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委员制度(优选3~300篇) - 飞外
发布时间: 2023-07-06

【篇一:政治委员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单位负责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同级军事指挥员同为部队首长,通常是同级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根据需要在独立执行任务的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也设立政治委员。

政治委员隶属于直属上级部队首长,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在政治工作上,服从上级政治委员、政治机关;在军事工作上,服从上级军事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军事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政治委员制度,对于保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绝对领导,加强部队政治工作,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军队的各项任务,起着重要作用。

【篇二:军队机关和公安机关政治委员制度的区别】

军队有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分别对应师团、营、连级政治主官。地方的行政编制与军队有所不同,至于这个单位和部门是设政委还是教导员以及指导员,主要是看这个单位和部门的行政级别。

这个单位或部门如果是股级(科员级)编制则设立指导员,如果是科级(包括正科和副科)则设教导员,如果是副县级以上则设政委。

以地级市公安局来说吧,地市公安局是正县级单位,则设立政委职务。各个区的分局和县级市的公安局是正科级,则设立教导员。基层的派出所是股级,则设指导员。目前国家为了提高公安的待遇,地市(云南的简称:云南的简称为滇。云南位于中国的西南地区,省会城市是昆明,东部和贵州、广西为邻。)的公安局长升为为副厅级,分管政工的领导虽然也提升为副厅但仍然称为政委。各个区分局和县级市公安局长提升为副县级,则分管政工的领导由教导员提升为政委。基层派出所也由股级提升为副科级,则指导员也提升为教导员了。

比方说,县公安局是副县级单位,分管政工的领导就是政委。其下属的刑警大队是正科级,则分管政工的领导就是教导员。

公安中的政委、教导员和指导员主要是负责人事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往往设立副政委、副教导员、副指导员职务。

目前在公安中副指导员设立的比较少了,比方说一个交警中队,行政领导是中队长,政工领导是指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另外设立了几个副中队长,一般不再设立副指导员。

【篇三:从党代表到政治委员制度】

怒潮澎湃,党旗飞舞,这是革命的黄埔;主义须贯彻,纪律莫放松,预备做奋斗的先锋;打条血路,领导被压迫的民众,携着手,向前进,

其实讨论这个话题纯属昨天的一时兴起,在今天这个大多数受众通过影视作品,或者是不严谨的文学作品,甚至是诸君的 钓鱼材料 和 真相文 来从中提取资料侃侃而谈,甚至是用这些根本不可靠的东西来以点带面攻击体制的时代,我们谈及接下来的这个话题,未免有一些强人所难。但是既然写了就不要怕别人讨论,经不起讨论和推敲的东西更是无从谈起 严谨 二字的,接下来我们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从国民革命军早期党军时期到后来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和人民解放军时期的军队政治工作。

其实就国军而言,在北伐和东征时期的国军,战斗精神和战斗意志应该是很不错的,作为一支有着坚定信仰和高度先进性政党领导下的军队,国军在当时的战斗意志和战斗精神是远高于北洋军和地方军阀部队的,有人认为这一度来源于每场恶战都身先士卒的 党代表 的影响和对 三民主义 甚至是 共产主义 的信仰,当然,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黄埔学生们大多数应该都是有信仰、有抱负的,国军最早的几支部队也被称为 党军 和其他部队区别;而到了后来,国军在时代的不断发展下逐渐丧失了这样的精神和意志,包括抗战时期的几支国军方面表现比较好的部队身上都很难找到从前的共同点,甚至在后来的内战时期国军已经由东征惠州城头,不怕牺牲的 党军 彻底腐化成了大官僚大买办代理人旗下的军队,到了今天,更成为诸位军宅口中的 草莓兵 不值一提,下面我们就来严谨的讨论一下,国军早期政治工作的特点。

我觉得,首先我们应该从 党代表 制度谈起,国军在军队中建立 党代表 这一制度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国民党能够保障在革命军中,党对军队的领导和改造旧军队,这应该是提出 党代表 这一制度时的最初目的。在中国近代军事史上,这一制度有着深远的意义。

以往我们所常见的,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还是体现于各种版本的《中国近现代史》,和一些学术论文,无论是在重点概括 以党治军 的精神上,或者是在搞清 党代表 制度的真正目的和重要性上,这两者都未能做好,甚至在笔者读过的一些文章当中还出现了, 党代表 制度其实就是安插共产党员对早期党军进行控制的这一说法。我们仔细看一下,从黄埔军校时期到党军时期,也就是1924年5月-1925年7月的这一段时间内,国民党内部达成了在关于孙中山先生去世后,党军中 党代表 制度性质的相关决议,它们分别是在军校本身及早期各支部队部队中,执行军令或命令,除了校长及各级军事主官命令签署外,还需要由对应的党代表进行副署,只有党代表签字之后,上述军令或命令的执行才能具有效应,在1925年7月3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成立即国民革命军正式改编并授予对应番号后,国民革命军此刻已经成为了一支真正意义上的 党军 ,也就是由革命政党参与领导建设的军队,并在军队中全面推行了军队政治工作制度,同时,作为革命军队,也确定了政治上的方向。此刻的 党代表 制度,可以说完全是在国共两党的合作之下达成、完善的。

而到了后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相继出台两个正式文件,分别就当时各党军中存有的 党代表 制度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具体的规定,这一时期恰好处于北伐之前,军事委员会通过发布了《政训组织大纲》和《党代表条例》,来进一步的明确并且在基层军队中普遍地实行了 党代表 制度,这同时也说明,党代表制度的普遍实行是得到了北伐前国军军政上层的一定认可和依赖的,至少在后来的党军各师及下级教导团部队以及基层部队中,设立了一批 党代表 ,这一点恰好又与我军后来的 支部建到连队 相似,不过显然,我军在后来的 支部建到连队 是根据前者实践得来的经验而确定的,这是后话。而在《政训组织大纲》和《党代表条例》正式下发到国民革命军各个部队之后,也就正式明确了早期还比较模糊的各级 党代表 所能履行的职责和负责的任务,它们包括了行使对部队的监察任务及政治上的领导任务,参加党军各部队的管理(包括平时训练),以及党务和政治训练工作上的职责履行,在战斗时期甚至包括了保障一切战斗任务顺利完成这一点,因此也就出现了在后来东征时期,各级党代表率先带领部队向惠州城头发起冲锋的一幕,当然,尽管他们中的一部分都是共产党员。

然而,事实上在这一时期,正是国民革命暗藏危机、火药味最浓的一段时间,我们有关描写中国近现代历史材料叙述中可以看到,国民革命运动是一直受到高度评价的。但是如果我们从北伐时期党军各部队发展直到上海清党的角度来进行考量,就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国民革命的高潮是国民革命军北伐部队抵达上海,但是在这一时期内,由于国共双方不可调和的矛盾和蒋先生的背叛革命以及当时上海的局势, 党代表 制度也随着双方矛盾的激化与乘北伐胜利之余威的 国民革命军 显的格格不入,这对于自称 党军 的国民革命军来说很显然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而国民革命的高潮和低潮几乎是在几个月内就发生了的,事实上,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包括在后来,国民党最终成为了一个不受法律和国家限制,甚至凌驾之上,肆意对法治和民主以及社会各领域的独立性进行干预、践踏,通过各种行为侵害民众权益的庞大政治流氓组织,这都不值得奇怪,而国民革命军在剥离 党代表 制度之后造成的直接原因,一般被认为是战斗意志的逐步丧失和军队的整体腐化;我们甚至可以从考察国民党的一系列文件来发现一种早已存在于大多数国民党内高级干部心中的 党即国家,党即军队 的观念,后来流行的 党国 一词可以说是一个生动的写照,而这样的观念换在1927年的清党时期,则成为了一个再好不过的马甲,这里的党军已经不再是那支有着 党代表 和大量信仰国共两党甚至拥有双重信仰的战斗骨干冲锋陷阵的部队,那么此刻的 党代表 制度,也就完全丧失了其存在的意义,在国民革命军中遭到彻底的剥离也就成了必然结果。

后来的党军张发奎部在南昌起义前还保留有 党代表 制度,只能作为我党的单方面行为,毕竟在1927年清党之后,形势是极端复杂的,如果对这里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私下进行探讨,我们接着来看,在国共两党合作之下而建立的 党代表 制度,究竟有着哪些先进性。

在国民革命运动中,国民党努力实现各个领域的 党化 ,因此有人认为,党军早期设立 党代表 制度,除了上述的原因之外,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掌控军队云云,但我们看到的是 党代表 制度,最初是作为有效保障在革命军中,党对军队的领导和改造旧军队,并行使对部队的监察任务及政治上的领导任务,参加党军各部队的管理(包括平时训练),以及党务和政治训练工作上的职责履行的一种手段,要求的是 党代表 上达党军各师,下达各个连队,甚至在四军叶挺独立团中,党员则是达到了班排一级的。这里作为基层骨干力量的 党代表 们,很多都是军校学员或是青年军官中选拔出来经过培训的,几乎都参加过政训班和国民党的政治讲习班,学员充分掌握了当时代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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