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孕检是每个准妈妈们都应该要做的事情,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胎儿健康。而近日,一位余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事情:她整个孕期在某医院总共做了12次孕检,但最后生出的婴儿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且心脏、肝和胃等内脏反位。出现这种情况,本是孕检出了问题,但为什么余女士状告医院却败诉呢?
做了12次产检
却生下患病男婴
2009年12月29日,余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她决定到正规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
2010年3月16日,她到兴安县某医院办理了《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一共接受定期检查12次,其中产前超声检查5次。同年10月3日,她在医院做检查时,医生建议她住院待产。10月10日,她在该院产下了儿子阿航。阿航一出生就被诊断患新生儿肺炎、黄疸、心脏杂音。随后,阿航被转到医院治疗。医院检查后,确诊阿航患先天性严重缺陷并危及生命的畸形,心脏、肝脏、胃等内脏反位,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同年11月10日,她又带阿航到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跟原先的差不多。
余女士和丈夫蒋某没有放弃儿子,还是四处求医。今年3月份,他们带着阿航到了上海某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也跟前两次差不多。专家说,像阿航这种病的发生几率大约为百万分之一,就算有钱也很难治疗。3月25日,阿航情况稍微稳定后便出院了,住院共花去了5万多元。
蒋某带儿子回到兴安县后,由于没有钱再送儿子到其它医院治疗,一旦儿子发病时,蒋某就送儿子到原孕检医院,叫该院负责治疗。8月7日,10个月大的阿航病情越来越重,在该医院病房离开了人世。
#page#
认为院方未尽责
告上法院讨说法
蒋某夫妇在得知阿航内脏反位和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消息后,就多次找到当初孕检医院讨说法。
余女士认为,她在该院做孕期保健期间,花了5000多元医疗费。院方医生给她做了12次检查,却只检查了胎儿的外表,没有检查胎儿内脏,连内脏反位这么明显的异常都未告知她,最后还叫她住院待产,最终导致严重畸形的先天性缺陷婴儿的出生,给他们夫妇及家人造成巨大的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如果院方帮检查了胎儿的内脏,及时告知她到上级医院确诊,她就可以选择终止妊娠,避免出现这样的悲剧。
去年12月6日,蒋某夫妇将该医院起诉至兴安县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7000多元和精神抚慰金5万元。
今年2月21日,兴安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余女士与该医院达成医疗服务合同后,院方按《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许可的范围内,按照有关技术操作规范为余做了12次检查。2010年3月22日,院方为余检查时发现胎儿患有地中海贫血,院方没有资质做产前诊断,就由医生建议余到有资质的上级医院做基因诊断,余签下“已知”。同年4月21日,院方医生又告知余女士到上级医院检查唐氏综合症、神经缺陷筛查、产前B超筛查等,余在登记表上签名同意到上级医院做上述检查。院方已告知余女士有关情况,尽到了职责和义务,不存在过错。法院认为是余女士不积极配合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孕期医疗服务,导致先天性心脏病婴儿出生的过错责任在余女士。余提供的有关证据,不足以证实院方存在过错。
今年4月20日,兴安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余女士夫妇的诉讼请求,并承担950元案件受理费。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