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新增多项“跨省通办”服务事
发布时间: 2023-07-11

近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文件精神,及时印发《关于拓展西宁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事项范围的通知》,在原有8项的基础上,提前完成了拓展5个规定事项的目标任务。同时,为了满足省内其他市州缴存职工办事需求,中心主动新增“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偿还按揭住房贷款提取”两个高频事项,累计实现“跨省通办”服务事项15项。并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将服务专窗拓展至15个,切实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新增事项

完成 规定事项5个

01

公积金汇缴

02

住房公积金补缴

03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04

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05

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主动拓展事项2个

06

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07

偿还按揭住房贷款提取

下一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把“跨省通办”服务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载体,不断推进“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跨区域通办新模式,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展跨区域通办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提升缴存职工满意度。

一、

“跨省通办”全国规定事项清单

展开全文

二、

业务办理渠道

1

全程网办类

西宁缴存单位及职工可不受地域的限制,直接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并提交申请材料。中心依照业务办理规则,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系统进行校验、审批和反馈。

2

代收代办类

——本中心缴存职工可在异地通过上述网上渠道中“电子证明”板块下载相应证明电子版。

——申请人可到我中心各跨省通办专窗提出开具相关证明的申请,我中心履行代办职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申请代为办理。

3

两地联办类

身处西宁的异地缴存职工可到我中心各跨省通办专窗提出办理相关业务的申请,由中心按照缴存地中心的要求,负责对职工提交的办理资料进行初审,并将业务申请提交给职工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负责按照当地提取政策审核并为职工办理提取,并向受理中心反馈业务办理结果。

三、

业务受理地点

1.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2.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西宁市民中心业务专区

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

4.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通管理部业务大厅

5.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中管理部业务大厅

6.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湟源管理部业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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