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三举措助推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
发布时间: 2016-03-10

太和养老网讯:重庆市江津区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受益”的工作思路,加大财力投入力度,切实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助推社会办养老院养老机构建设。
  一是建立社会办养老院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长效机制。新建、扩建养老院养老机构或用自有房屋改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区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元的建设补贴;租用房屋(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改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元的建设补贴,区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元的建设补贴。
  二是完善社会办养老院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长效机制。对达到规定要求的社会办养老院养老机构并接收江津区老年人入住的,区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每所机构每年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年考核合格后予以拨付。
  三是通过财政贴息给予社会办养老院养老机构信贷支持。对新建或扩建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且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按其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贴息,区财政贴息期限两年,每年贴息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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