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主席有实权吗(省政协主席有实权吗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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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主席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省政协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级地方委员会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的负责人职务。省部级一般是指国家、各部委、各机构、各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和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中央管理的企业和高校,中央巡视组中央巡视组(正部级巡视专员、副部级巡视专员)
,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正副职 领导(省部级正职和副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省政协主席是正省级还是副省级

省部级正职

省政协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省级地方委员会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的负责人职务。省部级一般是指国家、各部委、各机构、各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和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中央管理的企业和高校,中央巡视组中央巡视组(正部级巡视专员、副部级巡视专员) , (省、自治区 、直辖市 )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正副职 领导(省部级正职和副职)。

扩展资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中透露,对配备专车、专职秘书等与职级密切相关的特殊待遇,应继续严格限定领导干部范围,至于住房、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与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待遇可以随社会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但对提高幅度应有严格限制。同时,对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哪些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哪些待遇不应当继续保留,也要进行明确规范。此外,要适时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专项清理,违规多占超配的将一律清退。

政协主席权利有多大

法律分析:政协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第五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省政协党组书记和政协主席的区别

省政协党组书记一般是由同级的党委任命的。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主席由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

在级别上,省政协主席是正部级,而省政协党组书记只是正部级待遇——党组书记由省委任命。

扩展资料:

省政协主席为正部级,跟省长是同等级别,正部级级别为四级至八级,工资为2510(工资级别全国同样,由财政部支付。

经补贴各地不同,根据各地经济水平由地方决定,由地方财政支付,因此正部级工资加经补贴共计10000元/月);其次省政协主席为省委四套班子成员(具有影响力);再次,政协主要职能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说白了就是虚职,不具有实际权力。但毕竟是部级领导,还是具有号召力和影响力。

政协党组书记一般不设专职,由政协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兼任。

全国政协党组书记,为正国级(或副国级);

中央直辖市、省级政协党组书记为正省级(或副省级);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政协党组书记为副省级或正厅级;

地级市政协党组书记为正厅级(或副厅级)

县级市政协党组书记为正县级(或副县级)

政协的权力是参政议政,权力大小都是为人民服务。政协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求,基本能得到党委、政府的尊重。

市政协主席有什么实权

法律分析:1、直辖市的政协主席是正省(部)级

2、副省级市的政协主席是副省(部)级

3、计划单列市的政协主席是副省(部)级

4、地级市的政协主席是正厅级

5、副地级市的政协主席是副厅级

6、县级市的政协主席是正处(县)级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第五条 中国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或代表或全国委员会委员,如有违反中国人民政协的组织法、共同纲领或重要决议而情节严重者,得由中国人民政协全体会议或全国委员会视其情节严重的程度,分别予以警告,撤换代表,撤销委员资格或撤销参加单位等处分。由全国委员会所给予的处分,如被处分者不服,得向下届全体会议提出申诉。

县政协主席有哪些实权

法律分析:政协主席一般都是去上面开会,传达上层的旨意,领悟上层会议精神,按照上层意思做成出具体安排部署。使大家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其他就是什么调查下民生,对中央工作提出建议,监督中央政府工作,团结个民主党派,社会精英。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政协主席是什么权力

领导人民政协,处理人民政协一些日常工作,定期支持召开政协主席会议等.
实权不多, 主要协助党委一把手抓某项工作(旅游,稳定等 各地会有不同) .发挥影响力,参政议政.

政协主席有什么实权县级

其实政协主席的实权并不大,平时主要处理一些政协日常工作,并定期召开一些政协会议。看似一个非常轻松的职位,但肩上的担子并不轻,要将政协的工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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