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田到餐桌实现食品全程控制
发布时间: 2022-11-19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近年来,“瘦肉精”、“苏丹红”、“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如何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成为百姓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说,食品安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将于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控制,形成以一个监管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该法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去年,哈市居民李先生在某酒店请客时吃出一苍蝇。经过考察他发现该酒店的厨房极不卫生,他来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不过,要提醒消费者,今年6月1日实施《食品安全法》后,如果再碰到李先生这样的事儿,去找卫生部门就不对了,此事依法应归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4月10日上午,哈尔滨市某大专院校部分学生出现恶心、呕吐现象。当日,经医院诊断这69人为细菌感染。经排查认定,引起学生不良反应的原因是学校第二食堂饮食卫生不合格。5月初,我省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对全省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大检查。与往年不同,这支检查队伍中有了新面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有关情况。新法中国家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等实行分段监督管理。凡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均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其范围包括饭店餐饮、大中小学食堂,以及其他单位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法》这一轮机构改革明确将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这对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是全新的领域。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开展“职能调查”工作,同时与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同时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定职能、定编制、定机构的“三定”方案落地。

  据介绍,新法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另一职责是对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以前这项工作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而普通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仍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