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时代接受《史记》《汉书》的表现及其影
发布时间: 2023-07-11

魏晋时期,《史记》《汉书》开始传入朝鲜半岛。这与两书在汉唐以来的空间传播范围不断扩大,以及朝鲜半岛汉文化水平不断发展密不可分。不过,此时两书的传播途径仍以官方赐予为主。而且,史料记载的中国与朝鲜半岛的书籍交流活动中,《史记》《汉书》往往夹杂在儒家经典、佛教典籍、医卜杂书等书籍的传播潮流中。

此时,在朝鲜半岛的三国时代,社会上流行的是儒释道三教。儒家典籍《五经》等早已传入朝鲜半岛,高句丽设太学,以教育子弟,而儒家伦理道德也成为社会行为的准则,进而影响了相关礼仪制度。小林兽王二年(372年),秦苻坚遣使送佛经给高句丽。五年(375年),创建肖门寺与弗兰寺。道教则在唐太宗时传入。盖苏文对高句丽宝藏王说三教“譬如鼎足,阙一不可”。这种情况随着高句丽的对外战争、文化交流,也影响了与百济、新罗。与儒释道相比,史学典籍的传播与接受,相对来说比较薄弱,史料记载也比较缺乏。本文以《高丽史》及高丽文人文集为主要资料,探讨高丽时代接受《史记》《汉书》的表现及其影响。

一、《史记》《汉书》典故与儒家思想

高句丽时期,因宪德大王(810—826)之弟秀宗感疾,召集国医诊治,国医称病在心脏,需要服龙齿汤。因此,秀宗告假二十多天,不见宾客。禄真求见,遭到拒绝。经过再三请求,终于获准。于是,禄真以梓人为室为例,批评了当时“徇私而灭公,为人而择官”的现状,提出正是由于这种情况使人“亦劳且病”。所以,要求“当官清白,莅事恪恭,杜货赂之门,远请托之累,黜陟只以幽明,予夺不以爱憎”,只有这样才会“刑政允穆,国家和平”,即便是“开孙弘之阁,置曹参之酒”,也是可以做到的。这里所引的公孙弘与曹参的典故,分别见于《汉书·公孙弘传》与《史记·曹相国世家》。《公孙弘传》称“开东阁以延贤人”,《曹相国世家》则以曹参日夜饮醇酒的记载,形象地说明曹参“一遵萧何约束”的做法。再如,唐将李世勣征高句丽。高句丽将领高延寿等迎战,对卢高正义对延寿说:“秦王内芟群雄,外服戎狄,独立为帝,此命世之才”,明显是引用秦统一六国的相关史料。又如实兮,“性刚直,不可屈以非义”,遭到奸佞珍堤的谗言,被贬谪。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辩解,实兮以“屈原孤直,为楚摈黜。李斯尽忠,为秦极刑”的史实所答,并称这种事情自古有之,何必悲伤。

以上是《三国史记》中关于朝鲜半岛三国时期君臣引用《史记》《汉书》的记载。在儒释道盛行的背景下,对《史记》《汉书》的接受与引用,往往有赖于文人个人的关注,这种做法稍显孤单。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禄真、高正义与实兮也只有在熟悉相关《史记》《汉书》文本并理解文意的前提下,才能把有关史实运用地恰如其分。或许在当时汉文化程度较高的高句丽文人中,引用《史记》《汉书》典故,如同引用儒家经典一样,成为文人之间较为普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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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文人崔致远在唐咸通九年(868)入唐,中和四年(884年)离开。在《桂苑笔耕集》和《孤云集》中,就有大量引用和评论《史记》《汉书》的内容,如:

谨按《史记》释云:天子车驾所至,则人臣为侥幸。赐人爵有极数,或赐田租之半,故因谓之幸也。

这一段文字,见于《史记·孝文本纪》,原文“五月,匈奴入北地,居河南为寇。帝初幸甘泉。《集解》蔡邕曰:‘天子车驾所至,民臣以为侥幸,故曰幸。至见令长三老官属,亲临轩,作乐,赐食帛越巾刀佩带,民爵有级数,或赐田租之半,故因是谓之幸。’”崔致远所引内容明显属于间接引用,而且引文中将“民臣”“民爵”作“人臣”“人爵”,与现存诸本不同,或据唐代流行版本,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故将“民”作“人”。

崔致远在文章中引用《史记》《汉书》的地方有多处,但均不是直接引用,如又卷九“虽汉代诸侯,亦流恩于异姓”(护军郄公甫将军第三,即汉高祖封异姓王事),“张良正遇于汉恩,敢言绝迹;范蠡未除其越耻,讵欲逃名。”(前左省卫增常侍)卷十一“是故汉代微臣,有倾产助边之请”(告报诸道征促纲运书。事见《史记·平淮书》《汉书·卜式传》),“昔汉朝匈奴叛党来附,景帝便欲与之封。周亚夫曰:“彼背其主而见赏,何以责人臣之节?”(浙西周宝司空书)卷十二“日磾载美于《汉书》。”(淮口镇李质)《孤云先生文集》卷三“意得《西汉书·留侯传》尻云:‘良所与上从容言天下事甚众,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着’,则大师时顺闲事迹,荦荦者星繁,非所以警后学亦不书,自许窥一斑于班史然”等。“时和而罢问喘牛。”(大嵩福寺碑铭并序,汉相丙吉事。)从以上文字看,崔致远关注的《史记》《汉书》人物有汉高祖、汉文帝、范蠡、张良、周亚夫、金日磾、卜式、丙吉等。

崔致远入唐时只有十二岁,在唐懿宗咸通十五年(874)年进士及第,而此时三史科早已施行了半个多世纪。崔致远应该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应对进士科考试时,对“三史”有较熟练的掌握。《桂苑笔耕集》《孤云先生文集》是崔致远在淮南节度使高骈幕府四年间所作诗文汇编而成,虽然其中引用《史记》《汉书》与原书文本有一定的差异,但正显示出崔致远对两书文本和史实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和运用。

二、经史并重,古为今用

高丽通过与宋朝的交流,获得了大量汉籍,并且已刊刻《汉书》,徐兢称当时高丽“临川阁藏书至数万卷,又有清燕阁,亦实以经史子集四部之书。”而当时朝鲜半岛的古代史书,基本上没有遗留下来,金富轼撰《三国史记》,涉及早期历史的编纂时,也不得不利用中国史书。因此,高丽君臣无论是出于仰慕中国历史和文化,还是从现实需要出发,对中国经史文献是比较熟悉的。以至于金富轼在《三国史记序》中评论当时的高丽士大夫,对于“秦汉历代之史”能够比较熟悉,对于高丽本国历史,则茫然不知,这种情况“甚可叹也”。金富轼的说法有些夸张,但这种现象是确实存在的。

高丽文人重视“秦汉历代之史”的原因,还与当时的科举制度有关。高丽时代早期的科举考试内容包括诗、赋、颂、时务策等,“大抵其法颇用唐制”。而十一世纪之后,宋制对高丽时代科举的影响更为深刻。唐代科举与宋代有着明显的差异,对文人的读书选择产生了不同影响。有学者认为,从唐至宋,出现了唐代文人喜《文选》,宋代文人嗜《汉书》的区别。具体表现在,宋人对于唐人喜读《文选》,提出了批评,以苏轼的观点为例,认为《文选》代表了“齐梁文字哀陋”。唐人喜《文选》与唐代科举重诗赋,重文采密不可分。而宋代科举则重视策论,重视文人气节与品德的修养。与《史记》相比,所以,宋人嗜《汉书》,崇尚儒学,借鉴其中人物的气节与品德。不过,在诏书、书信等实用文体中,唐宋文人都十分重视儒家经典与史书典故的运用。

高丽建国之初的诏书中,有很多典故引用自《史记》《汉书》。如太祖元年八月诏:“朕闻,昔汉高祖收项氏之乱后,令民保山泽者,各归田里,减征赋之数,审户口之虚耗。又周武王黜殷纣之虐,乃发巨桥之粟,散鹿台之财,以给贫民者。”对此,诏书评论说,这些做法是因为战乱之后,人不乐其生的原因。下令免民三年租役,让流离四方者,回归田里,与民休息。汉初与高丽建国之初的情况有些相似,都是战乱后需要社会安定,恢复生产。太祖十一年(929年),王建在给甄萱信中,希望双方息兵,结束战争,其中以“仗义尊周,谁似桓文之霸;乘间谋汉,唯看莽卓之奸”来比喻此时双方所处的位置,王建早已获得后唐的册封,自认为尊周攘夷的齐桓公,而把甄萱比作窜汉的王莽、董卓之流,这种写法,除了显示仁义与残暴的对比之外,更在于使自己的做法符合《春秋》大义中的“尊尊”原则,从而使对方陷入理论劣势。在列举了大量高丽军队战胜的事例后,表示“必期泜水营中,雪张耳千般之恨;乌江亭上,成汉王一捷之功。”以汉代张耳、刘邦最后成功的关键史实,说明自己取得胜利是必然的,有“天之所助”,并且抬出了吴越王对王建平定战乱的要求,自诩正统。太祖二十六年(943年)夏四月,王建亲授大匡朴述希《训要》,其中说“朕闻大舜耕历山,终受尧禅;高帝起沛泽,遂兴汉业”,认为他统一三韩的过程,与舜受禅让,汉高祖起布衣一样,说明创业限难,希望后世子孙以《训要》为龟鉴。太祖末年,王建引汉文帝遗诏“天下万物之萌生,靡有不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称自己“视死如归,有何忧也”。景宗元年(976年)冬十月,加政丞金傅为尚父,制曰:“姬周启圣之初,先封吕望;刘汉兴王之始,首册萧何。”成宗九年(990年)十二月,以侄诵为开宁君,教曰:“周开麟趾之封,礼崇藩屏;汉叙犬牙之制,义笃宗支。”同月,出于对当时高丽书籍缺失情况的考虑,教曰:“秦皇御宇,焚三代之诗书;汉帝应期,阐五常之载籍。”以“崇儒”为出发点,搜集四部典籍,藏于两京,所以有令诸生抄书史籍的做法。《高丽史》中所收的教、制等文字,其行文首句往往引用有关经义、史书,其中引《史记》《汉书》的不在少数。这种情况出现的前提是,当时教、制等的撰写者,对《史记》《汉书》的内容比较熟悉,能够恰当引用,同时《史记》《汉书》相关内容与教、制要表达的意思之间,有紧密的联系,所以能够类比。这种做法在以史为鉴的同时,还在于古为今用,把古代史实视作与经义具有同样的说服力。

这种做法在高丽大臣的奏疏中也有相关事例。如睿宗年间(1106—1122),郑克永(1067—1127)上表认为,当时高丽社会的情形危机四伏,如同《汉书》中徐乐所说的“天下之患,在于土崩”,需要睿宗重视历史教训,延请大臣共同商议对策。恭愍王元年,李穑上疏论御倭,文武不可偏废,称“唐虞三代,遐哉邈乎。且以两汉言之,高祖之与楚角也,有如萧何者,运筹而无汗马之功,此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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