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124人公
发布时间: 2023-07-11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_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林县计划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124名(其中,事业编制68名,聘用教师控制数56名),已纳入上林县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条件对应出生日期等具体事宜,待双选会举办时间(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在具体招聘简章中明确。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面试当日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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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上林县公招、双选招聘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专场招聘活动及到各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专场招聘会,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招聘,根据岗位条件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五、招聘时间

(一)招聘时间: 2023年2月—2023年9月,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上林县教育局每个阶段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更新的招聘信息(简章)。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具体招聘日程视高校工作安排实际双选会举办时间决定,每次双选会时间、地点确定后将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西区内外部分师范院校网站等发布当次对应的招聘信息(简章)。

 六、招聘程序

2023年上林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岗位计划表或报名表备注栏),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邮件通知)应聘者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应聘者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者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应聘点现场报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

对于序号为24-38号、招聘单位为“上林县县城初中”、“上林县县城幼儿园 ”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将结合上林县学校用人需要及拟聘人员情况在对应范围内研究确定具体拟聘单位并在公示时发布。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即视为自愿服从调剂。

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应聘人员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需分别参加相应招聘单位的面试。

 (三)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方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2.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会提前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上林县教育局会同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讲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并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考生(每个考生备课时间为10分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

4.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现场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确定拟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5.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及说课考核结果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其它依此类推。新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政审考察

1.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政审考察人选的政审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政审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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