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什么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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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聘书
xxx女士:
为加强永胜幼儿园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xxx幼儿园食品安全,特聘您担任xxx幼儿园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您将享受月薪——元及其它相关福利,同时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三、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
五、对幼儿园食堂提供的集体用餐及大中型餐饮业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六、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七、对食品及餐用具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八、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九、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及改进情况,
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
并协助调查处理;
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十一、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
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十二、发现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问题时,应当立即向园长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十三、根据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园长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十四、其他食品卫生管理职责。
园长:
(签章)
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2、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3、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2014-06-01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除了具备基本的健康卫生要求外,管理人员应了解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操作规范,能够判断潜在的危险,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有效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有哪些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是:

1、制定食品安全制度。

2、食品检验检疫。

3、向经营户传达食品安全相关资讯。

4、市场形象美化规划。

5、市场招商推广。

6、现场管理部分工作。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我整理的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理解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带给“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资料。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状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务必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状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心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用心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透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理解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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