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动肝火”想到的
发布时间: 2022-11-19
由“动肝火”想到的2003-06-0210 29 52新华网江西频道
  笔者留意到,有些领导干部对一些不良现象常常大发肝火,在媒体上经常可看到,什么“怒砸迎亲公车”、“怒斥公路‘三乱’”、“怒责领导的司机”等等,凛然正气令人感动。他们面对下面出现的种种怪状拍案而起,怒眼圆睁,说明他们知道下情,有正义感,有与人民群众产生共鸣的思想感情。可动怒之后呢?笔者更为关注的是下文。

  火固然要发,但如果领导干部的“肝火”只是泄泄胸中的闷气,其作用与老百姓的牢骚有啥不同?所以,斥责之后的行动,才是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首先,领导干部自己要做到有始有终,认真过问自己曾为之大为光火的事件的处理情况,以免下面应付了事,否则有损自己威信事小,失信于民事大。其次是相关部门与监督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本着对上对下负责的态度,认真监督被点名批评的个人或部门的自纠情况,对于情况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总之,就是要使被批评的对象,不管是个人或者部门,真正行动起来,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彻底进行整改,以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这样,才有可能让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少动肝火,多些笑容。(陈建平)(责任编辑 沈玉婷)

(稿件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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