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普俊丨垣曲之名,应始于隋,定于唐,复于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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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普俊,男,1967年生,山西垣曲古城人。喜欢写作和摄影,垣曲县作家协会会员,运城市摄影家协会会员。

垣曲西高速路出口路边石刻

每次谈到垣曲地名的来历,大家都认为始于北宋初年,并附上一句美好的描述,云:宋时取“周围皆山,如垣之曲”之意,改名“垣曲”。

对外介绍垣曲时,由隋至宋这一段,我们的解说词大抵是这样的:

隋大业初,废邵州,亳城县、青廉和蒲原合为垣县,属绛郡。义宁元年(617年),在今古城镇置邵原郡,垣县分设为垣县、青廉、亳城三县属之。

唐武德元年(618年),属邵州。武德五年(622年),省亳城入垣县。贞观元年(627年),撤青廉入垣县。龙朔二年(662年),改属洛州。乾封二年(667年),还属绛州。天授二年(691年),又属洛州。长安二年(702年),还属绛州。贞元三年(787年),改属陕州。元和三年(808年),复属绛州。

五代,称垣县,属绛州。

北宋初年,改名垣曲县,仍属绛州。

这样的概念在垣曲人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了,几乎没有人去质疑它的正确性。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一本康熙版的《垣曲县志》,在翻阅里面的建制沿革时,我看见了一些大感意外的字眼。

康熙版《垣曲县志》

康熙版《垣曲县志》卷之一·舆地志·建制沿革摘录:

隋煬帝三年,取四面環山黃河帶繞之意改縣曰垣曲。義寧元年復置邵原郡又置青廉城(附、郭)。唐高祖武德初改郡為邵州,貞觀中廢邵州改青廉城為垣城縣,隸絳州。龍朔二午隸洛。乾封二年復隸絳。天授三年復隸洛。長慶三年復隸絳。貞元二年割屬陜州。元和三年復隸絳。宋复改為垣曲。仍隸絳。

(原文无标点,作者添加。)

这段话清楚记载了垣曲之名来源于隋炀帝三年,取意为“四面环山黄河带绕之意”,文字还提到当时垣曲县的归属非常不稳定,经历了“郡置城、郡改州、州改城、改县,隶属关系也常常随之改变,隶绛、隶洛,属陝、属绛,多次修改县名等,短短的 115个字,隶属与县名改动达惊人的10余次,频率的确有点高。

但是,我将这些文字摘录整理发布之后(垣曲建置沿革重大发现,隋炀帝三年始称垣曲,至宋已逾两个朝代),不少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他们的依据是,早在清代的乾隆版、光绪版《垣曲县志》中,这个问题早有定论,言之凿凿 :

乾隆版《垣曲县志》

乾隆版《垣曲县志》卷之一·沿革摘录:

按至元中宋景祥勒沿革碑載,隋大業三年改為垣曲縣,以近故垣城故名。然考隋書地理誌及唐五代並無垣曲名,至宋垣曲始著意沿革碑,所謂隋大業三年改為垣曲者,殆因隋書大業初州廢改為垣縣,遂訛為垣曲耳!蓋垣自永嘉以後雲擾於十六國割據,於兩魏郡縣叠置全失,漢晉之舊隋統一,區宇仍舊服碑言以近故垣城得名,其說亦可據矣。

(原文无标点,作者添加。)

光绪版《垣曲县志》

光绪 版《垣曲县志》卷之一·沿革摘录:

按至元中宋景祥勒沿革碑載,隋大業三年改為垣曲縣,以近故垣城故名。然考隋書地理誌及唐五代並無垣曲名,至宋垣曲始著意沿革碑,所謂隋大業三年改為垣曲者,殆因隋書大業初州廢改為垣縣,遂訛為垣曲耳!蓋垣自永嘉以後雲擾於十六國割據,於兩魏郡縣叠置全失,漢晉之舊隋統一,區宇仍舊服碑言以近故垣城得名,其說亦可據矣。

(原文无标点,作者添加。)

通过文字比较,可以看出光绪版的《垣曲县志》沿用了乾隆版的《垣曲县志》文字,一脉相承。

康熙版的《垣曲县志》首先提出了“垣曲之名始于隋代”,但是乾隆版的《垣曲县志》对此观点进行了否定,光绪版的《垣曲县志》沿用了否定的意见。理由是,编篡者对“垣曲县名始于隋大业三年”这一观点进行细致考证,从隋代的地理志一直查到唐代、五代甚至到宋代的沿革碑文,并没有发现垣曲始用名的痕迹。于是编篡者一致认为:(康熙版的《垣曲县志》的)“垣曲之名始于隋大业三年”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应该是“隋大业初州废改为垣县”的讹传,他们猜测这样的错误是因为“近故垣城得名”,康熙版《垣曲县志》的编篡者搞混淆了。

由此看来,“垣曲县名始于隋大业三年”被否定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找到文字支持证据,也就是说在隋唐及宋的地理志书记载中没有找到“垣曲”二字使用痕迹。

可能编篡者始终抱有严谨的态度,将考证环节放进了乾隆版的《垣曲县志》里,当做否定原因的备注说明。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文字恰恰成了官方式的“辟谣”,因而每当后来者遇到这类问题时,大家就有了依据,“引经据典”地去否定垣曲“始于隋大业三年”。

也许是清代编篡者受到时间、人力或物力等方面的制约,特别是受制于技术等方面的因素,比如他们在文字检索远没有电脑等现代技术手段来得准确简便而快捷。总之,他们在努力无果之后,最终得出“垣曲之名始于隋大业三年”的否定观点。他们的工作可能忽略了某些方面,比如在文学方面的查询,最终产生了重大遗漏,从而形成这一憾事的发生。

然而,没有找到是不是意味着果真没有呢?这一点是否定的。

《新唐书》·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鱼孽

如意中,济源路敬淳家水碾柱将坏,易之为薪,中有鲇鱼长尺余,犹生。近鱼孽也。

开元四年,安南都护府江中有大蛇,首尾横出两岸,经日而腐,寸寸自断。数 日,江鱼尽死,蔽江而下,十十五五相附著,江水臭。

神龙中,渭水有虾蟆大如鼎,里人聚观,数日而失。是岁大水。

元和十四年二月,昼,有鱼长尺余,坠于郓州市,良久乃死。鱼失水而坠于市, 败灭象也。

开成二年三月壬申,有大鱼长六丈,自海入淮,至濠州招义,民杀之。近鱼孽 也。

乾符六年,汜水河鱼逆流而上,至垣曲、平陆界。鱼,民象,逆流而上,民不从君令也。

光启二年,扬州雨鱼。占如元和十四年。

《文献通考》卷三百十三《物异考十九》:

唐武后如意中,济源路敬淳家水碾柱将坏,易之为薪,中有鲇鱼长尺馀,犹生。近鱼孽也。中宗神龙中,渭水有虾蟆大如鼎,里人聚观,数日而失。岁大水。元宗开元四年,安南都护府江中有大蛇,首尾横出两岸,经日而腐,寸寸自断。数日,江鱼尽死,蔽江而下,十十五五相附著,江水臭。 宪宗元和十四年二月,昼,有鱼长尺馀,坠於郓州市,良久乃死。鱼失水而坠於市,败灭之象也。文宗开成二年三月壬申,有大鱼长六丈,自海入淮,至濠州招义,民杀之。近鱼孽也。僖宗乾符六年,氾水河鱼逆流而上,至垣曲、平陆界。鱼民,象逆流而上,民不从君令也。光启二年,扬州雨鱼。占如元和十四年。

是的,你没有看错,我们在《新唐书》·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中的《鱼孽》中、在《文献通考》卷三百十三《物异考十九》中我们都看见了垣曲之名。鱼孽,指古代迷信谓鱼类的某些不常见现象所预示的灾异。乾符六年是唐僖宗的年号,公元879年。这里记载了这一年发生了“ 汜水河鱼逆流而上,至垣曲 、平陆界。”的异象,引起了老百姓的恐慌。

《新唐书》是由《旧唐书》修改而成的,是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内容依据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

《文献通考》简称《通考》,是宋元时代学者马端临编撰的一部典章制度史,共348卷。因“引古经史谓之‘文’,参以唐宋以来诸臣之奏疏,诸儒之议论谓之‘献’。

如果你认为这些文字完成于宋代,有修改和编撰的嫌疑,这不能算做唐代的“原装”文字,那么我们不妨再来看看这篇唐代诗人顾况的文学作品:

顾况(公元727年-815年)字逋翁,号华阳真逸,唐朝大臣、诗人、画家、鉴赏家。顾况的名字大家应该不是很陌生,他就是读了白居易的诗句后称赞“有句如此,居亦何难”的那位名家。

《全唐文》卷五三○)顾况《韩公(滉)行状》抄录

《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晋国公赠太傅韩公行状》是唐代诗人顾况创作的一篇散文,被收录于《四库全书》。

顾况《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晋国公赠太傅韩公行状》抄录:

曾祖符,皇朝潭阳郡太守;祖大智,皇朝河南府士曹参军,赠吏部郎中;父休,皇朝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少保,赠司空,谥文忠公。京兆府万年县洪固乡胄贵里韩滉,年六十五。公继代生贤,左右王室,郑武之贤,韦平之美。开元中解褐,授右威卫骑曹参军。丁文忠忧,服阕,授京兆府同官县主簿。又丁内忧,孝贯神明。服除,授太子通事舍人。肃宗在灵武,授监察御史兼北海郡司马,充北海节度判官。道阻未行,除通州刺史,寻充山南西道采访使判官。时宰丑正,除彭王府咨议,诏除殿中侍御史,累迁祠部考功吏部三员外郎,判南曹,寻迁吏部郎中给事中兵部选事。有盗杀富平令,倚为禁兵,特诏释之。密疏闻状,遂伏其罪。迁尚书左丞,知吏部选事。有拥马陈词,造阶抗议,曾不再烦主吏,重阅簿书,片言遣之,莫不心服。

拜户部侍郎,判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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