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建设其实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原始。秦国在经历了商鞅变法之后,国力大增,不仅是在军事战略上更是在政治制度构建上有诸多建树。秦国在扩张疆域的过程中,不仅是巴蜀地区,其实在几乎所有的新占领地窦采用了类似羁縻制度的管理方式进行统治。其原因大致如下:
1、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秦国在新占领地用当地土著来担任基层官吏,选用原有的制度来管理当地百姓。这不仅可以减少许多统治过程中的阻力,而且可以更好地加强对于人口和粮食的收纳。在早期社会,人们对于政权或民族的认知还十分淡漠,地方上主要还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社会。任用当地德高望重的人来进行治理,百姓普遍也会心服。不仅是巴蜀地区,在秦国后来占据的两湖地区也采用了类似的制度,取得了非常成功的效果。具体的情况在近年来发掘出土的《里耶秦简》当中记载的非常清楚,秦国对于新攻占的楚国地区实行了不同与秦国国内的规章制度,目的就是为了聚拢民心,消除阻力。
2、秦国早期还是封君采邑为主,世卿世禄的情况依然存在。秦王在取得巴蜀后封原蜀王的儿子为蜀侯,也可以避免国内对于巴蜀地区的觊觎。后来司马错定蜀,在当地也是设立了郡县制,设置巴蜀太守。这样就平衡了内外的压力,也减少了当地的反抗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巴蜀地区在秦国早期的历史上担任的角色其实非常有限,一直到了秦昭襄王执政中晚期,巴蜀的战略地位才开始突出重要起来。这也说明,一种制度的奏效往往需要几十年的发展过渡阶段,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秦始王正是在统一全国后过于急躁的统一各项制度,将秦国的制度广泛推行,才致使矛盾重重,反抗不断。
3、巴蜀地区山高林密,易守难攻,即使国家有心进行强有力的统治,就当时的条件来说也是不允许的。再后来的历史阶段中,圣明君主在占领了一块非常陌生的土地之后,往往也会采用羁縻统治,只要当地承认自己的法统,按时缴纳赋税,能够保证充足的人口就可以了。所以,当时的秦国占领蜀地后实行羁縻统治是非常符合历史发展需求和国家发展需要的上上策。
文:经典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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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羁縻,“羁”就是用军事和政治的压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经济和物质利益给以抚慰,
所以,这只是对某些落后地区的统治政策,当然算领土了。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制度是上层建筑,生产力是物质基础,在生产力落后的地区,是不能使用先进的政治制度的。
打个比喻,大明统治辽东,总不能跟中原十八省一样,派遣流官(总督、巡抚、三司使、县令)吧?而只能用当地的酋长治理,
大明的总督就用军队震慑他们,然后拉拢、分化瓦解他们的酋长,让他们互相内斗,而无法统一,威胁大明,这就是羁縻政策。
你说辽东是不是大明领土?
明清都在做一件事,那就是“改土归流”,改变土司制度,派遣流官,然后置省、府、县,完成改造。
而之前呢?在四川、云贵、辽东等地区,都是原始部落联盟的状态,这些地区都是酋长、土司治理,高度自治,且权力世袭,皇帝也必须承认他们,这样他们就是土皇帝,国中国了,相当于诸侯王,任何皇帝都不能忍受的,不得不才用羁縻政策,但都想改土归流。
至于说,大明的领土问题,上一个回答回答得很好了,
只是很多地方统治时间不长,
而真正大明能治理得很好的,流官制度贯彻的,就是内地十八省了,当然,辽东这算,当年的某个大炮,就想恢复这十八省的地盘,
明朝的疆域变化非常大,一般而言分为两个时期:
一个是根据现在流行的主权计算方法,推算明朝巅峰时期的大概疆域,为997万平方公里,所参考的史料正是《明史·地理志第十六》:
计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
但由于明中后期的多方面消极因素,如治理不当等问题,最终导致疆域逐年大面积收缩,到明朝后期只有大约350万平方公里。
为何二者的差距能达到600万平方公里之多,主要还是由于计算的标准不同。
明朝巅峰时期的疆域,是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直辖区,二是土司羁縻区。(羁縻:jī mí),前者包含两京十三省,后者则是大明朝廷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之州,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自治州”,因明朝时采取羁縻政策,即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以俗而治”,通俗来说就是按照当地的民俗来治理,同时设置“土司”一职,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管理,所谓土司,其实是部族头目或首领,任命当地人为该地区最高长官,方便进行管理和沟通。
而在嘉靖皇帝以后,明朝疆域逐渐开始收缩,正是因为设置的一些羁縻区逐渐脱离了明朝的控制,或者反过来说,由于明朝的国力衰退,难以再对西北或西藏等羁縻区进行有效统治,当地统治权自然就会被新兴的强势政权所取代。
所以通常看待明朝疆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话题,而且古代的疆域观念,与现在的主权观念有大不同,因为古代科技有限,所以并没有精准的地理测绘,也就难以计算出准确的疆域面积,但整体而言,明朝疆域的变化,自永乐以后便很直观,整体呈逐年收缩趋势。
至于明朝时期的羁縻区,到底算不算疆域?
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我就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咱们要搞清楚现代人和古代人的主权观念,是存在巨大差异的。
如果按照现代主权观念来说,广义上的国家,应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对内具有统治一切的最高权,即疆域内的所有中央与地方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等,都必须服从国家管辖,对外则享有独立权与自卫权,这是国际共识,也是每一个尊重他国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国家,所必须要遵守的首要原则。
再说直接一点,现代主权观念认为,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平等关系,不存在“谁大谁小”,任何一个国家,哪怕疆域(领土)再小,但在政治关系上是互相平等的,理应得到他国的尊重,更不允许任何国家或组织,对本国内政进行干涉。
然而在古代,主权的完整与否,并没有一个十分具体的概念,大多数情况下,古人并不承认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平等的,根据疆域以及国力来看,是存在着大小之分,同时也兼备文明与野蛮的区别。
我打个可能不是很恰当的比方,现在的新加坡,我们都知道面积很小,但国家经济很繁荣,在东南亚一直占据着举重若轻的地位,所以周边国家会基于平等原则,与其友好交往,但在古代,如新加坡这样面积不大与人口也不多的小国,即使经济发达,但一定程度上也会被大国以不平等的方式对待,这句话我承认说的很笼统,是因为没法展开说,话题太敏感,但大家应该能理解我的意思。
因此我国自古以来有一种主流观念,深深扎根于每个王朝的帝王内心深处:
中国由于疆域,人口,经济,军力等各方面优势,是属于“上邦”,为世界上最优等的国家,天子并非中国的天子,在广义上应是“世界的天子”,理论上就是“天下共主”,但这个“天下”,那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正是这个道理。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古人认为天子有权干涉所有国家的内政,这种观念如果放在现代,那肯定会被国外媒体狂批,但在古代的主权观念里,这是很顺乎寻常的一件事,然而由于各国的民俗与文化不同,即使古代天子认为自己可以干涉他国内政,但在使用这一权力时,往往也会谨小慎微,从大局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谨慎对待。
对待当时的少数民族地区,所采取的羁縻政策,正是基于这种观念,从而谨慎采取的一种政治手段。
羁縻区的羁縻政策,正是通过中央政权委任当地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作为治理该地区的最高长官,从而实现对这一地区的控制,实际上该地区仍属于“自治”,并且大明朝廷在当地既没有行政机构,也不会驻军。
所以从现代主权观念的角度上来说,当时的外部羁縻地区,并不属于大明的实际疆域之内,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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