乏实证数据支持。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情况的系统统计和研究,校园暴力事件缺乏统一的报告统计制度。实质上就是说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是少数,对这些少数孩子的犯罪行为不需要上升到刑法规范上来。

三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导致低龄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的问题。大量实证数据和研究表明,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源是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治理出现了问题,而不是立法层面的问题。

……

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专家观点

社会上很多人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学术界也有专家支持的观点,理由包括:

一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短时间内遏止青少年犯罪势头的现实需要;

二是低龄未成年人具备了实施犯罪的行为能力和心智水平;

三是刑事责任年龄古今中外都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数字;

四不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无助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并容易导致被害人的“恶逆变”;

五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

……

我个人观点

咱不是专家,连“砖家”也称不上,试着折中一下专家、“砖家”的观点:

有错就要受罚。无论成年人、未成年人做错事都应该受到惩处,否则就是纵容,就会使其他人产生模仿效应。人性必须受道德、制度的约束,不受约束的人性会自然善良、完美的说法就是耍流氓。未成年人具有较高模仿性,其价值观也在不断塑造当中。类似一个12岁的孩子杀死了母亲,没有受到任何惩处,这种负面效应产生的消极后果是无法估量的。实践中,未成年被害人数量比较庞大,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制度安排,会影响到这些群体,形成反向思维,出现逆反行为,也会引发社会舆论。

普遍降低入刑年龄不可取。道理上面已阐述,起码要“重罪入刑”,比如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是14周岁以下犯“故意杀人”等八类罪刑的,对这些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降到14周岁以下。

实现“轻罪行罚”。对于严重犯罪可以“重罪入刑”,“重罪轻罚”。对于轻罪,比如一般盗窃、一般故意伤害,也应当受到惩处,目前却严重缺失。仅靠社会评价、学校规章是难以起到效果的,况且目前的规定是:少年违法犯罪要向社会保密,新闻报道影视、图片必须打马赛克,公安相关案件卷宗要封存……根本得不到社会评价;学校也不敢公开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重罪”、“轻罪”,“一放了之”,对未成年人毫无约束之力。因此有必要,对实施危害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管理措施。实现“轻罪行罚”,即通过行政手段,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施压对“规则”的敬畏心理,比如完善少管所、工读学校的准入门槛,适度扩大规模,改革内部管教制度等。将犯罪少年送入少管所,将违法少年送入工读学校,建立有别于普通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善恶隔离,防止交叉感染。

个人观点,文明评论,拒绝讽刺谩骂。

你打过孩子吗孩子是不是真的不打不成器

从我记事开始,老爸只打过我一次,那是我上小学=年级,有一天我们斑少上一节课,回到家被老爸看到,把我绑在八仙桌台脚打了一顿,竹鸡吓断得滿地都是,老姐放学回来讲明白了老爸才给我解绳。我也打过女儿,也有错怪而打的,这真是教子无方的一种表现,现在一见到她的确有内疚,小孩教育打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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