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和徐志摩的散文诗歌有什么不同?假设,有一位高中生妄言徐志摩写的散文狗屁不通,该如何反
发布时间: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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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和徐志摩的散文诗歌有什么不同

朱自清和徐志摩的散文诗歌有什么不同?

怎么说呢?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朱自清的散文风格内敛,徐志摩的散文风格张扬。

【一】

朱自清为人“诚恳老实”“和平中正”,是个很有节操的“狷者”。譬如他的老朋友杨振声说:“我觉得朱先生的性情造成他散文的风格,文如其人。”他的散文便以质朴的感情为基础,在气质上呈现一种温润柔婉、深沉宁静的风格,恰似一汪空明清澄的绿水潭。他的散文素朴,从他运用平淡的口语来抒发情感便能看出,例如他在《给亡妇》里的一段文字:

“后来你天天发烧,自己还以为南方带来的疟疾。一直瞒着我。明明躺着,听见我的脚步,-骨碌就坐起来。我渐渐有些奇怪,让大夫一瞧,这可糟了,你的一个胙已烂了一个大窟窿了!大夫劝你到西山去静养,你丢不下孩子,又舍不得钱;劝你在家里躺着,你也丢不下那分家务:越看越不行了。这才送你问去,明知凶多吉少,想不到只一个人的工夫你就完了。”

【二】

跟沉静和平的朱自清不同,徐志摩天生就是一个感情性的人,他的散文风格华丽,这得益于他的想象力。他特别善于敏锐地捕捉那些最能调动联想的形象,信手拈来地铸成奇妙的想像和譬喻。比如他把夕阳比做“一枝艳艳的大红花贴在西山的鬓边”。想像大胆顽皮而又自成意境。徐志摩自己也说:“我是一只不羁的野驹,我往往纵容想像的猖狂。”他的散文充满激烈飞扬的感情,通过人、物表现得特别真挚。譬如他在1924年5月12日在北京真光剧场的演讲来赞颂泰戈尔:

“他是不可侵凌的,不可逾越的,他是自然界的一个神秘的现象,他是三春和暧的南风.惊醒树枝上的新芽,增添处女颊t的红晕。他是普照的 阳光。他是一派浩瀚的大水,来从不可追寻的渊源,在大地的怀抱中终古 的流者,不息的流着,我们只是两岸的居民,凭借这慈恩的大赋,灌溉我们的田稻,苏解我们的焦渴,洗净我们的污垢。他是喜马拉雅积雪的山 峰,一般的崇高,一般的纯深,一般的壮丽,一般的高傲,只是无限的青天枕藉他银白的头领。”

总结:

以上面的两段文字对比便会自行品出其味。朱自清的散文好似与读者拉远了距离,形成一种可以细细把玩的情调。以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为建立中国现代散文全新的审美特征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而徐志摩的散文是拉近了读者与他所感的距离,形成一种丰富多彩不断变换的感受。真挚地独述性灵、追求个性解放是徐志摩诗歌的基础艺术个性.他的诗歌特别是其中影响很大的抒情诗,到达了相称高的艺术水平。

但无论怎样对比,喜欢徐志摩的话会被他真诚的情感打动,不喜欢的话会说他结构散漫;喜欢朱自清的话会被他精巧的构思和意境感染,不喜欢的话会说他又不自然。与二人性格上的不同相适应的是二人美学追求的不同,其实他们二人均为20世纪中国现代散文文体和语体的发展都起到了某种开创性的作用,是值得我们深深的品位与学习的。

假设,有一位高中生妄言徐志摩写的散文狗屁不通,该如何反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他说不好也无可厚非,没必要非和他争出个高低。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别人弃若敝屣的东西在我们看来如获珍宝。何必想着让他去认同你所喜欢的呢?

这样的世界反倒没了意思。徐志摩的散文固然好,但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欣赏。但是这并不妨碍你喜欢徐志摩。

且让他去说吧,嘴长在别人身上,多劝劝自己莫与傻瓜论短长。

为何有人说徐志摩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是在“跑野马”,该如何评价

徐志摩的散文“跑野马”一说,出处是杨振声先生在《与志摩最后的一别》一文中说的,原文为:

“至于他那‘跑野马’的散文,我老早就以为比他的诗还好。”

而且徐志摩也把自己的笔,说成是“最不受羁绊的一匹野马”。

具体而言,为何说《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是在“跑野马”?对此又该如何评价呢?

碰到这个问题,我急不可耐地要先说说对他这一风格的看法:

在这篇散文中大跑野马的徐志摩,跑出了他的个性气质,跑出了他的天分才华,跑出了他的艺术特质,跑出了他的全部可爱之处。能够把“跑野马艺术”发挥到如此极致的,或许,只徐志摩一人而已。

01 为何说《我所知道的康桥》是“跑野马”

从初中开始,我们学习散文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散文是“形散神聚”,可这篇文章却是“形散神更散”。

可以说,在散文写作中,凡是老师告诫我们应极力避免的,他差不多都满不在乎地违反了:

没有主题上的升华;没有结构上的起承转合;随意离题万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相同的细节或意象;毫不顾忌文风的富奢与华丽;洗炼和文笔的克制对他而言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他到处触犯禁忌,随意“践踏”散文规范,以漫不经心开始,以满载而归结束。林语堂评价徐志摩说:

“其散文尤奇,运句措辞,得力于传奇。”

或许,我们对这篇文章产生“跑野马”的感觉,恐怕就主要生发于这一个“奇”字里。


这篇文章是徐志摩对母校的纪念文。然而,有多少人敢于设想,一篇献给母校的文章可以这样写?

全篇洋洋洒洒六七千字,却仅用不到1500个字的篇幅交待一下留学经过,便把其余所有的文字都送给了康河风光。

徐志摩之于康桥,远非一般的母校关系,如他自己所说:

“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发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胚胎的。”

既然是灵魂洗礼的圣洁之地,文章主题的提炼和深化通常就要从这里开始了:洗礼的启示,深沉的自省,最终升华为深厚的意蕴。

但文章中,除了一再感受到作者独处康河风光时的痴迷情怀外,我们简直就辨不出其情思脉络,究竟还有什么厚重的主题。满篇的“单纯浅显”、“散乱无序”,但同时又是那么的丰厚饱满、情意深长。

一般而言,主题的浅薄散乱必然导致败笔,但惟有徐志摩似乎例外。先说什么,后说什么,起承转合,层层引伸,这本是结构篇章的最基本道理。

但这篇文章之“跑野马”,并不在于它是大开大合,快速递进;或是出神人化,曲径通幽;它是如此散漫无羁,自由放纵,以至于我们找不出合乎定义的明显结构。

读这篇散文,就像是在一处森林公园里绕圈子,从介绍康河上游的景色起,差不多几段之内就基本上展示出,我们在最后一段也同样能够发现的东西。

事实上,由于缺乏结构意义上的逻辑联系,许多段落部分完全可以相互置换,就像逛街时可以随便从哪个地方走起。但散漫无羁中却又不显杂乱无章,仿佛文章本来就应该这样写起。

而且,通常说来,写作中的某个细节或意象无缘无故地重复两次,便显多余;重复三次,就是啰嗦。但在这篇散文中,类似重复何止两三次。

比如,讲他自己在大自然怀抱中读书、做梦的地方至少三四处,涉及凝神谛听或痴望这一意象的更不下四五处。

读这篇文章时,我们好像反反复复地出没于各种似曾相识的自然景物间:

在康河上游的星光下听“近村晚钟声”,在中途树林间听“晓钟和缓的清音”,在结尾处仍是面对着“晚钟撼动的黄昏”。

我们会碰到一个又一个的黎明黄昏,结识了一处又一处的花香鸟语,奇怪的是,我们却始终乐此不疲,并不觉得累赘厌烦。

在别人是难逃絮絮叨叨印象的地方,徐志摩却有本事把它变成,能一而再再而三欣赏的绝妙景致。

另外,浓丽华美的语言风格历来都不会被置于浑朴清隽之上;而惜墨如金的炼笔,含蓄蕴藉的追求,通往是反璞归真这一艺术境界的必由之路。

但徐志摩散文的语言风格,恰恰就被形容为“浓得化不开”。他好像根本就是随手涂抹,任意铺排,从来不吝字句。忆起康河上一个黄昏,就反复咏叹:

“啊!我那时蜜甜的单独,那时甜蜜的闲瑕。”

寻到田野上的春信,就铺陈再三:

“啊!那是新来的画眉在那边凋不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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