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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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团省委《广东省普通中等学校积分入团、推优入团、评议入团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院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院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发展2023年度新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及标准

1.团员发展对象年龄在14-28周岁、自愿申请加入共青团组织并已正式递交入团申请书的我校在籍学生。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二、发展程序

1.各团支部应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新团员发展对象,发展比例控制在本团总支学生人数的8%内(被评为优秀团总支的发展比例控制在10%以内)。

2.我院新团员的发展将严格按照《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学生积分入团细则(试行)》(另文发布)执行,综合考虑学习成绩、平时表现、综合素养、志愿服务,通过个人递交入团申请书并进行自评申报、班级团支部民主评价、班主任评价生成入团积分表,按照积分高低择优推荐本支部入团积极分子,并且经过系部学工部、团总支认定后,各团总支在3月24日前将《入团申请书》、积分表及名册表报院团委(名册表(电子版)以系(校区)为单位汇总后发学院团委邮箱:tanhufang@qq.com),院团委终审通过并在校园内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确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进入三个月考察期。

3.团校将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团积极分子团课培训课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加深入团积极分子对团的认识。入团积极分子需在团校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团课教育,其中理论学习不少于12学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不少于8个学时;方才有资格参加入团考试。结合考察期的表现、入团考试成绩、以及入团积分表的积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1次先进性评价,先进性评价结果应在90分以上,且未触发“负面清单”情形;团支部、团总支召开民主评议会,推选出团的发展对象,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4.团的发展对象按照规定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及《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各团总支指定两名入团介绍人,根据团委统一安排履行接收新团员、开展入团仪式等程序,并指引新团员在“广东省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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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团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中等学校积分入团、推优入团、评议入团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团组织要严格规范使用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将本学年发展团员情况记录好。

共青团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END

编辑|黎俊杰

初审|文涵

终审|全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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