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为学子入学保驾护
发布时间: 2023-07-11

近日,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入学诈骗”案。

据悉,2020年6月,王某某在抖音APP上结识被害人姜某某,并在后续聊天过程中得知被害人姜某某在为其子女幼儿园入学而发愁,故王某某谎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助姜某某解决子女入学问题,以此骗取了姜某某的信任。之后,王某某以预交学费、打点关系等名义,先后骗取姜某某共计人民币53760元。随后王某某通过冒充福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联系姜某某,以入学材料错误、需要办理入学保险、包装父母职工工资流水证明、公积金证明、医社保证明等理由骗取姜某某共计人民币360550元,被害人姜某某发觉可能受骗遂报警。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入学诈骗案(央广网发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近日,王某某被福州市闽侯县公安局民警抓获,闽侯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向闽侯县人民法院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据了解,每年入学季都有家长因孩子不符合入学条件而“病急乱投医”,不法分子以“托关系”入学等名义诈骗屡屡得手。背后的原因一方面是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对入学政策不了解和“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另一方面是有的家长错误认为“有关系”就能办事。闽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广大学生家长不要轻信声称可以“托关系”“走后门”的人,避免耽误子女就学。同时,家长应当详细了解当地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通过合法途径入学。(焦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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