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康芦荟瘦身养颜胶囊违法被查处
发布时间: 2022-11-21

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查处标示为“东营联邦大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尔康芦荟瘦身养颜胶囊”(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864号”)。

国家稽查局在对减肥类、降糖类和缓解疲劳类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标示为“东营联邦大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尔康芦荟瘦身养颜胶囊”,所标示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0】第0864号”为虚假文号。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该产品违法添加咖啡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区县分局和市药品监督稽查总队组织开展查处工作,发现上述产品,一律按假药依法查处;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现购入和销售假冒产品的涉药单位,要追查假冒产品的来源和去向,做好协查工作,深挖制假窝点,一经发现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依法严肃处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一经发现上述产品,请及时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或拨打举报电话023-68810509,以便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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