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或儿媳妇生孩子,妈妈或婆婆应该给孩子钱还是给产妇钱?儿媳妇去医院生孩子,是应该公公婆婆拿钱,还是儿媳妇自己准备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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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或儿媳妇生孩子,妈妈或婆婆应该给孩子钱还是给产妇钱

女儿或儿媳妇在医院生小孩,作为母亲或婆婆应该去医院看望产妇,这时除了给产妇送点营养品之外,有条件的可以封个红包给产妇作为慰问。

作为外婆或奶奶给新生儿的一般都是金银首饰,主要是长命百锁、手锔,脚锔和挂件。同时可买点奶粉、婴儿衣服和尿不湿等。也可给个红包由产妇收着以后买奶粉和尿不湿等。

八十年代末我大女儿生外孙女时,所有大人小孩的费用都是我们的,花掉我们不少钱。九十年代初小女儿生外孙女时除了催生包亊先送去外,满月后再接来家休养,当时只给了银锔子。

大外孙女生小孩时,我们给红包和买小孩的金脚锔,金挂件总共花了三万来元钱,外加原来的银元。

反正各家根据自己的情况办吧,自家人不会计较的。

儿媳妇去医院生孩子,是应该公公婆婆拿钱,还是儿媳妇自己准备呢

我看应该公婆拿钱!因为孩子是给公婆生的!如果公婆不拿钱你就赶快离婚,去找一个你们两口子不用上班,全部由公婆供应你们两口子花销的好家庭!并且每个月公婆最少也得给你们两口子10万元的!

儿子结婚付彩礼,还要买五金,这是生儿子的福气还是悲哀

希望有些作者们,不要光图挣钱,挣点流量为目的,不要为了隨和有些人的心里,借婆媳关系等,发泄自已的私分。搅乱社会安定团结,破坏家庭和暮,把家庭说的没有一点希望?为什么很多多的婆媳关系不宣传,为什么很多敬岗敬业的人不宣传,?偏偏宣传一些鸡祘皮的亊?用心何在??

单身女子有生育权吗

你想生个孩子谁能挡得住啊?这个权利还是有的。关键是你和谁生 ,生孩子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不是违法,违背社会道德,违背公序良俗。

想生孩子,真不想和任何男人有染,那就只能是试管婴儿了,精子是谁的?个个女人都这样,有没有形成近亲的可能,社会上的人谁能分得清啊?借一个男人生孩子,借谁啊?你会不会成为第三者,有违道德!

为什么要制定婚姻法?为什么要实行一夫一妻制?为什么夫妻结了婚才能生孩子?这是几千年来人类社会发展的总结,只有这样,人类的发展才是健康的。按照中国传统文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单身女性生孩子也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想生,谁也挡不住;生了,大家骂你、不接受你。还是不生为好。

古代历史上,为什么生男孩叫“添丁”,生女孩却叫“添口”

是不是在中国古代,生男孩一直叫“添丁”,生女孩始终叫“添口”呢?

未必。

上述说法,应该从唐宋才开始。

唐中期,“初唐四杰”卢照邻的嫡子孙卢仝隐居嵩山,不愿做官,生一子,取名“添丁”。韩愈作诗《寄卢仝》云:“去岁生儿名添丁,意令与国充酝籽。”

唐制,男二十一服丁役。韩诗云,生一儿,实为国家添一丁役。

宋陆游《卧病杂题》诗曰:“身叨乡祭酒,孙为国添丁。”沿用韩诗之典。

唐初的百姓,有两个沉重负担——一是赋税;二是徭役。赋税之后,仍然须定期为官府服不给钱的徭役。

其时,服役并不分男女。《旧唐书.职官志》户部职云:“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

这是说,女子二十一岁也要无偿服役。

唐中宗二次称帝后,重用韦庶人,大赦天下,女子名义上不再无偿服役。

生活于此时的张籍《西州》诗云:“郡县发丁役,丈夫各征行。”

但杜甫作于795年的《石壕吏》曰:“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结果被抓了壮丁逮走了,能拿到役酬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这一年,恰好卢仝出生。后来大唐愈颓,他不愿做官很可理解。

韩愈此诗接着说:“国家丁口连四海,岂无农夫亲耒耕。先生抱才终大用,宰相未许终不仕。”

韩昌黎虽年长卢仝约30岁,但十分敬重其才能和耿直是肯定的。

诗中“丁口”连用,生男称“添丁”;生女,自然就有可能叫“添口”或“进口”了。

据说,“添丁”“添口”的说法,即由卢仝起名和韩愈诗而来。

“丁口”一词,后来被沿用。

《资治通鉴.后梁》贞明四年载:“吴有丁口钱,又计亩输钱,钱重物轻,民甚苦之。”这说的是公元918年。

“丁口钱”,即“人口税”,汉代称“口赋”,亦称“丁赋”“丁算”“丁银”“丁钱”。

古时男女皆为“丁”,也是极早。

《墨子.备城门》:“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

《史记.主父偃传》:“丁男被甲,丁女转轮,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

有人说到“丁丁”这个词,其实古时早就这样用,不过不是现在理解的这个意思。

《诗.小雅.伐木》曰:“伐木丁丁”,这是拟声,读为“铮铮”,现在大概会写成“叮叮”。古代还有“丁當”一词,亦即“叮当”或“叮噹”。

古时“丁丁”的另一个含义,是“雄健之貌”。白居易《画雕赞》云:“鸷禽之英,黑雕丁丁。”

(甲骨文“丁”字)

问题在于,丁怎么就有了“人丁”之义,又怎么和“口”连用了呢?

一般的解释,是《史记.律书》所云:“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故曰丁。”

司马迁这是说,“午”时,阴阳相交。对应“天干”的“丙丁”。丙,是说阳道著明;丁,是说万物丁壮。

《说文》用此说:“丁,夏时万物皆丁实。”

“丁实”即“丁壮”。

联系到前面所引《旧唐书.职官志》户部职云:“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就可以理解,“丁”,指的是“成年”,壮实了,可以为官府干活了。

但是,“丁口”“人丁”,又适用于户口统计。

大致就是这样。

很有意思的是,甲骨文的“丁”字,写为“口”。

比如商王武丁,甲骨文里就是“武口”。

金文,才有了“丁”这样的字形。

或许,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篆文,“丁”和“口”发生过混淆讹误。篆文的“丁”,写为“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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