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老服务要让老人过好日子
发布时间: 2016-03-18

太和养老网讯:9月24日,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被国家民政部、发改委列为全国42个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以来,沈阳市先行先试,初步形成了以城市东部泗水科技新城健康与养老产业带为龙头,南部蓝卡集团、东软熙康健康管理集团健康医疗服务群和北部五彩阳光城养老示范区及德沃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群为双翼,以和平区、铁西区、大东区三个示范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骨架的“一带、两群、三中心”养老产业发展布局,同时,社会资本的支撑作用日益显著。下阶段,沈阳市将在财政、金融保险、土地、税费等政策方面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多措并举鼓励社会资本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推行公建民营养老模式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是变政府“包办、包管”为“办管分离”,具体指政府出资招标社会组织和服务团体经办、管理养老服务机构,政府依法依规进行监管。目前,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获得市场和市民的广泛认可。
  此外,沈阳市还将同步推进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企事业参与为补充的“四位一体”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以及“四世同堂”式养老社区、保单+实体(养老社区)、医养结合等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
  为每张床补贴4000元
  沈阳市将试行民办养老机构收费市场调控,价格开放,并将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床位补贴。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经过验收合格后,市区两级财政将按1:1比例对每张床位补助4000元(分两年补贴,每年补贴2000元)。同时,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拓展养老资金筹措渠道
  沈阳市将成立老年福利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养老财产信托业务,探索推广信用贷款,探索开发个人资产转化为未来养老资源的金融产品。设计适应老年人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和增强老年人抵御意外伤害能力。
  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扩大规模
  据介绍,沈阳市将积极推动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利用企业、教育闲置房产或三四级马路闲置商业网点,每个区建一所600平方米以上、服务功能完备、形式多样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今年将在和平区、于洪区、铁西区、大东区、浑南区、沈北新区、沈河区、皇姑区和苏家屯区新建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明年6月份有望全部投入使用。目前,和平、于洪等地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已经开始运营。
  此外,沈阳市将重点扶持10家有一定运营基础并有发展空间的民办养老机构成立连锁机构。为保证充足用地,将在国家已有的养老用地政策基础上,建立养老用地预留制度,建设和规划部门将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改革建设管理之中,各行政区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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