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11日江苏镇江举行-评论-围棋联盟网
发布时间: 2022-12-11
  200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将于2006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在江苏镇江市举行。和往年一样,本届段位赛分为升段组和定段组,其中定段组的比赛最为引人瞩目。   从中国棋院日前公布的《全国围棋段位赛竞赛规程》来看,今年定段组比赛规则略有变化。男子组由此前的前18名直接定为职业初段,改为“录取前16名授予初段称号;从17名开始顺延至24名,再录取2名≤15岁(1991年出生)者授予初段称号,如果在此名次中无≤15岁者,则不录取。前24名未被授予初段者,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女子组没有变化,还是前两名定为职业初段。   定段规则的调整,显然加大了“高龄”参赛选手的定段难度。   中国棋院每年通过定段赛增加20名职业棋手,每五年就会增加100名职业棋手,这无疑使原本就“僧多粥少”的职业棋手生存环境趋劣,现有的围棋比赛难以承载不断增加的职业棋手。同时,近年来出成绩棋手的年龄有越来越小的趋势,比如第10届LG杯亚军得主陈耀烨仅仅16岁,如果16岁还没有走入职业的大门,与陈耀烨这样的棋手相比显然缺乏竞争力。所以提高入段门槛,提高入段年龄限制的呼声日渐高涨。   但是不得不承认有些棋手确实是大器晚成,如果一刀切式的提高入段年龄限制,也可能使一些有前途的好苗子被挡在职业棋手的大门之外。对于那些投入巨大财力物力供孩子学棋的家庭来说,因年龄问题而功亏一篑确实显得非常残酷。   本届段位赛规程的变化可以视为中国棋院对定段规则的一次微调。首先这次调整影响的范围比较小(最多两个),而且前24名未被定为职业初段的棋手可申请业余6段,因为业余6段和职业棋手在高考加分上的待遇一样,这将有利于一些年龄偏大的选手及时改变方向。   附:《2006年全国围棋段位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二、承办单位:     江苏棋院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在江苏镇江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可报一个队;   2、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各队,可报一个队;   3、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个队;   4、举办围棋职业培训的单位,经总局棋牌中心批准后,可报一个队。   五、竞赛项目:     围棋职业段位的升段组比赛和青少年棋手的定段组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已获得初段至八段的棋手,持有准赛证者方可报名。     (二)凡未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报名单位,每名棋手收取管理费100元。     (三)参加定段组比赛的年龄限制为:男子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骨龄年龄测试≤18岁,符合两个条件方可参赛;女子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2005年全国围棋段位赛男子定段组本赛获得前50名者,而且年龄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棋手,可直接参加定段组本赛。在定段组比赛的预选赛中,录取数十名优胜棋手参加定段组本赛(具体名额在补充规定说明);女子组预选赛依报名人数而定。     参加定段组男子比赛的报名人数限制为:参加本年度全国围棋男子甲级联赛的单位,7名。其他单位,4名。直接进本赛的人员不占报名名额。严禁超编。     (四)报名参赛者须具备业余5段(含)以上证书且接近初段水平的少年棋手。     (五)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及参赛棋手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有5名以下(含)段位棋手的单位,可派教练兼领队1人,超过5名可派教练、 领队各一人。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按“围棋职业段位标准”使用电脑编排和计分。     (三)定段组比赛分为预选赛和本赛,同时分男、女组。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的原则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大会竞赛组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棋手达到规定成绩准予升段和定段。     (二)定段组录取名额:     女子:录取前2名授予初段称号。     男子:录取前16名授予初段称号;从17名开始顺延至24名,再录取2名≤15岁(1991年出生)者授予初段称号,如果在此名次中无≤15岁者,则不录取。前24名未被授予初段者,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订。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6月10日前分别寄中国棋院围棋部(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镇江棋院(地址:江苏镇江市健康路1-1号,邮编:210001)。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参加定段赛的棋手每人须交300元竞赛管理费;初至四段的棋手每人须交100元竞赛管理费;五段以上棋手每人须交50元竞赛管理费;两年以上未参加段位赛的初段至八段棋手重新参赛,须另交50元竞赛管理费。报到时,竞赛管理费直接交承办单位。     (三)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委会批准方为有效。中途退出比赛,须在下一轮编排前由领队或教练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各报名单位报名表必须使用体育部门公章,非体育单位必须使用主管部门公章。     (五)凡报名参赛违反上述规定的队或个人,一律不得评选 “体育道德风尚奖”,并按中国围棋协会关于《全国三大赛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六)各队于赛前两天向大会报到。严禁超编。     (七)组委会会议日期由主办单位在补充通知中另行通知,各单位必须派代表出席。各单位派出的代表, 必须是真正能够代表本单位发言的代表。骨龄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器材和经费:     承办单位除负担全部竞赛经费外,还负担参加本年度团体赛基本参加单位的领队、教练员的住宿费,其它一切费用各队均自理。定段组比赛的预选赛各队费用自理。对收取的管理费统一上缴总局棋牌中心财务。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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