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不听话的女儿打死了,算大义灭亲吗,要不要负法律责任?为什么孔子不认可大义灭亲的做
发布时间: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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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不听话的女儿打死了,算大义灭亲吗,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不听话不是犯罪,你不是替天行道,所以大义灭亲不存在。在法律上,你女儿与你是平等的,你没有权利剥夺她的生命,所以你必须负法律责任。

为什么孔子不认可大义灭亲的做法

孔子为什么反对“大义灭亲”?因为孔子提倡“父子互隐”。“父子互隐”虽然保住了“父子私情”,但是却丢失了“社会大义”。孔子舍弃“社会大义”而保“个人私情”的危害后果——直接破坏了“法制社会”的建立。

真实历史上黄瑞兰真的被李鸿章大义灭亲了吗

黄瑞兰这位人物太小了,只有在叙述他人功绩的时候才会被提及。但经过一部电视剧的渲染,他做了一大“贡献”:用他的“死”去烘托一位“伟大”的历史人物。

很显然,“甲午战争”这么大的败仗,如果不杀一个“亲信”显然难以交代“李鸿章的伟大”,杀个名人吧,人家一查就查出来了。只好,请出一位小人物来。

黄瑞兰就是其中之一。黄瑞兰确实有这个人物,但黄瑞兰“被杀”却在某电视剧中是虚构的。而且,那一集的整个情节都是“编”的。

光绪十年九月二十六日(11月13日),中法战争期间,李鸿章曾向光绪皇帝汇报过黄瑞兰这个人。如果,在中日战争中再重用,那么,李鸿章这个人的人品就值得怀疑。

中法战争期间,清廷曾派直隶候补道黄瑞兰在九月十九日(11月6日)从天津率领两只轮船去援助台湾。11月8日,问李鸿章:黄瑞兰前在直隶,是否得力?有无劣迹?着李鸿章据实具奏各等因。

李鸿章回答:黄瑞兰是我同乡,1861年调往上海做文案。干的唯一一件大事儿就是招降太仓的逆匪,因为惹毛了他们被囚禁。后来因为解放太仓而被救出。1879年由工部主事花钱捐了个道员,负责修建旅顺口工程。“于兵船规制用法,懵无所知。该员貌似质直,而举动任性,办事胡涂,文武将吏,皆不愿与之共事,迹其语言狂妄,似有心疾者。”

我实话实说,不敢因为同乡就庇护他,把他撤了职,然后他回家待了两年。后来,又来到北京跑官要官。“在言者或受其欺蒙,而其人实不堪任用。”

但是,李鸿章对于老乡还是比较照顾的,说他“无实在劣迹可指”。但他显然知道,清廷既然问他黄瑞兰这个人如何,那肯定是听到了一些对他的议论。因此,他非常“公正”地说“若令会同统带水师赴闽,断不可靠。”

请各位看清楚,这张是李鸿章的照片,许多人都把这张照片当成左宗棠的,在此处重点说明一下!别再犯错儿了

李鸿章的结论就是:黄瑞兰这个人虽然没什么劣迹,但这个人:表面正直朴实,其实质人性办事、为所欲为、办事糊涂、语言狂妄,似乎是有病!这样的人坚决不能用。

清政府对此处置是“黄瑞兰著即勒令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王邦玺滥保非人,著交部议处。

由此可见,李鸿章会不会用这个人在“中日战争”呢?

如果儿子举报老爸贪污并成功了,那么儿子的政审会受到影响吗

儿子成功举报老爸贪污,说明儿子有正义感,大义灭亲,值得称赞。

儿子举报父亲成功后,以后需要政审时会不会受影响?

会受影响。因为他的父亲有贪污的犯罪行为,并不会因是他举报的而政审通过,功过不能相抵。

因为政审是要被查对象的档案,档案里面只有其父亲的犯罪记录,并没有写明是某某举报的,举报有功,如果其要政审时可以给予通过的内容。

我和女朋友一个公司的,她上班睡觉抓了,拍了照片,是我汇报上去的,大义灭亲,我做的对吗

你这个人心深蛮可怕,你不一定是境界高而“大义灭亲”,我认为你是对她厌倦了,想甩脱她而故意为之,这样她就会生气,生气就会主动提分手,你不用费任何心思就可以抛弃她还不用赔偿一分钱…因为不爱,所以才会伤害❗

如果你很爱她,你一定会轻轻的唤醒她,或者传信息,生怕别人知道她在睡觉,不说包庇,至少不会拍照检举,所以,我说你可怕就在这里,就是一般同事都不会做这种事,因为打小报告属小人行为,这样做除非你或者你亲戚是老板,因为要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起到威胁作用,不是吗❓

所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作好准备吧,你的爱情玩完了❗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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