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评价(怎样评价商鞅变法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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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评价商鞅变法

目的:富国强兵 意义: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总的意义: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的制度,创立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壮大了国力,实现了富国强兵。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变法的局限性 1丶商鞅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商鞅制定的法律非常严苛,如百姓在路边倒垃圾,就要被砍去双手。 2丶商鞅变法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特别是连坐法,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 3丶商鞅变法也并未与旧的制度丶文化丶习俗彻底划清界限。例如,变法条文中明文规定按爵位等级占有数额不同的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等等 4丶重农抑商政策,刚开始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但到后来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5丶燔诗书而明法令,牵制了人们的思维,是一种文化专制,抑制了创新意识。

怎样看待商鞅变法

我认为商鞅变法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没有商鞅变法,就没有秦国的强盛,也没有秦朝的统一。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商鞅变法的具体举措及意义。

一、严肃法令,取信于民,使得秦国上下,做到令行禁止,提升行政效率。

达到这个效果,主要通过几个动作。

首先,通过城门立木,培养民众对于国家政令的信心。

其次,杀鸡儆猴,通过处理违反新法的太子(对太子傅公子虔施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黥刑,两人代替太子受刑),加强法令的公信力。

同时,对于新法有不利言论的,直接发配边疆。

二、整治违法犯罪,实行连坐制,提升了了秦国内部的治安水平,减少了违法犯罪。

告发犯罪行为的,功劳等同于斩敌人首级;隐匿犯罪行为不告发的,罪责等同于投降敌人。

三、重军功。

有军功的,按照军功授予爵位封赏。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入宗室谱籍。

确定不同爵位所享受的不同住宅、封地、衣服等的规格。有军功的显赫光荣;没有军功的,即便富裕,社会地位也不行。

四、重视农桑,鼓励农业生产。

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

五、实行县制管理,提升国家掌控力和行政效率。

全国设三十一县,这样就加强了国家对于地方的掌控,提升了行政效率,更有利于统一全国的力量去做一件事情。

六、废井田,开阡陌。

废除了奴隶制土地制度,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激发了普通民众开荒种田的积极性,促进了土地面积增加,推动了农业生产,增加了国家税收。

七、平斗、桶、权、衡、丈、尺。

统一国内度量衡,有利于国内货品流通,减少沟通障碍,也提升了各方面效率。

以上的这些变法措施,严肃了秦国法令,提升了秦国的行政效率,保证了秦国内部的治安和稳定,促进了秦国的农业生产,富裕了国库储备。对于军功的重视和奖励,使得秦国军队的战斗力极强。这些变法措施使得秦国国力增强,军队战斗力增强。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军事基础和行政基础。如果没有商鞅变法,秦根本统一不了六国,也不会实现天下的大一统。

如何评价商鞅变法呢

商鞅(公元前390—338年)

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

——《战国策》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商鞅

公元前338年,商鞅因被诬告谋反被追杀。他四处逃亡,逃到边关想住宿一晚,结果所有店家均因害怕被“连坐”而将其拒之门外。他想要逃到临近的魏国,魏人因他不守承诺攻魏不愿收留。最后他不得不回到自己广阔的封地商邑,并组织兵士抵抗秦军,但终因寡不敌众惨遭失败,最终被秦惠文王施以最残酷的刑罚——车裂,并灭其九族。

古往今来,几乎任何一次社会变革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商鞅被处以极刑,可能是“商鞅变法”所付出的最为沉重的代价。以改革变法著称于世的一代政治家商鞅,最终“作法自毙”,死在自己制订的刑罚之下。尽管如此,商鞅所开创的变法大业却成为不可逆转的社会必然趋势,秦惠王和以后几代君主都继续推行商鞅的新法,使秦国获得持续发展,为秦始皇日后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出生于公元前390年,在历史上属于战国中期。虽然商鞅是在秦国推行变法,但他却出身于卫国贵族,原名公孙鞅,也称卫鞅。当他在秦国立下汗马功劳之后,秦孝公将商地15邑赏给他,公孙鞅便因自己的封地名被后人称为商鞅。司马迁在《史记?商鞅列传》中说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可见他从小就十分关注治国之策。商鞅受早期改革家的影响很大,如李悝、吴起等人,尤其推崇李悝,并将其《法经》视为经典。

学有所成之后,商鞅最初作了魏国宰相公叔痤的家臣,深受赏识。公叔痤十分了解商鞅的学问和才干,临死前曾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庆幸的是,魏惠王对此并不以为意,这虽使他日后深为懊悔,却使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个伟大的政治家。

公叔痤死后,商鞅得知秦孝公颇具雄才大略,正在征召求贤,就来到秦国。在秦孝公亲信的引荐之下,与秦孝公畅谈治国之法,深得孝公心意,很快得到赏识和重用。在孝公的支持下,商鞅于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分两次进行了革新变法。

任何变法和革新都是一次治国方略和利益关系的重组,这就难免会遭到原有利益集团的反对,商鞅变法也不例外。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贵族反对变法,提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认为效法古人之法才不会有过错。对此,商鞅针锋相对的以“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观点将其驳倒,提出应根据时代的发展制定法令和礼制。当守旧势力撺掇太子触犯新法时,商鞅断然惩罚了太子的两个师傅,为新法建立了权威。

扫除障碍之后,商鞅的新法开始在秦国推行。为了加强君主专制统治,增强法律的权威,商鞅重新颁布了法律,强调“依法治国”,主张轻罪重罚,并在李悝《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连坐法,杜绝了包庇罪犯的现象,而他日后因此法陷入绝境大概是他始料未及的。

历史对商鞅的评价

一、正面评价
1、革法明教
商鞅通过变法将秦国改造成富裕强大之国,为秦国将来统一六国,建立一统天下的秦朝,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历朝历代对于商鞅进行的富国强兵的变法都有极高的评价,例如:
蔡泽评价商鞅:夫商君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赏,有罪必罚,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劝民耕农利土,一室无二事,力田稸积,习战陈之事,是以兵动而地广,兵休而国富,故秦无敌于天下,立威诸侯,成秦国之业。
2、尽公不为私
商鞅执法不避权贵,治理国家殚精竭虑、尽公不为私的精神也得到了广泛的肯定。范雎评价商鞅:夫公孙鞅事孝公,极身毋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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