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完毕
发布时间: 2016-03-12

太和养老网讯:9月18日,在辽宁省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朝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已调整完毕,每人每月提高至70元。
  新农保制度建立以来,辽宁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一直执行国家的每人每月55元的最低标准。除沈阳、大连、盘锦自行做了调整外,其他11个市仍然维持每人每月55元的最低标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基础养老金为73元,低于全国月平均81元的水平。
  按照辽宁省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要全面完成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其具体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本次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省级以上财政平均补助80%,市县两级财政平均补助20%,其中市级财政至少承担一半。此次调整,是2009年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首次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5元后,达到每人每月70元,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是为广大群众造福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按时完成此次调整任务,朝阳市人社部门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8月底前基本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市人社局表示,为确保调整工作切实落实到位,基础养老金真正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近期我市还将对此进行全面调查,一定将好事做好。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