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的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的公布和实施,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这部宪法从起草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历时8个月零12天。最初,陈伯达在1953年十一二月间写了一个稿子,没有被采用。从1954年1月9日起,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组成员是胡乔木、陈伯达、田家英。这一稿,修改了七八次,后又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了两次。
1954年3月23日,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从3月23日到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先后召开七次会议,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在这中间,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共8000人进行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达5900多条。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宪法草案说明的报告。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并于当天正式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在这次会议上,傅作义委员发言说:“在召集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写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但是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愈谦逊愈伟大,愈伟大愈谦逊。”对这些话,毛泽东在会上作了一些解释,说:“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这里我顺带澄清一个事实。过去有人认为,毛泽东这些话是针对他拒绝了关于将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的建议而讲的,其实不是。
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全国各界共有1.5亿多人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饱受数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中国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享受到如此充分的民主权利,享受经过长期革命斗争所得来的胜利成果。
1954年宪法从内容上和结构上讲,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法律上保证实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第二,从法律上保证发展国家的民主化。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和人民权利的各项规定,都从法律上保障了国家民主化的发展。
第三,从法律上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宪法在序言和总纲中,确定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享有自由平等的地位。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四,这部宪法是《共同纲领》的发展。1949年的《共同纲领》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的作用,宪法在起草的时候,充分利用了《共同纲领》,保留了《共同纲领》中关于我国国家性质、人民民主制度、人民权利、民族政策等方面的各种基本原则,并作了充分详细的规定。所以宪法序言里说,这部宪法是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
第五,这部宪法的结构和文字力求简明,通俗易懂。条文共106条,14000字,完全用白话文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一律避免。因为宪法是要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所以宪法起草小组在宪法的结构和文字方面采取了这样的方针。为了将宪法搞得尽可能完备,宪法起草委员会特地邀请法学家周鲠生和钱端升为法律顾问,语言学家叶圣陶和吕叔湘为语言顾问。
这个问题表面看起来十分简单,其实其中蕴含的内容十分丰富,毕竟这三部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及行施。以下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限于篇幅所限,也只能从表面上作答,难以深入。
宪法与民法典、刑法三者的区别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又称为“母法”,是公民权利义务的保障书,其他所有法律都要依宪法为依据。1949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起宪法作用的宪法性文件《共同纲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宪法》,后经四次修改,也就是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受民法典规制。是重要的部门法是之一。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一次修订。迄今已通过十个《刑法修正案》和一个全部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国目前尚无刑法典,民法典通过后,刑法典也将列入议事日程。刑法也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宪法与民法典、刑法三者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力及国家方方面面的权力运用机制,是其他所有法律的上位法,所有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内容无效,因此,宪法也称之为其他法的“母法”。
民法典是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民法的制定要依宪法为依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以从民法典中找到相应依据,因此,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刑法的规范范围极其广泛,当行为违反法律,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后,就会受到刑法规制,因此,刑法又称为其他法的保障法。
总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所有法律的制定依据,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为“母法”,是其他法的上位法;民法典和刑法是重要的部门法,其制度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民法典规定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方方面面,刑法是民法典的保障法。
变相的收。主课那几本书不收,然而课练、试卷、还有根本不学的国学教育等都收费。一份试卷我们以前在小店里八九元一份,学校收的十七元一份。不直接收,而是让家长代表收。听说上面本月来査,又收起资料了。
回到家里想让孩子把一天学习的情况和家长说说,特别是小学的时候,每天学的内容比较少,孩子很容易复述出来。这么做其实是在培养孩子每天课后先复习的习惯。而这个习惯对孩子今后的学习生涯至关重要。
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利用这样的方法,从上学开始每天接孩子回家路上,就让孩子把一天学的什么跟他说说,再把学校里同学间发生的一些事情跟他讲讲。就是利用了这个方法,他三个孩子全部考人了985院校,其中一个还考进了清华大学。
然后就是督促学生高效率完成作业,完成作业的时候要求又快又好,要求做作业的时候注意力高度集中。这个习惯越早培养越好。要不然,孩子万一形成作业拖沓的习惯,随着年级的增高,作业量加大,就会出现作业做到很晚也做不完的情况,更可怕的是这样容易造成精神不集中,直接影响学习成绩。在考试中也会出现做不完题的情况。
如果再有时间,就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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