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乱象丛生法律监管成必要手段
发布时间: 2022-11-21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中心学校管辖的顶拉小学部分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出现身体不适,引发社会广泛关注。4月15日,记者了解到,相关责任人在营养餐供应过程中执行有关规定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得力,导致事件发生。镇雄县纪委监察局已决定对塘房镇中心学校校长和顶拉小学校长等人给予处分。

贵州织金营养餐事件带给公众的心理阴影尚未消散,广西那坡县“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又映入人们眼帘,如今,云南又接连发生3起营养餐事件。这意味着,营养餐成为任人宰割的“唐僧肉”,也成为损害孩子健康的“变质餐”。基于此,云南省镇雄县率先在全国掀起问责利剑,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追究,不仅能整治营养餐乱象,也利于保障学生的生命健康。

但是,从结果上来看,当地政府对这起影响全国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处理,不仅没有力度,而且疑似“罚酒三杯”,主要表现在:其一,处理结果几近“逗人玩”。大部分人受到的是行政记大过、诫勉谈话等不痛不痒的行政处分,只有校长一人是行政撤职处分,没有一个受到刑事处罚的。其二,处理的是清一色带“副”字的副校长、副局长、副镇长。正如网友所言;“看来带‘正’字的不处理。唉!还得干带‘正’的领导啊。说了算、有实权、出了成绩就提拔、出了问题带‘副’字的做牺牲品。可悲!可笑!不公正!”

尽管网友的话有些过分,但是却道出现处理疲软的现实。就以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这起学生中毒事件来讲,当地顶拉小学食堂和运营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从未接到该校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对此,我们必须追问的是,连基本的资质都不具备,为何能顺利承包食堂?食堂是学校独自经营,还是外包?倘若是自己经营,为何没有卫生许可证就开业?如果是外包,承包方是否给了学校领导好处?该校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如何?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见不得人的“猫腻”?要解开这些谜团,必须走司法程序,而不能局限于“罚酒三杯”式的行政处分。

恰巧,前些日子,台湾地区也遇到类似的营养餐安全问题,其处理方式很值得内地借鉴。湾板桥地方检察署结束新北市中小学营养午餐弊案第四波侦查,依贪污等罪嫌起诉3名校长,并首度有3名家长会长涉贪被起诉。至此,该案已有38人被起诉,其中13名校长被求处12至20年不等重刑。显然,当地是将营养餐事件纳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的,所有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俗话说,乱世用重典,营养餐乱象也是如此。要改变营养餐这种乱局,就须像台湾那样,用法律重典来介入,来保障学生营养餐安全。因为,法制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的第一利器,依靠法律的权威和力度,狠狠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任何破坏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行为,只要触犯法律的底线,都应当受到司法的处罚。特别是对学校方面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不仅要摘除其头上的“官帽”,情节严重的,也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唯此,才能真正发挥国家政策的作用。否则,所谓的制度就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就是墙上的“纸老虎”,只能吓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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