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羁縻卫所,其辖地和首领有税收和俸禄吗?羁縻统治区就可以不重视为何明朝对东北的统治一直有名无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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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羁縻卫所,其辖地和首领有税收和俸禄吗

明代羁縻卫所的首领大都是世袭,被赋予在辖地内的军政大权,没有通常意义上的俸禄,朝廷也不收赋税。

但朝廷会要求羁縻卫所首领定期朝贡,有收取赋税的象征意义,而朝廷的赏赐则可视为象征性的俸禄。

一、明代的羁縻制度发展

“羁縻”二字在字面意思上,是牵制管束牛马等动物的工具,其实就是笼络控制。

从汉唐以来,中央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采取羁縻政策,对其首领授予官职并要求其服从朝廷,但不过问其辖地内具体的军政事务。

这一制度在元代发展为土司、土官制度,而明代在继承元朝做法的基础上,又有所区别。

明代的边疆羁縻机构,除了西南地区的土司土官,还在北部、东北、西北设置了大量的羁縻卫所。

大量的羁縻卫所,便于朝廷对少数民族势力进行分散管理,减少或杜绝叛乱隐患。

二、明代设置了哪些羁縻卫所

根据《明史》记载,“羁縻卫所,洪武、永乐间边外归附者,官其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以敕书印记,设都司卫所”。

也就是说,从明朝初年的洪武、永乐时期,为了笼络边外的少数民族归附势力,朝廷在北部沿边设置了一系列的羁縻卫所,并分别将其首领任命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

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东北

设奴尔干都司,以及384卫、24所、7地面、7站和黑龙江忽里平寨。

(2)西北

设哈密卫、赤斤蒙古卫、罕东卫、安定卫、阿瑞卫等6卫。

(3)西藏

设乌斯藏、朵甘卫2个都指挥使司、陇答卫指挥使司,以及3个宣慰使司,6个招讨司、4个万户府、17个千户所等。

羁縻卫所作为明代边疆羁縻制度的一种形式,本质上与西南地区的土司土官类似。它们形式上受朝廷节制,通过地方朝贡和朝廷赏赐的方式,传达出大一统王朝的统治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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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縻统治区就可以不重视为何明朝对东北的统治一直有名无实

所谓的际即羁縻统治,是什么意思?“羁,马络头也;縻,牛靷也”,这就是羁縻二字最原始的解释。通俗的解释就是拉拢,而不是实际控制。实际上,羁縻统治是非常宽松的,中央承认羁縻地区长官在当地的绝对权威,而地方长官所要做的仅仅是承认自己是天子的臣属而已。

羁縻统治切实有效的前提是中央政府具有绝对的实力优势,因为羁縻统治的基础就是中央政府强大的国力所带来的威慑力。一旦这种威慑力消失,那么羁縻统治就名存实亡了。在了解了这一点之后,不妨看看明朝对于东北地区的羁縻统治实际情况如何。

明朝在东北地区的统治完全是通过羁縻统治来实现的,明朝中央政府通过分封当地女真人的首领,来间接管理东北地区。最著名的事件便是设立的奴儿干都司并且派遣太监亦失哈多次巡视。然而,奴儿干都司在明宣宗时期就已经名存实亡。当时的明朝,在经历了朱棣的五次大规模北伐之后,已经元气大伤,再也无力发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对外政策也逐渐走向封闭与保守。

明宣宗继位之时,明朝国内一片萧条,所以明宣宗采取了全面收缩的战略,西南,东北全部收缩,固守两京十三省。自此之后,明朝在东北地区(除辽宁南部以外)再也没有进行过直接有效的统治。

说到底,明朝之所以没有能够一直维持对东北地区的统治,就是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以使之维持。尤其是朱棣即位后,对国内进行残酷的剥削,为了迁都,重修大运河,导致了国内频发大规模起义,如唐赛儿起义等;除此之外,五次徒劳无功的北伐造成了军事实力的大幅度削弱,从永乐后期开始朱棣便对北方防线进行了收缩,从此之后的二百多年,明朝的势力范围不断减小。

综上

唐朝为何要设立羁縻州府

唐代羁縻统治制度的由来,还得从唐初说起。唐朝初年,唐太宗以恢宏气势,削平四宇,气吞八方,唐朝的疆域也迅速向外扩展到少数民族地区。如何统治广阔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就成了一个困扰唐朝的政治难题。其实,历代中原王朝,都愿意以内地的郡县、州府模式,去统治边疆地区。怎奈,受制于农耕文明与游牧、渔猎文明的差异,内地的统治模式,难以复制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但只要条件许可,历代中原王朝会采取强制移民、民族同化、纳入国家编户等各种措施,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转变为,同于内地的州府。这样,更有利于中原王朝,对该地区的控制。唐设立于高昌的西州(现今新疆吐鲁番),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别看高昌地处西域,但其居民大多是,汉魏以来,屯戍、经商于当地的汉人后裔。其余,则为昭武九姓的粟特人,以及一些西突厥部族。由于,高昌胡汉混杂的民族结构,有利于推行内地统治模式。故而,唐朝灭麴氏高昌后,特在其地置西州(天宝﹑至德时改名交河郡),领高昌﹑柳中﹑交河﹑蒲昌﹑天山五县,并在西州大力推行均田制﹑租庸调﹑府兵制﹑兴建学校等。无论政治﹑军事,还是经济、文化各方面,西州皆与内地相同。西州也成为唐朝所设,地处最西部的正式州县。同时,也是唐朝经营、统治西域的政治中心和军事重镇。

但大部分以少数民族为主的游牧、渔猎地区,或西部的内陆山区,并不具备西州高昌的可施行条件。这些地区地处蛮荒,发展滞后,汉人历来罕至。部分偏远闭塞地区,如蒙古高原、青藏高原、东北地区中北部,中原王朝就是想派驻军队,都十分困难。那该如何统治这些偏远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那?在吸取总结了,汉魏晋等前朝的统治经验及教训后,唐太宗决意在朝廷力有不逮,或尚不具备直接统治条件的偏远地区。依据“因其俗以为治”的原则,保持或部分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承认其原酋长或首领,在其部族或领地的统治地位,也不干涉其内部事物。进而,换取地方酋长、首领对唐朝的忠诚,实现唐朝对偏远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间接统治。与此同时,唐朝亦会通过不断施加政治、经济和文化影响,逐渐增加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对唐朝的向心力,促成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融合。

具体实施时,唐朝会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划设行政机构,一般大者为都督府,中等为州,小的为县。并任命边疆少数民族的首领,担任当地行政机构的长官。都督府为都督,州府为刺史,县为县令,而且,“皆得世袭”。此外,唐朝还允许担任官职的少数民族首领,在本部族内称“王”、“可汗”,其所统领的部族,亦可称“国”。唐代,瀚海大都督兼回纥首领吐迷度,就被唐朝允许在瀚海都督府内称汗。唐朝征服西域后,分别于龟兹、于阗、焉耆、疏勒四国,设立龟兹都督府、毗沙都督府、焉耆都督府、疏勒都督府。原四国君主被唐朝册封为都督府都督,也被允许在都督府内继续称国王。这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州府,皆沿袭原有的部族管理方式,维持原有的部落组织习惯。只是,换以“州、县”的名义,划分属民或属部,不向朝廷承担赋役,或只象征性地缴赋。用《新唐书》的话讲,即“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可见,这些州府的管理形式,较为松散,与朝廷直辖的“正州”有着很大的区别。又因《史记》有云:“羁,马络头也;縻,牛蚓也”,《汉宫仪》亦载:“马云羁、牛云”。故此,历代中原王朝形象地称呼,这种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非正式州府为羁縻州,寓意“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而唐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宽松统治制度,也被称为羁縻制度。说白了,唐代的羁縻州府,就是唐朝治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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