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提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理论的目的是什么?“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你认为合理吗你怎样理
发布时间: 2023-07-18

本文目录

孔子提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理论的目的是什么

孔子提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目的是为了维护春秋奴隶制社会贵族特权阶级的利益,孔子是贵族特权阶级的代言人。刑不上大夫,指的是贵族官僚可免除刑法束缚。礼不下庶民,指底层奴隶百姓,当成会说话的牲口,没有享有礼仪待遇。是奴隶社会不合理不平等奴隶社会制度。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你认为合理吗你怎样理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上》”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如果仅仅从字面意思理解,古代对普通老百姓就可以不讲礼节,而士大夫犯法可不用追其刑责,更谈不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此,当然是极不合理的。

但有不少学者认为,究其本意并非上面所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上半句实际上是指:国君遇到大夫,国君抚式,大夫下车。而大夫遇到士人,大夫抚式,士人则下车。这是明确阶层尊卑的礼节。至于国君或士大夫路遇“庶人”(老百姓),就不必有上述礼节。如果要求一个的普通老百姓学会并遵守”礼”的繁文缛节,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因此统治阶层要求老百姓只要不犯法,履行兵役、纳税等就行了,可许“礼不下庶人”。下半句“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这里的“刑”,特指“肉刑”,依周礼诸侯要定期朝见天子,受了肉刑的士大夫肢体残缺或面有刺字,朝见时难免有伤大雅,所以士大夫有不受肉刑的特权,而不是不受所有刑法。实际上,在封建社会中士大夫受“肉刑”的例子并不少见。对于士大夫来说,“礼”就是他们的行为准则和人生规范,其言行举止往往都是按“礼”来进行约束,而不是靠“刑”来进行威慑。所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是特权阶级给自己开绿灯,而是古代礼乐制度一种比较人性化的表现。但这并不能否定平民百姓与皇戚贵族在当时法律面前并不平等的客观事实,比如普通百姓会被判斩首的罪行,皇戚贵族只要犯的不是谋反危及皇权的重罪,会被判喝毒酒、或自缢、或留全尸等比较体面“的形式死去。

一家之见,仅供参考。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如果仅从字面意思来看,似乎是在说对普通老百姓不用讲礼节,而对士大夫则不可用刑,显然有着太过浓烈的阶级意思,让人感觉极度不公平。那么,这句话到底该如何理解呢?古人又为何要这么说呢?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成语,出自于《礼记·曲礼上》,其原文是“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

“式”是先秦马车上的横木,“抚式”则是一种乘车礼仪,意思是乘车时要两手倚凭车前横木,将身体前俯。而上文中的“抚式”则是一种见面礼仪,即一手扶横木,一手行礼。意思是说,国君与大夫相见,国君行“抚式”礼,而大夫则要下车向国君行礼;大夫与士见面时,大夫行“抚式”礼,士则要下车向大夫行礼。

因此,这里的“礼不下庶人”,可就完全谈不上对普通百姓的歧视了。而是说老百姓无需遵循这项礼仪,毕竟先秦时期的普通老百姓,是没有资格和能力乘车的,自然也就无法“下之”行礼了。可见,原本“礼不下庶人”中的“礼”乃是特指乘车礼仪,意思是说普通百姓不用遵循这种乘车礼仪。

至于后半句“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这里的“刑”主要是指先秦时期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所谓“墨”便是在罪犯的脸或身体部位刺刻符号或字迹,“劓”则指割去鼻子,“剕”则是砍掉脚,“宫”则是指“男子割势、妇人幽闭”,“大辟”便是死刑。可见,这里的“刑”主要指的是肉刑

而按照周礼,诸侯是要定期朝见天子的,而士也是要经常朝见卿大夫的,如果卿大夫或者士受了肉刑再去朝见,那本身就是一种违背礼仪的做法,即受刑之人不能随侍国君身侧,而如果不去朝见,显然同样于礼不合。因此,便规定即使贵族犯罪,只是不得使用带有侮辱性质的“肉刑”,而并不是指不用受到刑罚。

实际上,关于这句话的解释,不仅我们现代人有疑问,古人对此同样有疑问。根据《孔子家语·五刑解》的记载,孔子的弟子冉求(字子有,通称“冉有”,尊称“冉子”)便曾向孔子发问,“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乎?

孔子的回答则是,“……大夫之罪,其在五刑之域者,闻而谴发,则白冠厘缨,盘水加剑,造乎阙而自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缚牵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杀……所谓礼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礼,故不责之以备礼也”。

意思是说,如果大夫以上贵族犯了罪,如果罪行在“五刑”之列,便应该在罪行暴露之后,戴着用兽毛做的白色帽子,受托水盘、盘上放剑,亲自前往宫阙请罪,而君主不必命令有司官吏捆绑揪拽将其捉拿。如果罪行在“五刑”之上,那么听到国君判处死刑的命令后,贵族便要向国君方向跪拜两次,然后自尽,君主也不必命人对其予以刑杀。至于“礼不下庶人”,则是由于百姓忙于劳作,做不到礼节充分,因此不能要求他们在礼仪上做到面面俱到。

可见,在孔子看来,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只是由于士大夫以上的贵族身份高贵,且有较高修养,因而不必用平常的刑罚对待他们,而贵族则应该谦恭自省,主动承担刑罚;老百姓由于平时忙碌,没有空闲时间讲究礼仪,因而不用在礼仪方面过于苛责百姓

事实上,古人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即使到了秦朝以后,皇家、朝廷的礼仪可谓一丝不苟,而普通百姓则不必这么繁琐,只要遵循一些最基本的婚丧嫁娶等礼仪便可以了。而勋亲官员犯罪之后,也不是不用受到刑罚,而是会给他们一些特殊礼遇,例如赐毒酒、赐死之类,使其死的更有尊严一些。

问大家一句古语,“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该怎么理解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颠覆性的正确解释是:

公家的刑罚不适用于民主无记名投票表决的上位权及其方法,而由公正的执法官依刑典公开审理、辩论后公平定案适用刑罚,不能由领导主观决定,不准私下提不同意见。例“民主无记名投票反映不同意愿(言者)无罪”“明正刑典“。

民主的礼节道德不适用于天下集中领导公开决定的下位权及其方法,而由民主无记名投票评议,可私下提不同意见,统一认识,监督执行。例“下命令的领导公权公开,不准不同意““礼之用,和为贵”“家不需常礼“。

这句话不是以往曲解的“对犯罪的官员,顾及他们的体面,不公开用刑处罚;对民众不能用礼节道德教育、约束”的意思。

这句话对道德、民主法制建设操作有着方法论的重要意义。礼节道德的执行主体是人民群众,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就是无礼无德的局面,直至发展到无法无天的境地。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的原文出自《礼记·曲理》: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