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发布关于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3-07-11

为释放消费动能,挖掘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丘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打造区域消费高地

发挥商丘区位交通、商贸物流和历史文化优势,集聚各种消费资源要素,着力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优化消费载体空间、功能和业态布局,围绕现有日月湖高端商务区、商丘古城、万达广场、永城芒砀山等大型商务、商超消费集聚区和文旅消费集聚区,夯实基础设施,丰富消费业态,增强消费体验,提高聚集效应;招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入住商丘,增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提升城市消费品质。加快示范步行(商业)街区创建试点,改造提升步行一批(商业)街区。大力实施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培育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品牌连锁便利店等商业设施。培育和发展服务性消费产业,推动养老、托育、家政、体育、文旅等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增加和优化服务性消费供给,推动服务性消费升级。加快商丘国际会展中心、商丘体育馆建设、“三馆一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设,点亮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品位,实现消费资源强集聚、消费能量强辐射。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旅游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振大宗商品消费

(一)全面释放汽车市场潜力,满足群众汽车消费需求。落实全省出台的新购汽车补贴政策。支持各县(市、区)出台汽车消费政策,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策划举办汽车展销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经销商采取零首付低利率等手段,加大购车优惠促销举措,释放汽车消费潜能。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推出赠送油卡、装饰礼包、汽车保养、延长质保、免息贷款等后市场系列优惠,开展线上直播、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培育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到2023年年底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集中式充电示范站县域全覆盖。

(二)贯彻落实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对二手车经销企业减按销售额的0.5%征收增值税政策。科学规划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完善成品油零售网络,扩大成品油消费。鼓励开展夜间加油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成品油消费动力。支持加油站拓展非油品业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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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励出台家电家具消费、智能手机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补贴政策,提高淘汰旧家电家具并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的补贴标准。

(四)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我市稳定就业的,除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6月30日。购房补贴优惠政策与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市商务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特色文旅消费

(一)培育壮大文旅产业,释放文旅消费潜能。以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特色乡村、乡村旅游特色村等创建为抓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丰富文旅创意产品,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完善景区周边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发展高品质酒店、乡村客栈、精品民宿等多种住宿业态,优化公厕、停车场、垃圾处理站等公共设施布局。

(二)大力发展本地游、周边游、城市游、乡村游、夜间游,充分利用古城古街、商圈老店、文化艺术场馆等特色,开发设计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围绕自然、文化、红色资源,以休闲化、小团化、精品化为重点,打造中高端定制文旅产品。

(三)做大做强节会经济,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持续举办好商丘国际华商节、虞城木兰文化节、夏邑长寿文化节、宁陵梨花节、中原水城睢县旅游文化节、柘城县辣椒产业大会、民权制冷装备博览会等大型节会。围绕“殷商之源·大美商丘”主题,开展好商丘火神台庙会、商丘古城新年大集、商丘美食节及“豫见美食香约商丘”商丘十大“名吃、名厨、名菜”评比等系列活动。加大节会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商丘节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文旅消费市场发展提供持续动能。

(四)支持星级宾馆酒店、景点景区、电影院等文旅消费场所发放消费券,支持文旅企业、商家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举行联游套票、门票打折等优惠活动,形成商家让利、政府补贴、群众受惠的促消费格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一)落实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本地电商平台企业整合全市快消品、农特产品、旅游文化产品等特色优质资源,打造综合服务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智慧文旅、智慧养老、互联网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上线上云,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推动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以及销售公司、结算中心和区域中心仓、分拨仓、前置仓,鼓励特色优势企业做强网络平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水平。

(二)鼓励零售企业、传统商圈、街区、门店、旅游景区加快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拓展“线上销售、线下体验、无接触配送”全渠道营销。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

(三)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积极举办直播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营造新业态创业氛围。有序引导网络直播等规范发展,支持和推进特色农村产品直播产业基地、乡村振兴直播产业基地等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直播电子商务、视频营销,发展“云逛街”“宅消费”和无人超市、线上线下一体化商店、智慧餐厅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四)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5G网络、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云网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2023年,推进以5G独立组网为目标,加快推进城区以及有条件的重点应用场景网络深度覆盖,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全覆盖,为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支撑。

(五)维护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为其在创业贷款担保、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旅游局、工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度挖潜农村消费

(一)加强城乡商贸体系建设,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持续推进商丘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发挥农产品消费市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冷链物流中心,完善立体冻品仓储、食材共配、流通加工等服务功能,做强农产品流通环节供应链条,带动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互利互惠发展。

(二)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推动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实现乡镇消费提质扩容。

(三)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建设。

(四)加强农业品牌培育。促进“大有丰”“贾寨豆腐干”等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管理和保护,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挖掘和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对获得的地理标志商标或保护产品,按照《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奖励。积极开展助农直播等展销活动,引导农村传统庙会、集市活动扩大农产品销售。

(五)巩固扩大消费帮扶成果。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会统筹工会经费,按不超过500元/人次的标准,以文化、体育、餐饮、交通等服务消费券形式发放。自2023年1月1日起,基层工会法定节日发放慰问品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上调为不超过2500元。所有帮扶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消费帮扶产品。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一)围绕打造商丘“不夜城”这一主题,以培养夜间消费习惯、增建夜间消费设施、完善夜间服务功能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活动,不断满足市民、游客、商务人员等不同消费群体的夜间消费需求,拉动消费升级,使夜间经济成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打造夜间经济发展载体。优化旅游资源,打造“夜游”景区。支持商丘古城、日月湖、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存量旅游资源,优化提升基础设施,融合文化、康养等多种旅游业态,打造商丘“夜游”品牌。完善多元业态,打造“夜购”商圈。以万达购物广场、丹尼斯广场、向阳路步行街等商圈为主要载体,融合商超、餐饮、休闲、娱乐、健身等功能和文化创意、亲子教育、科技展示、时尚健身、文艺观演等复合型商业业态,打造商丘“夜购”商圈制高点。汇聚中华美食,打造“夜食”街区。鼓励商丘古城美食街、白云游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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