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清朝的洪承畴,为何总能规避顺治朝党争?看看他的靠山有多
发布时间: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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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初七日,多尔衮边外围猎受伤突逝。灵柩至京,世祖福临亲迎东直门,下诏颂多尔衮平定中原之功。次日,大学士刚林入摄政王府取回所有印信,收储内库,于追封多尔衮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的次日,集议政王大臣会议英亲王阿济格之罪,预示着世祖亲政,将有一场变革。

1、火神庙风波

洪承畴以大学士管都察院左都御史事,再次现身于政治舞台。正欲施展手脚的洪承畴却于四月二十一日突遭“奉旨提问”,风波陡起。

时世祖正行猎边外。八旗诸王大臣令“将名夏、承畴羁之别所,拨兵看守”于台基厂,由“乌金王”济尔哈朗主持提问,承畴等被羁五日,吏部尚书、固山额真谭泰“阴为名夏地,另达行在”,承畴、名夏等获释。

洪承畴自当受惊不小。

事情起于御史张煊讦告。

张煊,山西介休人,明崇祯元年(1628)进士,由知县累官河南道御史,以得罪内阁大学士陈演下狱遣戍,遇赦归里。

顺治元年(1644),以侍郎刘余祐荐,授河南道御史,服阙补浙江道御史仍掌河南道。顺治八年闰二月,洪承畴以大学士兼管都察院左都御史事,张煊多有建言,并弹劾御史李道昌、王士骥等巡方乖谬。洪承畴掌都察院后首次甄别台员,将所属分六等,拟应差用魏琯等22人,内升陈昌言、罗国士2人,外升张煊等11人,外调王世功等4人,应降蔡应桂等5人,应革王士骥等8人。

张煊不满于此,一纸发难,罗列吏部尚书陈名夏十罪,归之“结党行私,铨选不公”,庇护李元鼎、黄徽胤、洪承畴、陈之遵、段国璋、李嵩阳、徐起元、冯铨、牛射斗等,或以谄媚,或为门生、同乡、同年、姻亲,尤“私庇南人”,并揭露洪承畴与陈名夏、陈之遴等“于四月十一日,曾在火神庙屏去左右密议”及“竟不奏闻,将母私送回家”。

除张煊外,定内升陕西道监察御史罗国士亦弹劾陈名夏“欺蒙满官”、“诈骗汉官”。

罗国士,山东德州进士,为当地富户,交际通达,曾降李自成,与大顺将领郭升结亲,清军入山东,又“入营求亲”,“几以献贼之儿女,复污清朝”,并扬言“而今说忠孝两字,真是酸腐人”。可见操守尤不为所重,更喜追逐现实利益,故被认为“万古罪人”。

其弹劾吏部,明显有讨好满人、撺掇拱火之意,惟恐天下不乱,欲乘机浑水摸鱼。

审讯之际,洪承畴老实供称:

“这话说得是,因母苦逼要回四年,送母回家,原未题知,自知有罪。”

洪母顺治四年至南京,即随子入京,不喜北居欲南回,而洪承畴此前以福建未靖,不敢冒险,至道路宁谧,即送母归乡。

他还主动交待:

“火神庙会陈名夏实有四、五次,皆为商议甄别御史及应差用御史各项事宜。”而陈名夏对质“与承畴会议不止四、五次”。

后经和硕巽亲王满达海等认“今审亦无指实,你是疑他叛逃了么?相应免究”。

而吏部满尚书谭泰,力主张煊“外转之后,心怀妒忌,污蔑大臣”,将之论死,酿出一场人命官司。五月二十三日,洪承畴等奉旨免罪。

一个礼拜后,洪承畴疏辞管都察院事,奉旨准辞,仍以秘书院大学士留内院办事。洪承畴的谨小慎微,再次表现出来。

事情仍未完结。八月,世祖福临处置党附多尔衮的固山额真、吏部尚书谭泰,八月十七日谭泰论死,张煊因之翻案。

洪承畴、陈名夏被疑谭泰“党人”,顺治九年正月初四,第二次“奉旨提问”,发和硕郑亲王、承泽亲王及内院、刑部大臣再为审理,洪承畴“招对俱实”,三天后奉旨免罪。

清廷结论,洪承畴虽属可疑,但无确证,而私下送母回籍,以认罪态度好,得到原谅。

这即火神庙风波。

火神庙,位于地安门大街,甚近洪承畴南锣鼓巷私宅,庙前有河,庙内香火极盛。洪承畴侍母至孝,不告送归,获咎朝廷,帝鉴师心,未予追究。洪母归乡,即选墓地,心愿得了,很快辞世。可见,老太太不愿呆在北京,大概预感不久人世,想望叶落归根,故洪豁出去,满足母亲心愿。

火神庙风波,两次提审洪承畴,都由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主持。洪诚惶诚恐,显然使负责审案的济尔哈朗印象良好。洪承畴与济尔哈朗的关系值得注意。当满汉矛盾夹杂党争迭起之际,洪承畴却幸运地靠上了这棵大树。

2、清初南北党争与洪承畴

在清廷复杂的政局斗争中,洪承畴几经风雨历练,终成出壳金蝉。

此后,他超然脱身“党争”,又以出征西南,再未卷入顺治一朝满汉关系扑朔迷离的泥潭。

顺治十年四月,任珍案发。大学士署吏部尚书陈名夏、都察院左都御史金之俊、户部尚书陈之遴等28位汉官被卷入。

审案过程中,“满洲官议内无一汉官,汉官议内无一满洲官”,28人以“依附党类”、“徇党负恩”、“循党附私”罪状,罢职、降调、罚俸有差。洪承畴却逍遥事外,未曾卷入,固与职掌有关,更是小心谨慎的结果。而几度与他风雨同舟的陈名夏却不其然。

火神庙风波后,陈名夏再次落入宁完我“私庇南人”、“结党营私”的牢笼,这次他未能出来。顺治十一年三月,内院大学士宁完我参劾陈名夏“痛恨我国削发,鄙陋我国衣冠,蛊惑明绅,号召南党”,“奸乱日甚,党局日成”共七款罪行。

宁完我,辽阳人,天命年间“来归”,事代善子萨哈廉为包衣,隶正红旗。皇太极召直文馆,授参将,天聪年间地位远高于范文程,达海称之“汉官第一”。惟好赌博,天聪十年二月被罢,“一废十年”。

顺治二年五月,授弘文院大学士,八年迁国史院大学士。十年四月,内院以宁完我、洪承畴等班位、禄秩应否照汉官例奏请,完我“独承旨照满洲大学士例”。次年三月,疏劾汉大学士陈名夏,以报答“录入真满官之列”的崇恩。无疑,宁完我对侧身满洲议政大臣之列激动异常,颇费心思地建构了耸人听闻的“南党”案。

陈名夏,江南溧阳人,明崇祯十六年进士,官翰林修撰兼户、兵二科给事中。南明弘光朝,以降顺(李自成大顺政权)入从贼案,逃亡在外。

顺治二年七月,在大名降清,复原官,旋擢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三年丁忧,顺治五年,任吏部尚书。八年,授弘文院大学士,晋少保兼太子太保。九年,以党附吏部尚书公谭泰议罪,发正黄旗下,与闲散人随朝。次年,复补秘书院大学士,复遭宁完我弹劾,处绞。

至此,清初“南、北党”问题嚣喧尘上。

在一般汉官眼里,陈名夏特受帝宠,令人至羡。仕至吏、刑部左侍郎的高珩曾说:

“先生文继韩欧,为天下第一,自史馆立擢少宰,受天子宠遇,亦为天下第一,而上意固以为未足也。”

故历来对陈之死众说纷纭。或说世祖屈从满洲贵族压力的结果。或说乃济尔哈朗为首之诸王、议政大臣及世祖为平息满汉矛盾采取的重要手段。

其实,陈名夏之死,乃因触犯世祖之忌。而吕宫“与陈名夏结党是真”,姑从宽宥。刑部尚书张秉贞“借婚约之故,纳交于陈名夏,最为亲密,结党是真”,亦姑从宽宥。

世祖本人无意划分南北党。在其内心,并不以为有何“南北党”,而“结党”却为名目所需,乃其用以敲打急于使用又须时刻提防的汉官所必不可缺的工具。这是汉官更多、更深参与朝政,与满族守旧贵族冲突不断的必然结果。顺治朝政风波迭起,汉官屡屡受挫,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防范汉官,警惕结党,是清朝统治者对待汉官的一贯政策。从多尔衮、世祖福临乃至圣祖康熙,均是如此。康熙九年(1670),御史李之芳疏劾大学士魏裔介会试阅卷,越格优叙私人,魏裔介回奏“刘正宗党类切齿于臣者,十年于兹”,视李之芳为同乡刘正宗“售其报复之谋”。

汉官参与清朝国政,在“首崇满洲”的基本国策下,不可能不与满族贵族发生冲突。

清朝统治者往往视之为汉官结党,一方面出于吸取历史教训的考虑,另一方面也不排斥民族意识作怪。

而满族统治者确实需要一段时间接受儒家学说,并将之作为治国指导思想。终之,顺治一朝层出不穷、险象环生的“结党”、“偏私”之举,到康熙朝转变为附骥于满族贵族,参与或游离于不同集团利益斗争的蜉蝣小技,再不见陈名夏般出头露面或自树一帜的“党魁”人物,顺治朝十分活跃的科道官员也渐趋沉寂,至康熙朝,风采不再。

3、洪承畴的靠山

顺治九年十二月,李应试案发。

李应试,别名黄臕李三:

“住外城马市,为大驵,事诸王贝勒等,得其欢。时汉官疏隔,冀通肺腑,并藉应试交关请托,势倾一时”。

世祖对李应试案异常重视,反复提及,屡经修改的《实录》提到此事有七条之多。除直接涉及刑部外,尚有“惮于举发”之都察院、六科、十四道等“职居言路”衙门及吏部、内三院、文武百官等,似非普通案件可比。

洪承畴开始也像陈名夏、陈之遴,噤口不言,后来却变得积极起来,这一点是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特意表明的。

顺治十年二月,济尔哈朗奏言:

“李应试一案,奉旨发审时,大学士洪承畴反复诘问,独陈之遴默无一语。”

可见,审理过程中,洪承畴甚为积极。此时洪已辞都察院兼职,事非职掌所关。特意突出洪承畴,应寓济尔哈朗向世祖福临荐举之意。

顺治九年十二月,洪承畴奉旨改弘文院大学士“掌印”,《实录》只记载次月洪承畴自内秘书院调任弘文院,却未明言任“掌印”。

看来,济尔哈朗的荐举顺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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