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发布时间: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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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视情况如下:
1、市外迁户人员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2、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3、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4、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开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带哪些资料
开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婚的不用;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呀

开计划生育证明流程如下: 1、申请人领取并填写《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 户籍所在地 镇人口升级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方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送到xx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计生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流程:首先是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到女工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其次,填写夫妻基本信息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然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交当事人保存。
一、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审批流程:领取审核登记表,然后到所在单位或村(居)盖章,所在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最后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证明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如果市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
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所需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生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流程:首先是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到女工单位领取生育服务证。其次,填写夫妻基本信息后,由双方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然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交当事人保存。计生证明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现阶段,根据我国的政策,育龄妇女在生育第一胎时,基本不用在开具计生证明。对于外迁入户、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可在拟入户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流动人员可在居住所在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计生证明简单点说就是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衍生问题:
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
目前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5、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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