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影响传统养老方式
发布时间: 2016-01-28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由保监会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课题组,对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搜集整理了过去几年在部分地区开展的多种形式的以房养老实践探索的有关做法和经验,组织保险行业就如何发挥保险业在风险管理、养老服务方面的优势,开展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了研究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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