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 | “逢赌必输”?你被套路了…
发布时间: 2023-07-11

随着网络技术与通讯技术的不断成熟

互联网成为休闲娱乐的主要载体

在这种趋势下

一种新的犯罪形式—— 网络赌博诞生了

与传统赌博相比

由于不受地域、时间、空间的限制

网络赌博具有极强的虚拟性和隐蔽性

犯罪成本低,收益高,易上瘾

参赌人数众多,损失金额大

对社会、家庭及参与者都 极具危害

有些人一输再输

最后甚至铤而走险

走上了其他违法犯罪道路

其蔓延和危害远远大于传统赌博犯罪

为什么大部分人都 “逢赌必输”?

往下看

带你认清网络赌博背后的套路

01

“报警”变“自首”

手机棋牌游戏竟是网络赌博

展开全文

今年3月21日,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小张(化名)因银行卡被冻结与银行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请求民警调解。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排除了小张涉嫌“两卡”犯罪之后,民警仔细查询了他的银行交易记录,发现今年1月至3月期间,小张通过该银行卡先后将3万余元转入一个账户。小张表示,几个月前他下载了一个手机APP,这些钱是他在APP里充值换金币用的,之后他“玩”了些斗地主、斗牛之类的棋牌游戏,运气很好还赢了数千元。

此时,民警已初步判定小张涉嫌参与网络赌博。小张不服气地说:“手机上打牌斗牛、斗个地主,怎么就成了网络赌博?”面对一脸懵的小张,民警立即进行现场普法。小张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他主动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套路揭秘

这是假借“棋牌游戏”名义,“挂羊头卖狗肉”的网络赌博。本案中,嫌疑人小张向网络赌博平台充值财物作为金币筹码,以金币下注,通过棋牌游戏的形式赢取钱财并提现,心态也从“打发时间”变成“赚点零花钱”,体现了以盈利为目的违法动机。因此,小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构成赌博。网络赌博的“外衣”多种多样,但“十赌九输”的内核不会变,很多参赌者为此倾家荡产,更有人为筹集赌资、偿还赌债,走上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道路。

02

以小博大

电子“游戏机”里暗藏玄机

今年2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公安机关在一家台球室内查获一起使用打鱼游戏机实施赌博的典型案件,现场抓获参赌人员5名,查扣打鱼游戏机两台。

涉案人张某婷是这家台球室的经营者,因生意不景气,她便打起了购买赌博机招揽顾客的主意。2021年12月,张某婷在网上购买了2台打鱼机游戏机,将其摆放在台球室,参赌人员通过扫码充值购买积分,随后用积分进行赌博,累积的积分可以兑换成香烟,以此循环换取赌资。

参赌者王某等5人小试牛刀赚了几百元后,觉得一边玩游戏一边赚钱挺好,便慢慢沉迷其中。“在台球室打游戏机,还可以积分兑烟兑钱?”公安机关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办案民警现场目睹了参赌者不断充值、返点、以小博大、最后输个精光的全过程。面对突如其来的抓捕行动,张某婷不断强调“打鱼机”完全用于娱乐,不是赌博。但其店铺账本和手机里上千条的微信入账记录很快便将她出卖。

套路揭秘

此类案件是通过传统“捕鱼机”为载体,线下设赌,线上结算的新型赌博形式。由于充值、退分、变现等环节均借助网络平台完成,现场无任何现金交易,参赌人员只需购买积分进行捕鱼游戏,攒够一定积分后即能进行兑现。因为打鱼机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故打鱼机实为赌博机。其实,打鱼机中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经营者能够控制机器内的程序,参赌者的输赢全部掌握在经营者手中。

普法课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赌”网恢恢 “输”而不漏

坚决抵制网络赌博行为!

来源:人民公安报

监制:刘幸海

责编:冯丽晨

编辑:张萍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