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把对面律师送进去(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给莆田事件欧某做律师,罪名会不会避免死刑
发布时间: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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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给莆田事件欧某做律师,罪名会不会避免死刑

这个案子的起因和欧某的精神状态都可以避免死刑!起因是死者阻挠欧某建房且欺凌欧某多年。最终引发这次事件也还是死者自己。就因为台风刮跑的铁皮压在了死者家的菜地上。居然向欧某索赔两千多。此时的欧某被欺凌多年精神状态不佳。而且之前有就医记录为证,犯下这件案子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很难说。所以死刑可免但无期跑不了!

罗翔这种专门讲课的律师,真正打官司的水平怎么样

我来回答一下。

先介绍一下背景,我是0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被随机分配到刑事司法学院,也就是罗老师所在的学院,罗老师也是那一年来法大教书,所以我是他的第一届本科生。法大和其他学校一样,实行选课制度,比如刑法学这门课,有七位老师,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哪位老师的课,但是每位老师的名额有限,所以,名气较大的老师还没等你打开选课系统就已经满员(选课系统非常考验网速)。我为什么选了罗老师这样一名初出茅庐的新老师,就是懒得和别人去争,选课结束前悠哉悠哉报了名。等到正式上课,果不其然,150人的教室,也就坐了三分之一吧。但是,你们现在听到的张三的案例,我在05年就听了一遍了,那时候我就认定,罗老师必火,第二学年,他的选课学生就开始井喷。罗老师不是仅仅讲课幽默,还有就是专业特别扎实,确实能让你一下子抓住立法者的本意和立法价值,也就是“为什么刑法要这样规定”。还有一点我比较了解罗老师的原因,是因为我下铺是他的助理。

回答正题,为什么我认为罗老师打官司水平整体上是优于一般律师的。大家知道,法庭上的法官也是人,人与人之间对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所以,随便拎出刑法里的一条法条,让十个人来理解表述以及适用,最终结果可能会有很多种。比如强J罪中的强J,怎么理解?怎么样才算是强J行为成立,罗老师的一篇论文就是探讨了这个问题,每个人会有不同理解,普通人认为,男的进入女的就算,也有的认为只要碰到就算。那么,到底标准在哪,我告诉你,在立法者那里。那么,立法者又是谁,全国人大,没错,但是,作为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的罗翔,包括以前的院长曲新久,都是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所以他们对立法本意的认识是最详尽彻底的。而各层级法官呢,他们需要参加立法部门组织的培训,去领会立法本意,然后才去法庭上适用。所以,在真正打官司的时候,罗翔等本领域掌握立法精髓的律师去打官司,在对法条解释上具有先天优势,甚至比法官还权威,当然,这种先天优势更加反映了立法本意,能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说有了先天优势就可以无法无天。题主所谓打官司的水平在刑法领域没有输赢的概念,而是对被告人的充分的尽其所能的保护。所以,罗老师的打官司水平在一般律师之上也就顺理成章了。

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会坐牢吗

用谭乔自己的话说就是“面临千万索赔”、“可能坐牢3-7年”;为此,不少网友呼吁罗翔老师出山。

不过,从目前各方回应来看,千万索赔不成立,谭乔大概率也不会面临刑事处罚;但是,前期已上传的视频下架、后期谭乔也不能继续上传《谭谈交通》的视频片段,这几乎是铁定了的。

01,《谭谈交通》的制作方

首先先纠正一点,现在的谭乔已经不是“谭警官”了,《谭谈交通》从2005年开播,2018年停播,谭乔也于2021年8月份辞职了,他现在的身份是带有公益性质的“安全训导员”,非公职人员。

谭乔和《谭谈交通》的版权纷争还要从3天前说起,7月10日,作为《谭谈交通》的主持人,谭乔发微称自己之前在视频门户网站上所发布的《谭谈交通》惨遭投诉下架,同时面临千万索赔,甚至不排除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

一石激起千层浪,《谭谈交通》已停播4年多,为何4年后突然出现了“版权之争”?究竟是谁在诉求该栏目的版权?

话还要从2005年说起,当时谭乔已经从警10年,是成都市公安局的一名公职人员;

这年,成都交管局和成都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了一档普法节目,即《谭谈交通》,谭乔以主持人的身份参与栏目录制和解说,其诙谐幽默的语言和独特的执法风格使得该栏目迅速蹿红,大家在学习交通知识的同时,往往“笑中带泪”。

一直到2018年5月份,《谭谈交通》停办停播才消失在大众视野中,2021年8月份谭乔也辞去公职,一心扑在“安全宣传”等公益事业上。

02,版权之争

辞职后的谭乔在各大视频网站建立了属于自己的账号,于是把之前《谭谈交通》的一些片段上传到了平台,其中就包括B站等。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2021年才开始接触自媒体;这两年的时间里,从未有人来诉求《谭谈交通》的版权,由此大家又重新在网络上看到了《谭谈交通》,勾起了不少人的回忆。

可好景不长,前两天,谭乔发布在B站的324个视频中,200多个惨遭下架,下架原因与“侵犯版权”相关,而版权诉求人是一家叫“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个人控股“小微企业”。

说来奇怪,恐怕谭乔自己也有点懵,自己出镜主持的《谭谈交通》怎么就成了游术文化的版权作品?要知道,游术文化成立于2018年,成立时《谭谈交通》都已经停播了,何来侵权一说?

通过梳理,游术文化确实不是《谭谈交通》的直接版权人,只不过是“代言人”而已:

重新说回到2005年-2018年,当年《谭谈交通》录制和制作涉及三方,一是交管局、二是成都广播电视台、三是谭乔个人,三者中必有至少一个是版权归属人。

首先排除谭乔是版权人,理由很简单,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相关规定,谭乔作为主持人是“职务行为”,而职务作品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倘若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创作的,版权归组织,谭乔只享有“署名权”;

由此可见,《谭谈交通》的版权确实不归谭乔所有,他在各大网站上打上“原创”的标签,确实属于侵权行为。

排除谭乔之后,版权归属仅剩成都交管和成都电视台,而成都交管已明确自己不享有版权;那么,版权方只剩下成都电视台。事实上,成都电视台确实主张了版权,版权归他无疑。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又迷糊了,既然版权归属成都电视台,游术文化跳出来指责谭乔侵权是怎么回事?

其实,游术文化是成都电视台的被授权方,此前两者就已经签订了“授权书”,明确2021年9月17日-2026年9月16日期间,游术文化享有《谭谈交通》版权及相关收益。

就此,游术文化“替”成都广播电视台控诉谭乔侵犯版权一事就成立了。

03,谭乔会不会因为侵犯版权而“坐牢”?

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倘若最终认定为《谭谈交通》版权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台与游术文化签订的“授权书”合理合法,那么按照《刑法》第217条之规定,谭乔不仅面临巨额索赔、罚款,而且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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