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仅仅是个备选项
2016/1/28 13:29:34 ('互联网')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向记者介绍,与以房养老对应的政策性准确称谓是以房助养。去年9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今年3月20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作为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北京市于2013年10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储蓄、保险、投资、以房助养等金融产品,明确市金融局、市银监局、市保监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作为此项任务的责任部门,2014年启动试点工作。根据有关政策描述,以房助养,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保险机构或养老机构,或以出租方式,获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直接接受养老服务的一种协助养老方式。和平里街道民旺园是一处退休老人相对集中的社区,记者在此随机采访了几位老人,了解他们对以房助养的看法。北京内燃机总厂退休老人孟大妈觉得,以房助养现阶段看与老年人的生活实际相去太远。孟大妈坦言,自己最难以接受的是,一旦选择以房养老,自己百年之后房子将归保险机构所有,这同老人希望将房子传给儿孙的想法南辕北辙。另一位老人表示,自己找中介机构即可出租房屋,何必要把房子交给其他养老机构,租金捏在自己手里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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