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误会《肉蒲团》?-飞
发布时间: 2023-07-06

   

图片发自飞外App

  “黑发难留,朱颜易变,人生不比青松。名利消息,一派落花风。悔杀少年不乐,风流院放逐衰翁。王孙辈,听歌金缕,及早恋花丛。

    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不比荣华境,欢始愁终。得趣朝朝飞外网,酣眠处,怕响晨钟。睁眼看,乾坤覆载一幅大春宫。”

    这一首小令名曰满亭芳,是情隐先生所编写艳情小说《肉蒲团》第一回的开头。自有艳情小说以来,因其常形容交媾之事,摹写房帷之乐,无不近于淫亵,所以常遭秦火。不仅官方禁它,道学先生也视其为败坏纲常名教的祸根,不遗余力毁它。可男女交媾之事毕竟是繁衍生存之必须,与人息劳苦,解愁忧,故屡禁不绝。或私下传抄,或更名避祸,流传至今竟成了古典小说中的一朵奇葩。无奈庙堂高处仍有管制,江湖远地多有误解,这类淫邪之书的价值鲜为人知。

    我读这类淫邪之书,第一本要数《金瓶(july是几月?july代表7月份,英文缩写为jul,共有31天 ,源自于拉丁文Julius(即朱里斯)。)梅词话》,只因书的篇幅过长,且我未得读书之法,故不曾通读,也难解其中精义。《肉蒲团》一书,篇幅较前书要短,读来也不如前书吃力,故有幸读完。掩卷深思,今人对这类淫邪之书的误解实在太深,希望能借一两篇小文稍稍拭去百年来沉积其上的灰尘。

    就《肉蒲团》一书而言,编者在第一回便花了许多笔墨来讲房帷之事,述说创作的初衷,深恐为人所误读。或直到全书结尾处,作者还在借口“情死还魂社友”之口道出真情:“知我者,其惟《肉蒲团》,罪我者,其惟《肉蒲团》。”

    要为书正名,恐要先还性事本色,省得人故作姿态,耻于谈性。依书中之言,“女色二字,原于人无损,只因《本草纲目》上,不曾载的这一味,所以没有一定的注解”。只要世人不纵欲无度,则必有“阴阳交际之功”而不会有“水火相克之弊”,使“阳不亢,阴不郁”,“内无怨女,外无旷夫”。

    古人对房帷之事的文字记录,初见于医术类房中之术,道教内丹派的采补之术,至明清时期白话小说的兴盛又使房帷之事广见于小说之中,自成一类(艳情、风流、猥亵、秽亵,淫荡小说都是形容此类)。至于艳情小说为何在明清时期盛行,各家说法不一,我亦因阅读有限、思考不深难以回答。著名汉学家高罗佩在其名作《中国古代房内考》中或隐约表示了艳情小说的盛行是“传统中国文化处于顶峰状态”时的产物。若依《肉蒲团》编者(学界主流观点认为是李渔)在书中的告白,其作此书的原因是“今日风俗”“靡荡极矣”,世人“怕读圣经贤传,喜爱稗官野史”“厌闻忠孝节义之事,喜看淫邪荒诞之书”,对于道学劝诫之书“绝不肯施舍眼睛”。所以编者以“就事论事,以人治人之法”,在讲“色欲之事”,时,“下几句针砭之语,点化之言”,警醒世人“淫人妻者,妻亦为人所淫,污人女者,女亦为人所污”。使世人“留行乐之身长远受用”,不为“牡丹花下之鬼,务虚名而去实际”。“留妻妾之身,自家受用”不为“隋珠弹雀之事,借虚钱还实债”。其他文人写作艳情小说,或不乏出于此目的者(“有心世道者,岂可不思挽回”),譬如《金瓶梅词话序》有言,“吾友笑笑生为此……无非明人伦,戒淫奔,分淑慝,化善恶,知盛衰消长之机,取报应轮回之事,如在目前。”又《金瓶梅序》“……然作者亦自有意,盖为世诫,非为世劝也。……余尝曰: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禽兽耳。”可见文人做艳情小说的初衷不乏警醒世人,挽回世风者,既是如此,观者在读这类小说时大可不必谈性色变,甚至诛伐戏谑

    艳情小说流传到今天,其意义和价值远远不止于警醒、劝诫、教化,作为珍贵的资料,艳情小说在古典文学研究、性文化研究和明清社会史研究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譬如在《肉蒲团》中,未央生同香玉、花晨四人“合体联形”之时所使用的“春意酒牌”、“角老”、“骰盆”即可作为研究彼时市民娱乐器具的材料)。

    以上文字,试图将艳情小说少为人知的一面勾勒出来,让人少些误解。具体到《肉蒲团》一书的品评,则试图另作一文表露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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