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甘肃省今年10件为民实事方案公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3〕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中小学“建宿舍增学位扩食堂改厕所”实施方案》《关于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及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关于建设100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关于建设3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实施方案》《关于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方案》《关于86家县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关于20万名城乡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关于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3年度实施方案》《关于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新建1万公里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实施方案》等10件为民实事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办好为民实事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有诺必践、言出必行、行必有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实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紧盯目标任务,细化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严把“质量关”“效益关”,真正把民生实事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满意工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2月25日
关于中小学“建宿舍增学位扩食堂改厕所”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中小学“建宿舍增学位扩食堂改厕所”民生实事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在除23个重点帮扶县以外的其他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900套。
(二)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重点增补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20000个。
(三)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400个。
(四)在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厕所250个。
二、原则和标准
(一)严格规划,科学遴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近入学要求,充分挖掘城区中小学办学空间,全面盘点年内所有交付使用的各类项目,精准增补中小学学位。认真核算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厕所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需求,按照成熟、急需原则,科学确定实施项目,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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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和项目资金统筹力度,集团化办学、政府购买服务、资源整合和教室功能优化等多措并举,优先增补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有富余或闲置校舍,采用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用于中小学食堂、厕所和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底线思维,保障需求。实施为民实事项目要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相结合,以每套不低于建筑面积3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教师周转宿舍;以满足城镇化推进需求和班额小于55人的标准加大城区中小学学位供给;以新建食堂50万元左右、改扩建食堂30万元左右,生均1.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农村中小学食堂;厕所改造按照选址合理,蹲位数量科学,卫生条件达标等要求,本着“宜水则水,宜旱则旱”(为长远考虑,提倡建设水冲式厕所)的原则,因地制宜改造厕所,做好厕所污粪处理,满足师生如厕需求。
三、资金安排
全年省级统筹安排资金6.5亿元。其中:
(一)统筹省级资金1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二)统筹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资金2.5亿元用于增补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
(三)统筹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资金2亿元,用于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堂改造。
(四)统筹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资金1亿元,用于中小学厕所改造。
鼓励项目所在市(州)、县(市、区)政府加大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和统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中小学食堂、厕所、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及城区中小学学位增补项目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台账、制定清单、细化举措、明确时限,2月底前由市州教育局将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和项目明细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在每月月初对上月各地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推进进展缓慢、数据审核不把关、监督检查不到位、无法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发预警、发通报的形式,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
(二)审批阶段(3—4月)。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打足时间“提前量”,督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和落实优惠政策,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工作,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实施并联审批,4月底之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和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5—11月)。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实施单位健全工作推进“五包抓”机制,督促教育、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及时帮助指导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高海拔地区要加快项目审批许可进程,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
1.教师周转宿舍。5月份教师周转宿舍项目全部开工,6月份完工率达到30%以上,7—8月份完工率达到70%以上,9月份完工率达到85%以上,10—11月份完工率达到95%以上,12月上旬前主体全部完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投入使用。
2.城区中小学增补学位。5月份通过项目续建和优化现有教室功能等方式增补学位达到7000个以上,6—7月份通过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和改扩建教室增补城区中小学学位达到13000个以上,8月底前城区中小学学位增补到位。
3.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和厕所。5月份新建改扩建食堂项和厕所项目全部开工,6月份完工率达到50%以上,7—8月份完工率达到90%以上,9月份争取改扩建食堂和厕所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11月底前新建食堂和厕所项目全部投入使用。
(四)督查阶段(5—11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健全“周周有报表、月月有通报、推进有调度、督查有实效”工作机制,每周掌握和了解中小学食堂、厕所、教师周转宿舍、增学位建设项目推进进度。逐月逐季度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确保项目推进进度可靠、账实相符。
(五)验收阶段(12月)。12月10日前,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组织力量对实事工作进行结项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省教育厅。
五、责任主体
省级责任领导:李??刚?副省长
部门责任领导:张国珍?省教育厅厅长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市(州)政府
实施单位:县(市、区)政府
六、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资金下达工作。市(州)政府作为协调指导主体,负项目推进进度的督促责任,县(市、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全面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市县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管控。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项目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
关于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及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及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其中,兰州市7.7万人、嘉峪关市0.6万人、金昌市1万人、酒泉市1.4万人、张掖市2万人、武威市1.8万人、白银市2.6万人、天水市4万人、平凉市2.6万人、庆阳市2.5万人、定西市1.7万人、陇南市1.5万人、临夏州1.8万人、甘南州0.4万人、兰州新区0.4万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省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