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为首府养老服务业发展献计献策
发布时间: 2016-03-16

太和养老网讯:据有关方面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底,呼和浩特市户籍总人口239.43万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9.8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6.64%,比全国平均值(14.3%)高出2.34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市老年人口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15年,呼和浩特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1.3万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7.88万人。如何养老已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那么首府养老服务业能否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呢?今年7月中旬,呼和浩特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呼和浩特市民政福利园和部分旗县区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对首府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一、呼和浩特市老年人口的基本情况
  政协委员在调研中发现,按照世界老龄化社会的认定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以上或65岁老年人占比达7%以上,表明这个国家或地区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按这个标准,呼和浩特市已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区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之一,且老龄化程度明显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呼和浩特市老龄人口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基数大,比例高。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7月底,全市户籍总人口239.43万人,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9.8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6.64%,比全国平均值14.3%高出2.34个百分点。二是增速快。近几年,全市老年人口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15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1.3万人,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7.88万人。三是高龄化趋势明显。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5.73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38%;9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5581人;100岁以上老人23人。
  四是生活困难的老年群体人数多。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116043人,“五保”老人4983人,低保老人47931人,“三无”老人2593人,空巢老人51435人,失独老人7532人,残疾老人13359人,失能、半失能老人66062人,鳏寡老人53296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二、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政协委员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呼和浩特市大力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得到长足发展。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了“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基本框架,“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9055”的养老格局(即有90%的老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5%的老人主要依托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管理系统;5%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进行养老)。
  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依托社区平台发展起步。呼和浩特市以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工作重点,在全市社区普遍开展了不同服务层次和内容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2011年起,启动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日间照料中心面向辖区内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以日托照料和上门服务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娱乐、配餐送餐、健康保健等服务。目前,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0个,在建的有30个。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所。积极建设和推广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信息化平台,引导和鼓励企业机构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着力打造社区服务信息平台以适应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采用“一键通”紧急救助服务平台、社区服务热线电话、门户网站等现代化手段,开设9大类、近百项服务功能。目前呼和浩特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整合各类加盟企业130多家,组建应急服务队伍12支,在全市范围内共计安装电子保姆1300多户,发展平台用户5000余户,服务老人3000人左右、17800多人次。
  机构养老服务工作投入加大发展较好。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呼和浩特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近几年,以市民政福利园、老年示范公寓等为重点的一批公办养老机构相继建成使用或已经开工建设。截至今年7月,全市在建、建成的各级各类养老机构146所,总床位数达到13328张,全市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3张。其中:公办福利机构123所,床位数9756张(包括:国办养老机构5所、床位数990张;综合社会福利中心6所,床位数1460张;综合老年养护院5所,床位数1380张;农村敬老院36所,床位数3386张;光荣院7所,床位数630张;新建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14所,床位数1198张)。社会办养老机构23所,床位数3572张。正在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已从2006年起享受每床100元的运营补贴。2014年,明确投资建设的民办养老机构7所,建成后,将为呼和浩特市提供养老床位15100张,极大地提升了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水平,较好地满足了老年群体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各项福利保障和敬老爱老政策落实到位。近几年,呼和浩特市积极构建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低保金等在逐年增加。公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托底保障的作用,重点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提供基本的供养、护理服务。敬老爱老方面。从2003年开始,呼和浩特市把百岁老人纳入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与低保标准相同数额的高龄补贴,并给予医疗救助和冬季取暖补助、长寿补贴等。2010年,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敬老优待服务的通知》。从2011年开始实施为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不含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政策。2013年,市四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为70岁以上乘坐公交车的老年人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年起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旅游景点已全部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但同时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中也存在着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服务功能不完善,扶持资金投入不足;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落实上存在困难等问题。
  三、对呼和浩特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养老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将面临、每个家庭都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建议政府像扶持教育一样重视扶持养老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养老服务业是呼和浩特市十二个转型服务业中最具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发展养老服务业,需要从新兴产业的战略高度加以谋划和推动。一是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出台《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形成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将养老服务业纳入政府监管体系,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有序发展。
  建议建立公共财政支持体系,把养老服务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一是要将一定比例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二是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按照国土资源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予以优先安排,可将闲置性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三是要认真落实好国家现行的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四是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性保险制度,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风险。推行政府、养老服务机构和入住老人按比例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此外,还应加快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启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探索“民办公助”的方式,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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