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邀请,梦晰姐认为这个归根到底就是人的欲望!
人生一世,归根到底是为欲望而活着。 上至达官圣贤,下至凡夫俗子,人人都有大大小小各种各类不同层次的欲望。
一个人欲望的范围有多大,他的世界就有多大。 可以说,欲望驱动、支配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使人为之痛苦,为之欢乐,为之奋斗,为之困惑,为之彷徨,并形成思想、行动,进而推动人类文明。
在所有影响人之抉择的各种因素中,欲望处于第一位。从原始社会进化到现代社会,人的欲望中有一半应该归结于生物遗传因素,是从心理到身体的一种渴望、满足。这是人与动物共有的本能,如人类本能的食欲、性欲等应属于这一半。
人类最基本的欲望,就是这类人类肉体上的诸器官对某事物感到舒服的事物。另一半应该归结为社会因素,来自于人们所处的外在环境。
满足生物本能这种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大同小异,但就社会欲望来说,五花八门。其他生物的主旋律不过是生存与繁衍,只有人增加了占有、自由和享受。
对一些人来说,这类来自社会的欲望中,有些只是一种短暂的冲动,来得快,去得也快。对另一些人来说,则可能由短暂的冲动演化为深入骨髓的内在动力,最后,可能成为其愿意为之奋斗一生的“进取精神”。
欲望不同,格局各异。有的人将个人荣辱得失放在一边,惟愿天下平,百姓安,他的欲望促使他的行动不断地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心怀天下,放眼四海;有的人则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所有行动都是为了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他的欲望很大程度上便体现出狭隘自私的成分;也有的人无所追求,似乎无所谓欲求,整天在浑浑噩噩中度日。
千姿百态,难以尽述。
最后反问一句,你看到这张图有欲望吗?想占为己有吗?是你生命的本能吗?
您说梦晰姐分析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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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天子以令诸侯
贪天功为己有
垂帘听政
捡到手机按理来说不应该据为己有,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捡到数额较小的手机一般来说不算犯法,但如果捡到数额较大的手机据为己有就构成了侵占罪。不过不管捡到怎么样的手机都有归还的义务。
就算不站在法律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丢失手机的人是你,你的手机可能并不值多少钱,但是里面有一些很重要的信息(一些公事或一些很有意义的事情),那你也很希望捡到手机的那个人不要据为己有,而是联系到你,还给你。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哦!
贾宝玉爱大观园里几乎所有的女子,有的是男女之爱,比如林黛玉,他们有前世之缘,今生注定缠缠绵绵,生生死死。而更多的却只是对世间所有水一样的女子的一种怜惜。
袭人和晴雯,宝玉更爱哪一个呢?我觉得宝玉都爱,但那都不是情爱。
袭人和晴雯都是宝玉最贴身的丫鬟,她们是贾府里丫鬟中级别最高的,袭人还是内定的宝玉未来理想的妾。
袭人性格稳重,做事负责,对宝玉一心一意,她负责照顾宝玉的起居饮食,她体贴入微,尽心尽力,她是宝玉生活中的依赖,她的角色像一个母亲、一个姐姐。宝玉跟她肌肤相亲之时,宝玉还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尽管袭人可能有心计存在,但宝玉绝对只是少年对情爱之事的好奇与尝试,他们绝对不是相爱男女激情后的举动,或者说似乎是对一种行为的模仿。所以,宝玉对袭人的爱,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男女间生生死死的爱恋。
晴雯率直、真诚,对于不公平的事她敢于抗争、有追求。她的性格跟林黛玉有相似之处,是宝玉灵魂上的知己,他们同样的追求真、善、美。晴雯为了宝玉,不惜在病重的情况下为他倾尽精力补雀金裘,有种士为知己慷慨赴死的悲壮感。宝玉和晴雯他们是情感认知上的一致,是一种灵魂的契合。
所以我认为,在袭人和晴雯之间,宝玉会更倾向于晴雯,毕竟,灵魂是契合是一种升华后的更深层次的情感。
傻孩子,提这问题证明你经历世事太少了。如果你未成年就不怪你,如果成年人了,说明你太不懂事。丧事除了有权有势的家,普通家庭丧事都是赔钱的,不算你大舅操心出力,极有可能还贴钱。你大舅能出面帮你妈办丧事,说明你舅舅是重情义的人,念和你母亲一母同胞的情,念你年青未经世事的难。
丧事很繁琐,也很劳人,经历过的人都知道,操办丧事搭上半条命。要跪求乡亲们帮忙,没有威信一般人还不愿意来。人家看你大舅的面子才来。人家来帮忙就等于欠下人情,以后还要你舅去还这人情。说句心里话,把钱给你,你不一定把事办好,尤其在农村,很多事不是有钱就能办成的。
傻孩子,别听外人教唆,以后好好珍惜你舅舅对你的好,再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能问这问题说明你还年青,随着经历的事多了你就明白,有这样的舅舅是你的福分。
别看斯大林是苏联领导人,但他的两个儿子都因为他而活得十分痛苦,他的大儿子雅科夫身死德国战俘营,二儿子瓦西里则受到他的牵连郁郁而终。
斯大林的第一个儿子名叫雅科夫·朱加什维利,他是斯大林的第一任妻子叶卡捷琳娜·斯瓦尼泽所生。
雅科夫的人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