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咨询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何备案
发布时间: 2023-07-11

医疗保障咨询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何备案?

咨询:职工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时是否需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约?

答复:不需要。参保人首次就诊时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签约,当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满足诊疗需求时,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另行签约。

咨询:参保人家庭成员或亲属是否可以共享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答复:不可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本人享受,家庭成员或亲属间不得互相借用或冒用。凡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咨询: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答复:参保人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临时外出就医(省内无须备案,省外需办理备案)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10%后,执行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咨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答复:通过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鲁医保小程序等各种掌办、网办途径办理,在提交时勾选《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进行签名承诺。受条件限制无法自助办理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代办人代办的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咨询: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答复:自2022年1月1日起,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在国家异地联网平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鲁医保小程序等各种掌办、网办途径办理,也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到医保工作站现场办理。

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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