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以“考验期”提升选任制干部“适岗力
发布时间: 2023-07-11

今年以来,泰兴市创新建立选任制干部“考验期”制度,紧盯关键对象,加强跟踪考核,注重结果运用,确保选任制干部选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明晰要求“任前谈”。明确常委组织部长逐一与新任市管干部进行谈话,将部分选任制干部当选后动力消退、不愿担当的现象摆上台面,指出症结、直击痛点,讲清“考验”规则,严肃纪律要求,引导干部增强干事动力,摒弃“当选就是躺平”的错误观念。

立体多维“全面考”。经常性、近距离接触选任制干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改正。考验期满,对选任制干部与同批次委任制干部一并进行考核,系统听取单位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的评价反映,为选任制干部精准成像。

动真碰硬“长效管”。综合研判考核情况,将考核“不过关”的人员列入“跟踪名单”,延长半年“考验期”,对不敢担当、贻误工作的诫勉谈话,对动力消退、拈轻怕重的约谈提醒,对水土不服、融入较慢的关注指导。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评议,满半年重新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移除名单,对无明显改观的作进一步处置处理。

“考验期”制度建立以来,先后6名选任制干部被列入“跟踪名单”,3人被提醒谈话,1人被提名免去领导职务。

魏张群 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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