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行国债是什么?国债的意义是什
发布时间: 2023-07-18

本文目录

国家发行国债是什么

国家发行国债的目的是为了融资,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或与民生有关的工程等等。

国债的意义是什么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国债

中国最早是从清朝末期开始发行国内公债并大量举借丧权辱国的外债。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政权在新民主主义时期也曾多次发行公债,如1932年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曾分2期发行总额为180万元的“革命战争短期公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国债发行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刚刚建立的1950年,当时为了保证仍在进行的革命战争的供给和恢复国民经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第二阶段是1954-1958年,为了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分5次发行了总额为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第三阶段是1979年以后,为了克服财政困难和筹集重点建设资金,中国从1981年起重新开始发行国债。截止到1995年,共发行了8种内债,有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特种债券、定向债券、保值债券、转换债券等,累计余额达3300亿元。

主要特点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

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国债券

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

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

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

从债务人角度来看

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

从债权人角度

国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

发行意义:

1、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国债

2、平衡财政收支

一般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以上三种办法比较,增加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增加税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税赋过重,超过了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将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并会影响今后的税收。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什么是国债啊

  又称公债,国家公债的简称,是政府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满足其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有偿条件下,筹集财政资金时形式的国家债务,国债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定义:  所谓国债就是国家借的债,即国家债券,它是国家为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实物券式、记账式三种。  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它首先是一种财政收入。国家发行债券或借款实际上是筹集资金,从而,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三大功能。  国债的发行要遵循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债券或借款到期不仅要还本,还要付一定的利息。国债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除极少数强制国债外,人们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自己决定。  按照不同标准可以把国债分为不同的种类:以国家举债的形式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国家借款和发行债券。以筹措和发行的期限为标准,国债可分为长期国债、短期国债和中期国债。所谓长短中期是比较而言的,没有绝对的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将一期以下的称为短期国债,10年期以上的称为长期国债,期限界于两者的称为中期国债。以筹措和发行的性质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强制国债和自由国债。  以筹措和发行的地域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内债和外债。所谓内债,是国家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的债券。所谓外债,是指国家向其他国家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以债券的流动性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可出售国债和不可出售国债。国家的借款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债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中国的国债称为国库券,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相对其它债券,其信誉度非常高,一般属于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的债券。其种类有凭证式、实物券式、记账式三种。  国债  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在国债二极市场上做多做空,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  国债种类  国债的种类繁多,按国债的券面形式可分为三大品种,即:无记名式(实物)国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其中无记名式国债已不多见,而后两者则为目前的主要形式。  (一)无记名式(实物)国债  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  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我国从建国起,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  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  无记名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账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二)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我国从 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其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利率通常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高,具有类似储蓄、又优于储蓄的特点,通常被称为“储蓄式国债”,是以储蓄为目的的个人投资者理想的投资方式。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