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一下,根据现代科学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动物是没有道德观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起源于劳动。劳动创造了道德的主体——人类,并促使意识和社会关系形成。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产生的客观条件,而意识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当人类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共同生活和劳动,随着社会实践发展,社会分工开始出现,人与人之间有分工有合作。渐渐地,人类意识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自己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利益是有矛盾冲突的。服从他人与集团利益,个体利益就会遭受损害,而如果每个人都追求自己利益,集体将荡然无存,由于个体的弱小,最终所有人利益都会受损。因此,人们迫切要求产生一套约定成俗的规则,去约束个人的行为,调节人与人之间、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这样人类在意识中逐渐形成了利害、善恶、荣辱这些概念,道德也就应运而生了。
达尔文主义认为,人类道德起源于动物本能,其中的群居行为、互助行为和利他行为等直接演化成了人类道德。不过,人类道德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而动物的本能行为更多是从遗传中继承而来的,如协作捕猎、照顾幼小等是动物生存、繁衍所必需的,有这些本能的动物才能活下去并留下后代,经过一代代的自然选择,合群、互助就牢牢地写入了动物基因。动物的本能既没有意识选择,也没有是非善恶评价,与人类的道德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动物是没有形成像人类这样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观的。
然而,现在网上用人类道德观评论动物的言论比比皆是,下面动物博览试举一二例。
网上很多人批判雄狮的“吃软饭”行为,实际上雄狮吃软饭既有原因,也有苦衷。自然界本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雄狮与雌狮经常在一起,它们看到雌狮的猎物自然起歪念,而独居生活的其他猫类,就算想吃软饭也吃不到啊。
另外,东非是一望无际的草原,狮子伏击猎物本就很难,而雄狮体型大、鬃毛显眼,相对雌狮更难隐蔽。相比之下,雄虎、豹生活在森林地带,捕获猎物容易许多。而且相对东非,南非林地里的雄狮就经常自己捕猎,吃软饭的做法比较少。
动物的行为是复杂的,很多人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实际上,在印度发现过年老受伤的雄虎靠吃雌虎猎物度日,一部纪录片里也描述过雄狮捕猎给受伤的雌狮吃,照顾她痊愈。
如果说雄虎、豹比吃软饭的雄狮道德高尚,其实它们也不过是只提供一个精子再也不管不顾。相比之下,雄狼在雌狼怀孕期间就开始照料,妻子生产后又“伺候月子”,再之后与雌狼一起捕猎、抚养幼仔至一两岁大,雄狼才是真正的“好丈夫”啊。
再有就是有人批判鬣狗、鳄鱼动不动给猎物开膛破肚、活吃猎物的做法很残忍,甚至咒骂这些动物灭绝。从人的角度来看确实是残忍的,但这些动物也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它们就是这样捕猎的。猫科捕猎采取的是锁喉方式,咬住猎物喉咙使其窒息,不会造成大出血,看起来干净利落。但两者捕捉、杀死猎物的方式不同,只是它们固有的能力、习性不同,而非有人想的前者残忍,后者高尚。
动物没有形成人类的意识,因此是不存在人类的道德观的,我们不能用人的道德去要求这些动物,只能用用人的道德去约束我们自身,爱护动物,保护大自然。
道德就是一个人的表现,是实际存在的事实,不道德就是不道德,道德就是道德(多方面的),而道德观就是一种理念,约束,就象法规,纪律一样,道德观是外因,道德是内因,不可等同,但道德观对道德来说,却起着促进和约束的作用。
纹身没有对错,更谈不上道德观!只是自己给自己的束缚!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我一去学校我爷爷就叮嘱我:不要打台球哦,那不是时候好玩意!但是长大后的我,却是超喜欢打台球的!我违背道德了吗?我违背孝心了吗?不见得吧!所以纹身也是一个道理,没有什么道德观可违背的!
不过,纹身虽没错,但是从社交角度考虑的话,给人一种美感享受是重要的!如果说纹身给你周边的人带来的是不舒服感,那就没必要纹了!纹身的美感在我看来重点体现在面积大小上!有两种面积是我喜欢的!一种是与裸露皮肤形成二八法则!比如,在胳膊上纹,那么就纹十分之二就好了,不可过多!
另外一种面积是画龙点睛般的大小!我之前一直想在脖子上纹那么一丢丢!说起来也是为了展示自己的骚气吧!就是穿上衣服的时候,可以在脖子上露出那么一点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但是后来因为老婆的干预,一直没有敢下决定去纹!不过若有机会,还是想要尝试!
有很多我们的男神都有纹身!比如贝壳汉姆,甚至全身都纹了!虽然全身纹身不美观,但至少是一种叛逆的态度!男人的内心,本来不就是叛逆的吗?
所以,喜欢纹身,俺就选好素材,定好面积,尽情去纹身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结果是人人平等共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在人类与各种灾害的斗争现实中被世界各国广泛认可。由于科技水平的发展和运用,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会大大提高,一切不合理的社会现象将被消除,人类有可能形成统一的道德观与价值观。
以金庸小说为代表的武侠名义上行侠仗义,匡扶正义,也确实做过几件这样的事,但实际上明哲保身,一切唯自己的利益是是从。
而古龙纠正了这一bug。
比如,红花会可是个正面的组织,而凤天南欺男霸女,鱼肉百姓,草菅人命,红花会身怀绝技的大侠们弄死他就跟碾死个蚂蚁差不多,可任由他在佛山横行了二十多年,一个管的没有。
梅超风用人头堆京观,练九阴白骨爪,杀戮无辜无数,可谓丧心病狂。可全真七子也好,南帝北丐也好,全都置若罔闻。
叶二娘每天偷走一个婴儿,并且第二天杀掉,如此丧尽天良,抛弃他的玄慈也好,义薄云天的萧大侠也好,没一个说度化了他或解决了他的。
殷素素因为一生气就杀了镖师七十余口,武当七侠也就一笑而过,一句为她多行善事赎罪就完事了。你要说他们讲究“仁恕”吧,后来又因为殷素素伤了六侠,逼得他自杀。
这样的例子在金庸小说中数不胜数。你说他们也是迫不得已,比如北丐如果杀了梅超风就跟东邪结怨了,所以只能放任不管。那你说他们也跟常人一样算计就成了,卖什么行侠仗义,为了正义不顾个人得失,赴汤蹈火的人设啊?
《红楼梦》里林黛玉、薛宝钗见尤二姐进了大观园,暗暗为她担心,任由凤姐弄死她也没出手,因为得罪凤姐,后果是她们承担不起的。也没人责罚她俩,因为她俩并没有“行侠仗义”的人设,只是个活生生的人。
你要不把小说里的坏人写的坏的让人发指——李莫愁因为一个姓就杀人等——趣味性会低很多。你要不把大侠写的身怀绝技、秒杀常人,趣味性低得估计都没人看了。像《水浒传》高俅很坏,林冲被他冤枉,鲁智深没动他,也没人觉得有什么,因为他们的人设武力没那么夸张,杀个太尉不可能的事。但金庸小说里,凤天南那么坏,红花会那么厉害,你还不解决了他,细思起来让人不齿。但你大侠早早把凤天南杀了,《飞狐外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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