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企业与干个体户是完全不同的,即使你生意不错,也可能面临倾家荡产。很多风险是你在当企业主之前想不到的。
1、企业员工工伤风险。并不是员工在你企业里受伤才算工伤,他在上下班路上出点事也算工伤,企业也要负责。
这真是防不胜防。除非你的企业足够大,员工吃喝住都在企业里,但这是一般小企业不可能办到的。
2、税务风险。企业经营中会有很多开支,在现实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可能有发票的。这就导致你产出100元,成本明明是80元,可交税时却得按20元的成本交。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3、如果抽逃注册资金,可能在秋后算账时坐牢。你企业做不大还好,一旦做大了更是悔不当初,但这却是没有任何办法弥补改过的。
4、政策环境的风险,这是完全无法预料的最大的风险。
比如你开一个养猪企业,5年前会因粪便没有无害化处理或养殖规模不够大,不符合产业规划而被关闭。
再比如你办企业所用的厂房,可能在你企业成立后一年就面临了拆迁。拆迁补偿款是属于房东的,你的损失只能自己认。
5、因产品质量引发的后续风险。
假设你开的是食品厂,有人吃了你卖出去的东西出人命了,这时候第一责任人一定是企业。
开企业与摆摊不同,如果是摆摊,你做完就卖了,全过程可控。 但是企业卖出去的食品会经过几道经销商,有可能质量问题就出在这些环节。比如老鼠在易拉罐瓶口撒尿,消费者如果拉开易拉罐后直接对着嘴饮用就会出事。
但是在这些问题查清之前,企业就得承担责任;如果查不清,那更得担责。
类似的不可预见风险还有很多,归根结底是因为企业作为一个法人,在监管部门维护员工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时都处于弱势地位,否则情理上说不过去。
最后一个大家不愿考虑的风险:企业倒闭后的连带风险。
按照法律,注册资金是企业倒闭时最大的负责范围。但现实中,只有大企业破产后债务可以一笔勾销的,如果是小企业,债主们一定会天天找到你家里要债。
干企业不易,如果启动资金满打满算勉强够,那最好别干。
1、成立一个公司需要:有一个成熟的想法。成立一个公司的前提条件是自己有一个成熟的想法,关于创业,关于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关于自己的客户是谁等等。
2、成立一个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其实很多人都想要成立公司,想要创业,但没有足够的资金,没有人支持和帮助自己,这就让很多的创业想法变成了空想。
3、成立一个公司需要:有强大的内心,包括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态度,其实一个人要成立公司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
4、成立一个公司需要:有具体的经营范围,有详细的产品或者具体的服务内容。
5、成立一个公司需要:起一个好记好听的名字,符合自己的经营理念,符合自己的公司文化。
6、成立一个公司需要:有具体的办公地址。不管是什么行业或者领域,要成立一个公司,要有具体的办公地址,公司的经营场所也十分关键和重要。
7、成立一个公司需要:进行工商注册,取得合法的经营权限。
我们高中一直有文学社,是市里几所高中联合做起来的,还定期出报纸,现在也一直有。你的问题让我想到了我的高中时代。
1、要搞清楚成立文学社的目的是什么?
现在你面对的是一群有高考压力的高中生,高中期间的任何活动,目标都要和高考这个目标相一致,参与的学生,投稿提高了自己的写作水平,有稿费,有成就感,如果办的好,可以整体提升学生的语文水平。办文学社必须从这一点出发,任何其他的,什么商业开发,拉赞助,做美工,提升学生的组织能力,这些都不能是主要目的,要不然搞来搞去最后肯定没劲。
2、起名很重要,不能随意,又不能矫情,要围绕提高语文水平这个点来想名字。
3、招收会员,建议面向全体学生,从里面找一些组织者就好了。我们高中的文学社,一开始还搞什么社员,参加了社员要交费,但是也没啥好处,搞得好像小团体一样,大家很反感,最后就搞不成了。
4、发展方向,刚才已经说了,围绕提高学校整体的语文水平,没有别的方向。可以定期举办讲座,诗歌、古文鉴赏,各种文体的特点。
5、营销,可以适当拉点赞助,发点广告,作为投稿学生的稿费,主要还是要靠学校的经费支持,最好别搞营销,搞营销很容易变味,组织者也容易有心理波动。
1902年,《大公报》在天津成立。
19世纪60年代,天津成为通商口岸和中国较早接触、吸纳西方文明的近代大城市,形成了以华洋交错、新旧杂陈为主要特色的社会环境,也成为开华北乃至全国风气之先、向中国人展示西方文明的重要窗口。《大公报》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诞生的,此后辗转历经英敛之时期、王郅隆时期、新记时期。
当时,出于对近代中国政治、经济环境的考量,一批知识分子们不仅继承了先辈们挽救国家民族危亡的责任,而且凭借着对世界大势和时代潮流的理解,自觉地担负起了开启民智的重要责任。《大公报》创办者英敛之就是其中的一员。
英敛之在创刊号的头版序言上明确表示,开启民智、伸达民隐、抨击权贵、讥评时政是《大公报》的宗旨,如果对于“民之冤苦、官之贪邪”,知而不言,就是有负天职。英敛之对于报纸媒体的功能和作用的认识,使《大公报》在创办之初形成了“敢言”的特色,表现在两件事情上。
1903年,清朝政府向外国侵略势力出卖东三省以及内蒙古等地的主权,秘密签订不平等条约。新闻记者沈荩在报纸上大胆揭露清朝政府的卖国行径,举国哗然。清政府在北京把沈荩逮捕,又将其杀害于刑部。这一残杀记者事件,报纸媒体多半不敢报道。而《大公报》对沈荩自7月17日被捕以及7月31日遇害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报道,向中外各界人士公布清政府的行径。
1909年7月19日《大公报》发表了英敛之撰写的《异哉某相国》一文,矛头直指权臣张之洞,指斥他“假令八年以后,宪政风行,党人群起效用,恐阁下虽可为专制时代之功臣,而亦不免为立宪时代之罪人矣!”《大公报》的报道,为清政府和官员所痛恨,但扩大了中外人士对热点事件和政治局势的了解,也为《大公报》赢得了声誉。《大公报》在英敛之主持的十年间,名声大噪,迅速成为闻名于整个华北地区的大型日报。
1916年,英敛之退出后,《大公报》一度为安福系财阀控制,屡屡发表亲日言论,销路每况愈下。1926年,吴鼎昌、张季鸾、胡政之三人以新记公司的名义,续办《大公报》。吴、张、胡三人针对当时的社会环境及总结自身的从业经验,于1926年9月1日在《大公报》社评《本社同人之志趣》中,创新性地提出了“四不”主张,构成了大公报的社训。具体而言,“四不”主张的目标就是“把报纸办成社会向导,舆论权威”。这一定位决定了《大公报》发表负责任的言论,构筑了权威话语权。即便在抗日战争时期,持鲜明反日爱国立场的大公报也将报纸与政治明确区隔。胡政之曾表示“抗战一起,我们的报纸和国家的命运几乎联在一块,报纸和政治的密切关系可谓达到了极点。但同时我们仍把报纸当作营业做,并没有和实际政治发生分外的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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