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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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国人心中朱元璋是开天辟地的人物,出身贫寒,起于微末,在经过多年的浴血奋战之后建立了大明王朝,给后来不少贫家子弟提供了榜样,再加上近年来网络上兴起的民族主义的包装,此人可谓是驱逐鞑虏,再造中华的伟人。
朱元璋在创立大明王朝的过程中是建立在百姓大众的万般血泪基础上的,和很多人想象中的不同,古代大一统王朝在建立后往往会处于休养生息的状态中,但是 在大明朝开国后的首个皇帝的治理下,虽然号称是休养生息,然则百姓的日子却是处于水深火热中,不但没有改善,反而还恶化了。
朱元璋自己亲手撰写的《大诰》就是证据,描绘了在朱元璋治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尽现朱元璋的残暴多疑。
朱元璋的死亡凝视
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洪武时代早期的货币政策是推行铜钱铸币。称帝的同一年下令铸造“洪武通宝”——元末滥发纸钞引起民众恐慌,但铜钱的铸造只持续了数年。
洪武八年,天下渐趋稳定,诏令天下百姓改用纸币“大明宝钞”,理由是铜钱多有盗铸者,且铜钱太重不便于商贾贸易。
朱元璋说自己发行大明宝钞为的是方便百姓互相交易,是一项善政,然而 洪武时代的纸币有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便是没有以贵金属或其他物资作为钞本(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准备金),纸币的发行毫无制约。
大量的纸钞投入社会的后果便是大明宝钞迅速出现了贬值问题——洪武二十三年,官定可兑换一千文铜钱的纸钞,在民间已只能兑换二百五十文铜钱。再过四年,洪武二十七年,每贯纸钞已贬值到只能兑换一百六十文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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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屁股都嫌咯的大明宝钞
为了打击民间不愿用钞更愿用铜钱的普遍倾向,朱元璋又在洪武末年出台政策,不但重申了禁止金银流通的规定,还彻底禁掉了铜钱。
民众的财富不断被稀释,金银又不许再用,别无其他挽救之法,而自洪武十三年后,朝廷已多年不再开放新旧钞兑换,这意味着所有的新钞都只能从政府(以俸禄、赏赐与采买等手段)流入市场,待其流入市场时在百姓手中已属旧钞早已贬值。
在此情况下,百姓便只能铤而走险伪造旧钞,而这又无疑触动了朱元璋的逆鳞,于是大规模的杀戮开始了。
句容县的百姓们在一个名叫杨馒头的人的带领下群起伪造,朝廷大开杀戒,自京至于句容,其途九十里,所果之尸相望”,自京城至向容的九十里内,示众的头顾如路灯股一个挨看一个。
结果呢,“岂期不逾年,本县村民亦伪造宝钞甚焉。邻里互知而密行,死而后已”,杨馒头案造成的凶狠杀戮过去了还不到一年,该县村民又开始伪造大明宝钞,邻里之间不但互相知晓不告发,甚至还一起俏悄干,真是不将自己折腾到死决不罢休。
最后,朱元璋哀叹道:“鸣呼,若此顽愚,將何治耶!”这些百姓如此顾愚,朕实在是找不到能够治理好他们的办法。
被疯狂而畸形的大明宝钞逼到走投无路的,不只是杨馒头这些底层百姓,也包括那些遵纪守法的朝廷官员。
洪武士八年(1385),朱元璋出合了新规定,全国所有职官的禄米皆以宝钞代给,原来直接发一石米实物者,现在一律改发两贯五百文宝钞——
据朱元璋自己在《御制大诰续编》 中披露,这一年“宝钞提举司”的五百八十名钞匠,从二月三士五日开始造钞,到“十二月天寒”为止,共计造出了六百九十四万六干五百九十九链大明宝色,折算成费便是三千四百七十三万余费。这些宝钞中的相当一部分,便是被用来给明帝国的官员们发放体禄的。
对朱元璋而言,只要开动印刷机便能给明帝国的官员发新,实在是一件儿乎没有成本的快事。洪武时代的京官,在不贪污腐败的情况下,本就己是生计艰难。主因正是禄米该发宝钞后京官们的实际收入锐减,生活普遍陷入困顿。
在洪武一朝,官员贪污现象是此起彼伏,往往是杀了一批又长出来一批,恐怕朱元璋制定的政策要负主要责任。
社会原子化运动如火如荼
鉴于 “元氏聞弱,威福下移,列至于乱””的历史教训,朱元璋决定以猛治民,早在洪武初年,便已将拔除包括江南富户在内的民间有力量者作为一项基本治国策略——
洪武三年 (1370),朱元璋曾特意下话,让户都将“诸都富民”召集人京训话。训话的主旨是要富民知晓自己为向能安享富贵:
“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寒,富者不得自安,我者不能自存矣。”简言之就是要支持朱元璋、支持洪武政权。
特意召集天下富民人京训话,足见朱元璋对富民是极不放心的。
洪武时代拔除富民的手段之一是强制迁徙。如吴元年(1366)冬十月下令徙苏州富民实濠州”。洪武七年(1374)下令 “徙江南富民十四万田溪州,以(李)善长总理之”。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于南京。
富民虽然可以保留土地与资产,但离开原籍便等于失去厂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进人京师更形同被皇权变相监管了起来,不但失去返乡的自由,还得应付朝廷摊派下来的徭役征发和税赋征收任务。
另一种常规手段,是将富户们牵连到政治大案当中。
洪武十三年(1380)的胡惟庸案,本是缘于高层权斗的政治茶件,结果却有许多民间富户被罗织为〝胡党”。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造成的结果是“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间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洪武二十三年的李善长案,洪武三十六年的蓝玉案,也皆是如此。
除了政治大案,洪武时代的其他种种社会运动,如整肃胥吏、抓捕游民、举报害民者等,富户们皆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经历过洪武时代的方孝孺后来总结说 “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太祖高皇帝……在位三十年间,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活跃于明代中期的苏州人昊宽也曾感慨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蒙族剗削殆尽”。
吴宽的祖宅原本在苏州城东,后来之所以搬离,便是因为“道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殄尽,荒落不可居”。原本繁华的苏州城东因洪武时代持续打击富户而变成厂毫无人气的荒凉之地。
吴宽还曾如此回顾祖父在洪武时代的保身之道:先祖平生畏法,不入府县门,每戒家人闭门,勿预外事。故历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徒,或死于刑,邻里殆空,独能保全无事。至永乐间无疾而卒,年六十有四。
不编织任何社会关系网,不介入任何社会问题,将自己尽可能龟缩起来。吴宽的祖父努力将自己型成了—个朱元璋理想中的原子化的“洪武百姓”。这种努力让他成功保住了性命,成了“邻里殆空”时代的一个异数。
朱元璋夺天下
天下富户倒了血霉,穷人也跟着倒霉
除开消灭富户运动外,在洪武时代还有一个被朱元璋针对的社会组织:宗教。
作为经历过元末动乱的朱元璋他深知宗教的号召力有多厉害,作为其中的一份子,凭借其号召力将大元王朝的天下换成了朱明江山,然而坐稳皇位后的朱元璋对宗教进行了严厉打击,于是就有了洪武二十四年的“清理释道二教”运动。
洪武二十七年(1394)。朱元璋让礼部出合避趋条竹,其基本内容是:
一、僧人不许以化缘为由奔走市村,“若有此等,擒获到官,治以败坏祖风之罪”,也就是按 《御制大诰》 第三十条里的“弃市” 论处。
二、寺院与官府的交接,一概由朝廷派驻在寺院的 “砧基道人”负责,严禁僧人进人衙门,〝有敢连僧服跪公厅者,处以极刑”(“砧基道人”一职是洪武十九年所设,主要负责管理寺院的差税事务,相当于寺院的“太上皇”)。
三、僧人不许交接官府,不许与俗人为友,否则 “治以重罪”。
四、设在市井之中的寺庙,必须罗有至少三十名僧人,否则便取消合并。
五、僧人隐居到崇山深谷之中去修行,同修人数只允许一至二人,“三、四人则不许”,且隐居之地必领远离市井超过十五里,隐居者在深山之中“止许容身,不许创聚。刀耕火种于么林中,止许勾食而已”。
卜正民评价说, 朱元璋搞这些政策的目的,“是要完全將僧人与世俗生活隔离开来,使他们再也无法聚集到一起密谋损害国家政权。宗教世界与尘俗世界,因此而被截然分开;宗教世界对生俗世界的影响也被降到了最低点。 国家不再认为佛教能帮助它统治人民;相反,在国家眼中,佛教成了一种竞争性的权威资源,必领加以监视。
总而言之,“千乘乡僧寺” 这类有组织能力的团体,在洪武时代,是必领要消灭的对象。而 他的出发点也是将治下的百姓视为威胁而非声称自己是爱民如子的皇帝。
想出门,门都没有
——残酷的路引制度
所谓路引,顾名思义指的便是百姓出门所需的通行证。这是一种纸质凭证,采用半印堪合,即路引上有一半印章,官府的存档里有另一半印章。官民申请到路引后出门办事,结束后需拿看路引去官府比对堪合,才算完成一次合法出行。
按照《御制大浩续编》 里的公开说法,路引制度的目的,是打击那些游手好闲、祸害百姓的游民。公开说辞之外的隐形目的(也是主要目的),则是吸取元朝覆亡的教训,旨在消灭民众的自由流动——
朱元璋是元末乱世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深知元朝的灭亡与民众可以自由流动有着莫大的关系。元史学者陈高华也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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