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时间期限为一般是三个月,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三个月之内会作出判决。但是终审的裁定,要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做出。
劳荣枝,女,1974年12月14日生???。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案,一共杀害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
2022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死刑
劳荣枝案今天二审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将于8月18日上午9点半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9月9日上午,一审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经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4.8万余元。劳荣枝对原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于18日在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耗时三天,择期宣判。跟一审的不同之处在于,劳荣枝的态度变化,辩论焦点的变化,对劳荣枝是否判定共犯的舆论声音的变化。本案最终是发回重审还是维持原判是劳荣枝案最关键的部分,发回重审,如果能够拿出被采用的有用的证据,则可能改判。而维持原判,也就意味着盖棺定论。
事实上,不管是发回重审还是维持原判,促使改判的先决条件还是新的有力的证据。但是,发回重审意味着更有希望,起码在复杂且严肃的程序进行期间,垂死挣扎的人能继续存活。劳荣枝案最终是哪个结果?从二审第三天双方辩论时所提交的新证据看,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比发回重审的可能性略大。
二审的辩论焦点集中在劳荣枝是否有被已被执行死刑的法子英胁迫作案的可能。检方律师的证人证言,来自法子英的朋友,称法子英和劳荣枝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法子英曾向他借过钱,形容劳荣枝是花钱的祖宗,败家子。从劳荣枝潜逃后的精致生活看,她也是一个讲究生活品质的人。
辩方律师提供的证人证言来自劳荣枝的闺蜜,称劳荣枝善良,不是爱慕虚荣的人、后悔没有阻止她和法子英交往。但该证据被指出有剪辑痕迹,不符合视频证据的构成要件。至于,劳荣枝自称为法子英堕胎一事,检方提交了相关妇幼保健以及法子英姐姐的证言,证明劳荣枝的话不属实。
我们也并没有感受到她的悔过,她在法庭上流下的眼泪也不过是她得知自己不能侥幸逃脱的痛苦的泪水而已,与她表达的所谓的对受害者的“忏悔”没有任何关系。这是鳄鱼的眼泪,也是她得知自己无法脱罪之后的对自己的不甘心。
尽管她隐姓埋名,换了各种身份逍遥法外多年,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的。她所做的一切,她给受害者带来的一切伤害,终将随着终审的结束,尘埃落定。
我想她从未想过,她也从未后悔。因为这种对人性、对生命漠视的人,她的内心只有她自己。自私的人是感受不到他人的喜怒哀乐的,只要她自己开心,那么别人的生命就像草芥一样,被她玩弄于鼓掌。真的太让人气愤了!
劳荣枝和法子英合伙作案,法子英应该被正法了。劳荣枝在逃亡了多年之后,还是被警方抓获了。她在一审的时候表示,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的,被判死刑后提起了上诉。面对劳荣枝的上诉,小木匠的妻子表示,她相信法律会给予她公正的判决。二审即将开庭,那么,二审中劳荣枝被判死刑的几率很大。
一、劳荣枝案件的性质恶劣,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劳荣枝在一审的时候,交代了案件的过程,她和法子英两个人在作案的过程中,配合默契,一个人负责物色对象,一个人负责实施犯罪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两个人还会相互配合。检察机关认为两个人涉及的命案是7人。至于实施者到底是法子英还是劳荣枝,这个结果没有错误。
有人说,劳荣枝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杀害一个人,只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即便有帮助行为,也是次犯,首恶当诛,次犯不应杀,可以重判。一个女人,身犯命案多起,还逃了那么多年,这样的女子,应该饶恕吗?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属于故意,是不是应该加重处罚?
一审判决就是死刑,因为劳荣枝案件性质恶劣。面对这样的女子,用罗翔老师的话说,将你朴素的情感代入一下,要是她这样的人都不能判死刑,那么,对于那些生者而言,将是多大的伤害。更何况,她在法庭上只是认错,并不认为自己的罪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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