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辽对“关南争地”事件的和平解决,及其对辽的历史影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关南争地”事件辽宋双方能够以增币方式和平方式解决,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看还是双方国力大体上均衡,你消灭不了我,我亦难以灭你。

辽兴宗朝国力虽然不如圣宗朝强盛,但承袭圣宗朝经济发展的余力仍然有着较强的支撑作用,令人担忧的是兴宗朝契丹贵族内部的各类争斗渐趋复杂,内部矛盾重重。

宋仁宗朝此时所面临的内政外交形势也不容乐观。可见,双方在这种国势上的大体均衡才是双方维持和平的根源。

一、对和平协议中“贡”与“纳”的思考

在“关南争地”事件中,双方使臣曾多次互带国(誓)书,经过对其中具体条文多次商讨和修改,最终达成双方均认可的协议,即“关南誓书”。但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

关于此事辽宋双方在史籍中记载有异,辽方文书中载是岁币称“贡”,而宋方文书中载岁币称“纳”。

关于此事,辽方文献可见《辽史》载:“宋岁币增银、绢十万两、匹,文书称‘贡’,送至白沟。”“(六符)复与耶律仁先使宋,定进贡名。宋难之。……宋乃从之,岁币称贡。”《耶律仁先传》载:“仁先与刘六符使宋,仍议书‘贡’。宋难之。……乃定议增银、绢十万两、匹,仍称‘贡’。”

《耶律仁先墓志》又载:“王师方举,邻国乞求,奉贡交欢,卿之力也。”宋方文献可见《续资治通鉴长编》载:“于是敌留所许岁增金帛二十万誓书,复遣耶律仁先、刘六符赍国誓书以来,仍求“纳”字……然朝廷竟从晏殊议,许称“纳”字,弼不预也。”《富弼墓志》中关于此处的记载与《长编》一致。

此外还有一条史料值得注意:“群方则慕义向风,交驰玉帛;邻国则畏威怀德,增纳金缣。”在这条史料中“邻国则畏威怀德,增纳金缣”指的就是北宋向辽增加岁币之事。第三国的史书上记载该事用的是“纳”字,与宋方记载一致。

在《宋大诏令集》中收录了宋帝致辽帝的国书,此时宋为兄,辽为弟。辽兴宗去世后,道宗即位,所以国书开头为“伯大宋皇帝致书于侄大辽皇帝”,显然当时两国是平等交往的,若文书中确使用“贡”字,就意味着宋以臣子身份对辽交往,此举与国书记载相左。所以,辽方文书中所载“贡”字可能有些夸张,或是一厢之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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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古意指把财物进献于天子。“纳”,有交付、致送之意。两字组合就称为“纳贡”,有两层含义,一指古代诸侯或藩属把物品进献给天子,另外也指域外国家前来进贡。“贡”“纳”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关乎国家尊严与地位。

按照“澶渊之盟”的约定,辽宋双方约为“兄弟之国”,确立了亲属关系,两国交往建立在平等关系的基础上。

双方国书中互称“大契丹皇帝”和“大宋皇帝”,宋皇帝既然承认了“大契丹皇帝”,那么也就承认了辽与本政权的对等地位。

然而此举对秉持“华夷贵贱”思想的宋朝汉人士大夫阶层而言是很难接受的。宋大臣王曾反对与辽进行平等往来,他说:“是与之亢立,手足并处,失孰甚焉……臣恐久之,非但并处,又病倒植”,可见,宋士大夫阶层以正统王朝自居,认为辽是“北戎”“北虏”,反对与之平等往来。

那么,在“澶渊之盟”后辽政权其实还是想要与宋政权进行对等交往的。但是随着辽朝儒化程度的加深,辽朝“正统”观念也在不断深入。

按照辽朝史书的记载,辽朝要求北宋所进岁币称“贡”,不仅仅是“纳”“献”岁币,最后北宋同意称“贡”岁币,这一点与宋朝史书记载的“纳”岁币出入较大。

“贡”字比“纳”字所表达的不平等意思更加强烈,上下层级关系的体现更为明显,所以无论是称“贡”字还是称“纳”字,此时辽兴宗君臣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随着其“正统”意识的加强,他们已经不满足与宋平等往来,如赵永春先生所言:“辽人意欲做宋人的宗主国了。”

宋人认为“庆历增币之事,……天子供贡,是臣下之礼也。”因此,对北宋而言,对岁币称“贡”或“纳”的承认,实际上也是无奈承认了辽朝的“大国”地位。尤其是到了辽道宗时期,辽朝修国史也是很注意自己的地位。

辽宋两国文书记载所反映的不一致,不仅可以反映出双方文本层次上的争执,也揭示了争执背后双方的名分之争,涉及的是深层次的观念和理念,辽宋双方都不太愿意承认对方的“正统”性。

在辽兴宗与富弼的交涉中,强调南朝给我岁币是因为南朝惧我,所以必须于岁币前加一“纳”字。

如此来看,在辽兴宗君臣的主观意识中就已经视自己为北宋的宗主。但是宋使富弼却称宋能增加岁币并非惧怕北朝,而是不忍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况且南朝为兄,北朝为弟,何来“献”“纳”之说呢。那么北宋君臣在主观上还仍视己为正统王朝,施恩德于海外。

可见,辽宋双方在“贡”“纳”这个问题上产生分歧,其背后所反应的是双方在国势和形式上的较量。

也如前文所分析的一样,“澶渊之盟”后,辽宋双方大体维持了均势局面,但潜在的冲突仍然存在。可以看出,辽兴宗时期,辽国力总体上较宋强盛。

“澶渊之盟”已在事实上确定了辽朝的地位,此时无论是称“贡”还是“纳”,相比“澶渊之盟”对辽而言是在外交上的进一步胜利。

从中国古代史角度看,辽与北宋同属一个中国古代历史中统领着不同区域领土的两个政权,不存在谁是“正统”,谁不是“正统”的问题,双方是“兄弟之国”。兄弟间有些矛盾,甚至武力相加,也无所谓“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中国的历史是由各个民族共同创造的,而契丹族作为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一支,自然也参与缔造中国历史的过程。

所以在看待辽与北宋的“正统”问题时,不能只站在中原政权的立场,将辽政权排除在外,只将北宋认定为“正统王朝”,而应该把辽和北宋作为中国历史变迁过程中出现的两个并列政权,都应该给予承认。

要在肯定北宋政权对中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所做贡献的同时;也要肯定辽朝对中国古代北方草原地区历史发展的贡献。

二、“关南争地”对辽的影响

“关南争地”事件最终以和平方式解决,辽宋双方均做出了重要努力。在一个有统一渊源的国度里,辽宋在当时作为对峙的两个政权,没有你死我活,和平方式解决争议和冲突是很有必要的,对辽宋双方和中国历史发展都是有深远影响的。

辽虽未能如愿收复关南地,但也依然名利双收。辽迫使宋在“澶渊之盟”三十万岁币的基础上又增加二十万岁币,对于辽朝统治区内的经济建设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而更为重要的影响还体现在政治地位方面。“关南争地”事件后,在当时的东亚大陆上,辽朝的地位和影响达到顶峰。此时的西夏和高丽均为辽朝的藩属国,而宋也在岁币面前加“贡”,辽便以“共主”身份自居。

“关南争地”事件后,辽廷按照约定开始调停宋夏矛盾。《杜防传》载:“重熙九年,……宋遣郭稹来告,请与夏和,上命防使夏解之。”

重熙十二年,“遣同知析府事耶律敌烈、枢密院都承旨王惟吉谕夏国与宋和。”关于调停宋夏矛盾,后者所用“谕”字带有命令的口吻,较之前态度明显强硬。

而《续资治通鉴长编》更载:“今两朝事同一家,若元昊请罪,其封册礼待,亦宜一如北朝。”

通过对这则史料分析可知,两朝即西夏和北宋,而一家即指辽,“事”可理解为“奉”,那么也就是可以理解为西夏和宋都应以辽为“共主”。“关南争地”事件后辽朝调停宋夏矛盾取得了很大成效,双方停战。

尽管停战原因仍很复杂,但是辽朝在双方之间的斡旋,对双方停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实也可以看到辽朝调停双方矛盾背后所蕴含的“独尊”思想。

无论宋朝是否愿意承认辽朝“共主”身份,辽朝都以“共主”自居。辽朝充当双方调停人,并且能对宋和西夏发号施令,足见“关南争地”事件后辽在三方政治格局中其地位的明显提升。

辽朝在调停宋夏矛盾不久后,辽夏发生战争。重熙十三年,辽兴宗伐夏。关于辽兴宗伐夏的原因,前人已经从辽和西夏的角度分别做过论述。

然而,如果更为全面地观察其中原因,应从关南争地事件解决谈谈其对辽夏战争的影响。“关南誓书”中并没有提到辽“令夏国复纳款”这一条件,但是在辽宋双方之前的交涉中,宋方曾明确表示,辽如果能让夏国复纳款,才能获得二十万的岁币,不然的话就只有十万。

那么辽兴宗最终索要二十万岁币,这也是他答应宋朝让夏国复纳款的证明,也就是说,辽宋双方和谈中存在着用西夏做交易的内容。

而辽朝在和谈后对西夏的举动,引起了夏主李元昊的不满。可见,辽宋和解存在某些与西夏有关的交易,以及辽独享二十万岁币,导致李元昊不满,在一定程度上引发辽夏战争,给本来比较安宁的辽朝西南地区带来了麻烦。对此,应该看作是辽朝对西夏关系的失误。

“关南争地”以宋增加岁币而和平解决,在新的和平环境中,北宋得以发展经济,培养人才,很多理学大师和文学大家都是在仁宗朝成长起来的学术精英。

勤修内政,进行改革,发扬儒家大同文化,辽和西夏也都从中受益。经过长期的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后,成为一家。所以元朝在统一中国后,将淮河以北的人都称为汉人。足见增币交涉对后世影响深远。

总结

对西夏而言,虽然其并未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但夏宋战争结束,双方和谈,重开榷场,这对物资极缺的西夏和饱受战争之苦的西夏人民实在是好事一桩。西夏的向背成为辽宋势力对比的关键一环,有利于三者之间相互牵制,维持势力均衡。

辽宋双方自此直至宋徽宗朝的八十年间,再未出现过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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