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因为只有改革才有希望!
其实清末新政办的不错,只是太晚了,朝廷权威尽失,地方军阀割据,不平等条约太多,赔款甚巨,民众对清政府己经失去了耐心和信心,要是早几十年就好了。
另外,清末新政有几个不足之处。
首先废除科举,等于自废授官权,从此地方士绅及知识分子与清政府离心离德,失去了统治根基,七年后,大清卒。
其次,未将军权抓入手中,是清朝的最大失误。袁世凯、张之洞、赵尔丰等人,将兵为将有推向高潮,清政府竟然无动于衷。其实很简单,对此三人封王,并嫁公主联姻,条件是交出兵权,统一由兵部管理,清廷在军队设监军、政委与指导员抓思想与后勤,全军贯输武士道精神,忠君节义勇武。
最后,消除地方割据,加强中央集权,则清朝将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崛起。
中国北人出强兵,南人善经营这句话,在一定时期,从一定角度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能以偏盖全,一概而论。
在宋朝以前的历史时期,北方的游牧民族具有熟练的骑射技术,出了一此强兵悍将,多次侵入中原,实现了改朝换代。但在现代,如在抗日战争中,南方的桂军,川军也是很能打仗的强兵,著名的台儿庄战役消灭日军几万人就是证明。
从善经营上来说,北方的商业发展也是比较早的,尤其是明清以来,北方山西的晋商,安徽的徽商在生意场上也是做得风生水起。只是在南宋以后,宋朝都城南迁,带去了大量精英及科技人才,加快了南方开发,加之海上对外贸易的兴盛,使全国经济中心南移,在江南最早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南方手工业及商贸业的蓬勃发展,才造就了南方善经营的大量人才。
所以说,凡事要放到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社会环境来辩证分析,才能更加客观全面,防止偏执以辞,以偏盖全。
这二人搞的变法,一次是范仲淹担纲的庆历新政,一次是王安石搞的熙宁变法,变法中都有富国强兵的内容,在变法初期也收到了成效,但这两种变法都涉及权利分配,在利益集团的反对下,在改革派内部的分歧下,变法后期重心放在了争权夺利上,所以都失败了,也就达不到富国强兵的初衷。
1、庆历新政,宋仁宗时期,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中系统地提出了改革方案。分别是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这十条,其中有两条是发展经济,一条是加强军备方面的。此次改革重点针对北宋“恩荫”制度,这项制度造成冗官太多,因为北宋高级一点的官员的子孙、亲族、姻亲乃至下属都可由“恩荫”授官,到了仁宗时期,官员已逾两万之数,这些人大多吃空饷不谋事,加大了政府开支,很多官吏和地主勾结起来吞并土地,搜刮民脂,和商人勾结起来垄断市场,图谋厚利,使农民生活更贫困。范仲淹往这动刀子等于和绝大多数官僚作对,官僚集团马上反扑,我们知道皇帝再想搞改革,其核心还是要稳固皇权,改革派内部、改革派和保守派已经有结党现象,所以改革就进行不下去了,富国强兵自然就没法实现。
2、熙宁变法,到了宋神宗王安石提出了开源与开放的富国理念,择将治军的强兵方法,保甲法、置将法、青苗法、市易法等都是富国强兵的变法(虽然有点理想化),因为范仲淹的教训在前,王安石变法没有整顿官僚机构,他采取了妥协的方法,不过改革政策很多还是针对利益集团和腐败的,为了改革成功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利益集团,这批新权贵自身还是要腐败,等于新旧官员都没吃亏,农民、商人这些低层阶层就损失大了。且宋神宗也只是想借改革稳固权力,通过变法建立了新的效忠于神宗的官僚集团,于是就一脚把王安石踢开了。
不过王安石变法虽然失败,但改革期间的效果是有的,当时北宋财政收入增长近3倍,军队战力有了大幅提升,北宋熙宁六年,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宋军连战连胜,收复5州。不过这两次变法都没解决根本问题,很快宋朝又恢复原形,甚至每况愈下。
有人说,王安石是穿越人物,他的很多措施都是现代的思想,太超前了。
不过,不管是否超前,王安石的举措最终的目的还是想改革时弊,重振宋朝。
在所有的改革目的中,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是第一要务。这就不可避免的和当时的既得利益者发生冲突。这些既得利益者大都是当朝权贵,很有势力。
王安石凭借皇帝的支持,依照自己的蛮劲,强行推行新法,在舆论上处于下风。而对推行新法的官员也不进行培训,造成下面推行新法,不是消极怠工,就是推行偏差,老百姓没得到实惠,到处怨声载道。因此,变法不久就失败了,新法也就人亡政息了。
王安石退职在家,还幻想新法能留下点什么。当得知连青苗法都废了,这才彻底绝望了。
王安石太超前了,用现代人的话说,还是回到他穿越前的年代好一些。
大宋宣和年号一共七年从1119年到1125年,北宋宋微宗时期,宣和之后就是宋钦宗也就是宋微宗和宋钦宗被俘的靖康之耻,也是射雕英雄传中郭靖和杨康名字的由来,靖康耻,犹未雪。期间对外跟金战火不断,对内有农民起义,宣和二年方腊起义,期间奸臣当道,皇帝无能,政治经济军事全部落后,外有强敌,内有起义,民不聊生,阶级对立加剧,期间有以后的名将岳飞,抗金主将李纲,可是无论怎么改革都改变不了,关键是宋微宗不坚定呀,任何改革都实行不下去。
商鞅变法不仅仅是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可以称之为“脱胎换骨”,为了让朋友们了解其威力,以下对这场变法的内容做一个系统梳理:
第一,完全摒弃当时各国推崇的儒家治国思想,实行严苛的法家治国体系,即以法治国。
公孙鞅认为,在当时弱肉强食的环境下,官员、老百姓已经失去了过去的淳朴,而变的虚伪狡诈。
这种情况下,儒家的仁政执行起来很难保证实际效果,“仁慈之人能够对人仁慈,而不能使人仁慈;有道义之人能够爱别人,而不能使别人有爱心”,因此,仁政最后往往会变成对权贵的保护、对底层百姓的盘剥,只会造成社会的混乱。
法制看起来严苛,但却能够禁止官员、民众不犯法,其最终目的,是不施行惩罚但却能达到使人因为害怕而不做坏事的状态,这实际上反而是对他们的最大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法制实际上更符合道德,儒家的仁义只会造成实质上的残暴。
此外,法家思想认为,人的能力有高有低,但好的制度,能够充分发挥每个人的长处、抑制他的缺陷,使每个人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份子。
第二,在秦国,荣华富贵的获得,只有两个渠道:农业和战争(简称农战)。
公孙鞅认为,在当时的乱世,诗书礼乐、经商、手工业等只会造就一大批游手好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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