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今日说法》报道:四川自贡一个叫刘娅的女人伪造结婚证书,挪用公款,霸占股权,侵占他人财产。她的七本日记中涉及的政府部门、政府官员非常多,当地民政、工商、公安、法院、银行,形成了一张网,如同新版的官场现形记。《今日说法》2011年3月22日播出《一个女人的七本日记》。
一个女人的七本日记,涉及公安,涉及农业银行,涉及工商局。七本日记中的内容是否属实?记者探求真相——
法院:替她打印夫妻关系证明
公安局:立案之后又迅速撤案
工商局:工商档案被篡改股东离奇变更
七本日记:记载大量行贿事实
主持人:2010年12月6日那一天,《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一期节目,题为《亿万富豪离婚记》,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期节目的内容。
起诉亿万富豪前男友要求离婚
王杰是四川省自贡市某集团的董事长,资产过亿。2008年12月王杰被一个叫刘娅的女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和他离婚,并且分割财产。
(王杰:当时肯定很好奇,觉得本人没跟她办过结婚,就不存在离婚。
刘娅:地球人都知道我们是夫妻,只有王杰自己不知道!)
王杰说刘娅只是自己的前女友,但是刘娅一口咬定王杰就是自己的合法丈夫。随后刘娅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民政局保存的婚姻档案。依据档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王杰和刘娅就是夫妻,王杰50%的财产归了刘娅。对此王杰很是愤怒,因为刘娅向法院递交的婚姻档案里所有王杰的签名均不是出自他本人。
(王杰:我们做了鉴定,所有里面的我的名字也是她签的,是刘娅写的。
刘娅:我不记得他有没有签字,因为他是特别想跟我结婚的人。)
法官替她打印夫妻关系证明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杨慧萍告诉记者,之所以认定王杰和刘娅之间存在夫妻关系,是依据自贡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一份证明,证明王杰和刘娅在1997年元月27日在新街办事处领取了一张结婚证。
但是王杰的代理人称,这份证明的出具存在问题。按正常情况这张证明应该是由新街办事处自行打印,递交到法院。但是新街办事处的书记杨英证明这份证据材料是法官杨慧萍打印好之后,来找他们要求盖章的。
(王杰代理人何洪潮:新街办事处杨英书记说得很明确,这份证明是二审法官(杨慧萍)拿着事先打好的证明,到新街办事处加盖的公章。
记者:这个杨慧萍认可吗?
王杰代理人何洪潮:这个杨慧萍在2009年9月28日在这份证明上签了字。
记者:就是杨慧萍认可杨英书记的这种说法。
代理人:是的。
记者:这份证明是当时您自己打印好了之后去民政局出具的,这个属实吗?
四川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杨慧萍:刚才我们庭长已经解释了这个,因为它是,这个……
记者:就是说这个证明是您自己打印的?
杨慧萍:刚才郑庭长——我们的庭长,对这个已经给你解释了。
涉嫌卷走亿万巨款潜逃
事情到此并没有完结,王杰后来才发现:原来,他的前女友刘娅,打这场离婚官司,其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分得他的个人财产,还有更大的阴谋隐藏在这背后。此后果然一连串的蹊跷接踵而来。
王杰称前女友刘娅伪造结婚档案起诉他,要求和他离婚,并非是仅仅为了他几千万元的个人资产。
(王杰:她制造了个假婚姻档案,她是为了掩盖一个犯罪的事实。她在我公司卷走了1.8个多亿,所以说她想合法化,实际上她这是一个阴谋。)
王杰说,2006年他父亲生病,为了照顾父亲,他在成都长达一年之久,这期间出于对女友刘娅的信任,他把自己的集团公司全权委托给了她,任命刘娅担任九鼎集团公司总经理一职。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刘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卷走了大量的公司资产。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王杰拿出了一份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账面上大量的错帐均与刘娅有关。
(王杰:当时我们很惊讶,我们马上就找了她,首先先把她这个总经理免掉了。)
王杰所说是否属实呢?记者曾多次电话联系刘娅,但是始终无法联系上。这次我们专门找到了刘娅家,试图见到刘娅本人。
(记者:因为楼道里太黑了,我只能打电筒,你看,看到这上面的字,这说明这个户主是刘娅,她是2001年8月份开始应该就没有在这儿住了。)
对于刘娅的行踪,王杰也不清楚。
(王杰:好像都没有人看见过她。)
公安局立案之后又迅速撤案
刘娅失踪。不得已,2008年8月王杰向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报案,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刘娅涉嫌职务侵占的行为。经过初步调查,2008年9月自贡市公安局对此案予以立案。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倪勇:通过调查,最后查明,所反映的情况不实,为此于2008年11月4日依法撤案。)
然而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又迅速撤案了。
(王杰:我知道当时他们第一次的调查。当时车子不够用,用到我们公司借的车。所有的司机回来说,第一天就查到了几百万。)
为了求证,记者找到了一位自贡市公安局参与办理此案的知情人。
(知情人:他当时举报刘娅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当时根据我看的材料,里边肯定有个人行为,肯定有问题。公司的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总要有个说法,这个我们已经查了的,她(刘娅)自己也有交代的,肯定有这个情况,然后我就把案子立上了。
记者:您查出多少?
知情人:有六七百万。)
知情人告诉我们,当初仅仅调查了一周,公安机关就掌握了刘娅大量的财务问题。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知情人拿出了一份材料。这是针对刘娅2008年1月从公司账户上提走80万元现金一事的讯问笔录。
这80万元的去向刘娅是这样解释的:“我经手审批了一笔80万元借款,用于我女儿出国留学的保证金,这笔借款是以女儿的名义申请,由我审批同意的。”
在警方后续的调查笔录中,我们看到刘娅并没有还钱的意思。
在笔录中刘娅这样说道:“我没想好什么时候归还。”
王杰认为,刘娅的这个回答足以证明她构成职务侵占罪。
既然如此,自贡市公安局为何没有继续对刘娅进行调查,反而撤案了呢?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倪勇:这个笔录上非常清楚地载明了——那么你当时借款时王杰是否同意?王杰同意了,我们在家在公司多次讨论这个事情。
记者:但是这件事情,她(刘娅)说什么,您就相信什么了吗?
倪勇:不。材料里面以及我们后来调查的情况,她是经过公司,也是王杰同意了的。
记者:您是怎么证明王杰能够知晓的?
倪勇:那么我们有相关的……
记者:相关的是什么?
倪勇:相关的证据,相关的依据。那么在我们的案卷中,或者在我们调查材料中有所反映。
记者:能把案卷拿出来给我们看一眼吗?
倪勇:对于这个案件中,哪些能够披露,哪些能够提供的,我们有纪律规定要求。)
警方强调,刘娅在公司账上拿走80万元,是经过王杰同意的,因此刘娅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至于是否还有其它撤案理由,记者无从知晓。
对此王杰无法理解。
(王杰:企业的资产是法人资产,并不代表是我个人可以随便拿走的,任何人拿走都应该是犯法。)
发现7本刘娅日记其中有公安局办案民警的受贿记录
王杰说,任何人都不可以随意地挪用集团公司的任何一笔账目,这个道理即便刘娅不懂,公安局不可能不懂。就在王杰对此事百思不得其解时,他在刘娅办公室保险箱里,发现了刘娅的7本日记,日记中记载的相关内容,让他找到了答案。
(王杰:开始她走得比较匆忙,匆忙的时候我们在她办公室里的保险柜里找到的。)
这是专门对日记做笔迹鉴定的报告。报告显示,这些日记均出自刘娅之手。7本日记记录了刘娅每天的工作生活安排,有一部分内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王杰:公安经侦大队……
记者:请王波副政委,是吗?是赵玉林大队长,给了1万。)
赵玉林是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大队长,主办此案,王波是办案民警。
那么,刘娅日记本中记载了自贡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受贿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首先找到了案件的承办人王波。
(记者:这是刘娅写的日记,上面写“经侦大队,请王波赵玉林大队长,给一万块钱”,有这事儿吗?您那时候是副政委。
王波(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填?原则上来说,主要的社会关系成员指的是本人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还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我不知道,刘娅我从来没跟她在一起过,也从来没见过,就是在办公室。
记者:那2006年的3月16日你还记得吗?
王波:不要拍!你等下让李处长那边联系好以后,你再来采访我。)
王波否认自己曾受收过刘娅的贿赂,随后我们找到了赵玉林。
(赵玉林:你这个快快快关掉,你没有跟我介绍,你拍什么拍!
记者:我还有我的工作证,还有我的介绍信。
赵玉林:你没有给我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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